一批拟拆除的机器设备及部分配套设备资产转让
一批拟拆除的机器设备及部分配套设备资产转让
项目名称 | 一批拟拆除的机器设备及部分配套设备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24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1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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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本标的资产分为两个存放地点,分别为: 1、湖南长沙高新区麓谷街道 (略) 559号(湖南红太 (略) 、湖南红 (略) ) 2、 (略) 经济开发区(通州)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二街6号(北京中 (略) ) | ||||||||||||||||||||||||||
标的现状 | 1、机器设备拆除主要 (略) 设施,安装在铸锭车间。 2、本次转 (略) 设施及管道,但吊顶桥架及桥架中的电缆不在本次处置范围。 3、电池车间内涉及拆除部分的仅限于设备及设备至吊顶处管道,夹层内管道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内。 4、光伏发电系统为园区屋顶电站,光伏组件拆除时需进行保护性拆除,避免损坏屋顶(48所(九厂)屋顶光伏需最后拆除)。 5、交易标的因产能、工艺落后已无法继续使用,主要材料为废铁、废不锈钢、废钢、多晶硅电池板等。 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烁科能源资产处置清单》为依据,实物具体状况以现场踏勘时现状为准。《烁科能源资产处置清单》中资产名称、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5次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电科 (略) |
特别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照片仅作参考。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沃克森评报字(2024)第0110号”评估报告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决定竞买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元履约安全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 2、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自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送达经转让方所在地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按照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的《设备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设备拆除工程环保方案》,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转让方审核并不减免受让方的一切安全责任)。 7、如受让方自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能向转让方递交《资产交易合同》及经转让方所在地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按照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的《设备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设备拆除工程环保方案》,转让方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1%,按系统提示付清)。 9、受让方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逾期5天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转让方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的,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7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11、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出具整改意见书。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一)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1、须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圆整(¥*.00元)至转让方下述指定账户。施工整体完工并经**双方确认合同履行完毕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把履约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到受让方指定账户(履约安全保证金不计利息。施工期间如有扣款事项,转让方退还扣款后的余额至受让方账户)。 转让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 (略) 长 (略) 支行 账号:** (二)受让方在进场施工前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标的项目所在的长沙及北京两地须同时开工。 2、受让方须自行具备安全监理资质或聘请具备安全监理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安全施工监督管理(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并将相关资质资料及合同书(协议书)复印件报转让方存档备案。 3、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好拆除手续、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安全施工协议》中须明确长沙、北京地区项目管理人;项目管理人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变更)。 4、受让方须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拆除施工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视同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标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单方终止《资产交易合同》,再次挂牌。 (三)资产拆除要求: 1、受让方应承担需要拆除设备的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等安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2、本次拆除不得破坏非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设备,如受让方破坏上述建筑物和设备,每破坏1处,除扣除履约安全保证金2000元外,还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经第三方评估后按评估价赔偿(含评估费)。因受让方破坏行为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先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3、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要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防止扬尘;涉及到废油、废渣、废水等物料的,受让方须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达标处置。拆除后的废弃物必须按转让方要求指定地点或由受让方自行联系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自标的资产交付之日起30天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期间标的资产的守护、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5、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拆除清运逾期现象,每逾期1个日历日扣除2000元履约安全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如逾期20个日历日以上,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未拆除和搬移的转让标的进行拆除和搬移,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拆除和搬移的费用后支付给受让方。 (四)安全施工事项: 1.参与标的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须全部购买与此项目相关的安全保险。 2.拆除现场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符的资质和证件,受让方须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意外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全权负责。 3.受让方应当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安全,按转让方的要求对拆除设备资产时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复施工等,并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单位应划施工区域,并做好现场警示,隔离等设备设施,严禁施工人员在警示、隔离设施外活动和堆放物资,施工单位现场须配备安全员。 5.受让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须持有转让方发放的施工证。不得对转让方厂房、办公区域拍照及转发微信,若因此而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转让方保留诉讼的权利。 6.施工现场需配备与其他施工作业活动相符合的灭火器具,如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现场查验发现问题的,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关罚金与连带损失。 三、资产交易的税收和费用 1、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吊装、外运、协调、环保达标处置、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环保达标,协调等任何费用。 2、标的成交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产交易中涉及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有关费用,由交易双方依法依规各自承担。 4.受让方拆卸施工队*进场后临时用水、用电连接材料费用(电线、水管、水表、电表等)由受让方承担。接水、接电位置由转让方确定。转让方按表计量收费,其中长沙地区水费按*/吨、电费按*/度收取;北京地区水费按9元/吨、电费按*/度收取。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存放地 看货联系电话:刘经理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31 09:00:00 至 2024-08-13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1、《现场踏勘确认书》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8-1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7-31 09:00:00-2024-08-14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烁科能源资产处置清单.xlsx、资产交易合同.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文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技术支持 | 万经理 * | |
