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石化报废物资3个包分别转让
泉州石化报废物资3个包分别转让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 |
---|---|
名称 | 泉州石化报废物资3个包分别转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8-2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 |
地址 |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计理论重量(吨) | 挂牌价 (含增值税)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标的1 | 废旧钢铁类包1 | * | */吨 | 100 |
标的2 | 废旧不锈钢类包2 | 4.50 | */吨 | 1 |
标的3 | 废旧线缆类包3 | 2.75 | */吨 | 0.1 |
报废物资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上述标的1-3单价挂牌,最终成交总价为最终成交转让单价与实际重量的乘积,最终重量以现场过磅重量为准。
注:以上转让标的为分别转让。同一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受让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受让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报废物资为生产维修拆除下来的物资,经 (略) (以下简称泉州石化)职能部门鉴定处于报废处置状态,报废物资置长期露天成堆放置,铁件存在锈蚀现象,时间跨度长。
转让标的现存放于泉州石化厂内比较分散的各个堆场,露天成堆放置。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标的物(报废物资)为废旧物资,(包括废钢和少量的废铁、废铁皮、氧化铁、铁质材料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垃圾)、废弃物未做区分,也未分类堆放,其中标的2废旧不锈钢类现场存放与废钢铁混放,要求废钢铁包先行装车、挑选,剩余不锈钢为包2物资。转让方充分认知各标的物相互堆放在一起,转让方不保证其中某一类别单独存放,一切均以现场实物存放为准,以吨单价成交的标的物,出厂时经过磅(泉州石化过磅)为准,标的公告时所提供的图片及文字说明仅供受让方参考,均以标的物现场状况为准。标的物处置完成后产生的工业垃圾受让方负责处置。受让方在合同约定规定时间内按技术要求自提完成废旧物资。
受让方合同履行投保足够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法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车辆及其他财产的财产保险等。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元人民币。
最终成交总价为最终成交转让单价与实际重量的乘积,最终重量以现场过磅重量为准,竞买人(受让方)不得以预计理论重量与现场过磅重量不一致等为由,拒签成交材料、《 (略) 废旧物资处置买卖合同》、《交割完毕反馈函》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 (略) 废旧物资处置买卖合同》。
报废物资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 (略) 废旧物资处置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预计转让款(预计转让款为最终成交转让单价与标的对应评估理论重量的乘积),最终结算时以实际称重为准,即最终转让款为转让单价与实际重量的乘积,转让款实行多退少补。根据转、受双方现场交割称重情况,当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款低于按实际称重情况计算出的最终转让款时,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转让方要求的转让价款,否则转让方有权暂停交割。若最终转让价款低于预计转让款或受让方实际支付价款高于最终转让价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受双方共同签章的《交割完毕反馈函》和买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多缴纳的合同价款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在转让合同签订前,应按照转让合同条款的规定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和进场安全保证金(具体见下表):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进场安全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标的1 | 废旧钢铁类包1 | 50 | 100 |
标的2 | 废旧不锈钢类包2 | 1 | 1 |
标的3 | 废旧线缆类包3 | 0.1 | 0.1 |
4、转让标的受让方应在需在转让合同签署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提货。转让标的物的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7、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4年8月4日至2024年8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二十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物资处置详见转让合同中报废物资技术要求部分。
九、看样安排:看样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8:30-11:00(看样人须于上午8:30前到达转让方指定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曾办理过长期入场证的意向方须携带有关证件,看样人在规定时间未到场视为放弃看样),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申请看样(申请看样时间截止为2024年8月23 日中午12点前)。
上述看样均须按照 (略) 厂内有关安全要求进场看样,否则转让方有权拒绝其看样申请,具体看样时间及有关安排若有调整,以转让方最终确认安排为准。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报废物资清单》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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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泉州石化报废物资3个包分别转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8-2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 |
地址 |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计理论重量(吨) | 挂牌价 (含增值税)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标的1 | 废旧钢铁类包1 | * | */吨 | 100 |
标的2 | 废旧不锈钢类包2 | 4.50 | */吨 | 1 |
标的3 | 废旧线缆类包3 | 2.75 | */吨 | 0.1 |
报废物资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上述标的1-3单价挂牌,最终成交总价为最终成交转让单价与实际重量的乘积,最终重量以现场过磅重量为准。
注:以上转让标的为分别转让。同一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受让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受让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报废物资为生产维修拆除下来的物资,经 (略) (以下简称泉州石化)职能部门鉴定处于报废处置状态,报废物资置长期露天成堆放置,铁件存在锈蚀现象,时间跨度长。
转让标的现存放于泉州石化厂内比较分散的各个堆场,露天成堆放置。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标的物(报废物资)为废旧物资,(包括废钢和少量的废铁、废铁皮、氧化铁、铁质材料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垃圾)、废弃物未做区分,也未分类堆放,其中标的2废旧不锈钢类现场存放与废钢铁混放,要求废钢铁包先行装车、挑选,剩余不锈钢为包2物资。转让方充分认知各标的物相互堆放在一起,转让方不保证其中某一类别单独存放,一切均以现场实物存放为准,以吨单价成交的标的物,出厂时经过磅(泉州石化过磅)为准,标的公告时所提供的图片及文字说明仅供受让方参考,均以标的物现场状况为准。标的物处置完成后产生的工业垃圾受让方负责处置。受让方在合同约定规定时间内按技术要求自提完成废旧物资。
受让方合同履行投保足够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法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车辆及其他财产的财产保险等。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元人民币。
最终成交总价为最终成交转让单价与实际重量的乘积,最终重量以现场过磅重量为准,竞买人(受让方)不得以预计理论重量与现场过磅重量不一致等为由,拒签成交材料、《 (略) 废旧物资处置买卖合同》、《交割完毕反馈函》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 (略) 废旧物资处置买卖合同》。
报废物资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 (略) 废旧物资处置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预计转让款(预计转让款为最终成交转让单价与标的对应评估理论重量的乘积),最终结算时以实际称重为准,即最终转让款为转让单价与实际重量的乘积,转让款实行多退少补。根据转、受双方现场交割称重情况,当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款低于按实际称重情况计算出的最终转让款时,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转让方要求的转让价款,否则转让方有权暂停交割。若最终转让价款低于预计转让款或受让方实际支付价款高于最终转让价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受双方共同签章的《交割完毕反馈函》和买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多缴纳的合同价款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在转让合同签订前,应按照转让合同条款的规定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和进场安全保证金(具体见下表):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进场安全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标的1 | 废旧钢铁类包1 | 50 | 100 |
标的2 | 废旧不锈钢类包2 | 1 | 1 |
标的3 | 废旧线缆类包3 | 0.1 | 0.1 |
4、转让标的受让方应在需在转让合同签署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提货。转让标的物的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7、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4年8月4日至2024年8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二十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物资处置详见转让合同中报废物资技术要求部分。
九、看样安排:看样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8:30-11:00(看样人须于上午8:30前到达转让方指定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曾办理过长期入场证的意向方须携带有关证件,看样人在规定时间未到场视为放弃看样),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申请看样(申请看样时间截止为2024年8月23 日中午12点前)。
上述看样均须按照 (略) 厂内有关安全要求进场看样,否则转让方有权拒绝其看样申请,具体看样时间及有关安排若有调整,以转让方最终确认安排为准。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报废物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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