其 他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文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技术支持 | 万经理 *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一批拟拆除的机器设备及部分配套设备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24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1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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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本标的资产分为两个存放地点,分别为: 1、湖南长沙高新区麓谷街道 (略) 559号(湖南红太 (略) 、湖南红 (略) ) 2、 (略) 经济开发区(通州)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二街6号(北京中 (略) ) | ||||||||||||||||||||||||||
标的现状 | 1、机器设备拆除主要 (略) 设施,安装在铸锭车间。 2、本次转 (略) 设施及管道,但吊顶桥架及桥架中的电缆不在本次处置范围。 3、电池车间内涉及拆除部分的仅限于设备及设备至吊顶处管道,夹层内管道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内。 4、光伏发电系统为园区屋顶电站,光伏组件拆除时需进行保护性拆除,避免损坏屋顶(48所(九厂)屋顶光伏需最后拆除)。 5、交易标的因产能、工艺落后已无法继续使用,主要材料为废铁、废不锈钢、废钢、多晶硅电池板等。 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烁科能源资产处置清单》为依据,实物具体状况以现场踏勘时现状为准。《烁科能源资产处置清单》中资产名称、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5次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电科 (略) |
特别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照片仅作参考。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沃克森评报字(2024)第0110号”评估报告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决定竞买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元履约安全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 2、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自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送达经转让方所在地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按照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的《设备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设备拆除工程环保方案》,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转让方审核并不减免受让方的一切安全责任)。 7、如受让方自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能向转让方递交《资产交易合同》及经转让方所在地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按照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的《设备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设备拆除工程环保方案》,转让方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1%,按系统提示付清)。 9、受让方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逾期5天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转让方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的,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7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11、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出具整改意见书。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一)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1、须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圆整(¥*.00元)至转让方下述指定账户。施工整体完工并经**双方确认合同履行完毕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把履约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到受让方指定账户(履约安全保证金不计利息。施工期间如有扣款事项,转让方退还扣款后的余额至受让方账户)。 转让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 (略) 长 (略) 支行 账号:** (二)受让方在进场施工前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标的项目所在的长沙及北京两地须同时开工。 2、受让方须自行具备安全监理资质或聘请具备安全监理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安全施工监督管理(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并将相关资质资料及合同书(协议书)复印件报转让方存档备案。 3、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好拆除手续、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安全施工协议》中须明确长沙、北京地区项目管理人;项目管理人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变更)。 4、受让方须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拆除施工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视同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标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单方终止《资产交易合同》,再次挂牌。 (三)资产拆除要求: 1、受让方应承担需要拆除设备的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等安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2、本次拆除不得破坏非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设备,如受让方破坏上述建筑物和设备,每破坏1处,除扣除履约安全保证金2000元外,还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经第三方评估后按评估价赔偿(含评估费)。因受让方破坏行为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先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3、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要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防止扬尘;涉及到废油、废渣、废水等物料的,受让方须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达标处置。拆除后的废弃物必须按转让方要求指定地点或由受让方自行联系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自标的资产交付之日起30天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期间标的资产的守护、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5、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拆除清运逾期现象,每逾期1个日历日扣除2000元履约安全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如逾期20个日历日以上,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未拆除和搬移的转让标的进行拆除和搬移,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拆除和搬移的费用后支付给受让方。 (四)安全施工事项: 1.参与标的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须全部购买与此项目相关的安全保险。 2.拆除现场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符的资质和证件,受让方须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意外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全权负责。 3.受让方应当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安全,按转让方的要求对拆除设备资产时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复施工等,并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单位应划施工区域,并做好现场警示,隔离等设备设施,严禁施工人员在警示、隔离设施外活动和堆放物资,施工单位现场须配备安全员。 5.受让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须持有转让方发放的施工证。不得对转让方厂房、办公区域拍照及转发微信,若因此而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转让方保留诉讼的权利。 6.施工现场需配备与其他施工作业活动相符合的灭火器具,如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现场查验发现问题的,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关罚金与连带损失。 三、资产交易的税收和费用 1、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吊装、外运、协调、环保达标处置、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环保达标,协调等任何费用。 2、标的成交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产交易中涉及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有关费用,由交易双方依法依规各自承担。 4.受让方拆卸施工队*进场后临时用水、用电连接材料费用(电线、水管、水表、电表等)由受让方承担。接水、接电位置由转让方确定。转让方按表计量收费,其中长沙地区水费按*/吨、电费按*/度收取;北京地区水费按9元/吨、电费按*/度收取。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存放地 看货联系电话:刘经理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31 09:00:00 至 2024-08-13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1、《现场踏勘确认书》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8-1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7-31 09:00:00-2024-08-14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烁科能源资产处置清单.xlsx、资产交易合同.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文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技术支持 | 万经理 * | |
其 他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文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技术支持 | 万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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