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顺义区裕安路34号院9号楼-1层B108130.95㎡变卖的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顺义区裕安路34号院9号楼-1层B108130.95㎡变卖的公告
变卖公告
(略) 顺 (略) 将于2024年9月3日10时至2024年11月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略) 顺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顺 (略) , (略) 址:(网址:http://**_item.htm?spm=a213w.*.courtTabs.1.6Ky4us&user_id=*),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拍品名称: (略) 顺 (略) (略) 9号楼-1层B108(130.95㎡)
变卖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
房屋所有权人为北京正华永 (略) ,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房屋用途为配套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30.95平方米。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为-1层。
拍卖标的现由被执行人占用,腾退需要时间,请理性竞拍。
截止到拍卖公告发布之日, (略) 申报租赁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时间:自2024年8月27日9时起至2024年8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联系人:林法官,电话010-*。
(略) 无法进入房屋,法院暂时不准备组织看样,如有购买意向,可到标的物周边或物业了解实际状况。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提示:本院已委托北京国信 (略) (以下简称拍卖司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等工作(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王女士,*。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请各竞买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如不阅读或者不完全阅读导致对本司法拍卖理解有误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竞拍人应符合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并在竞拍前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后参与竞拍,参与竞拍的, (略) 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 (略) 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 (略) 提交自申请参与拍卖到成交裁定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虚构购房资格参与拍卖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由虚构购房资格的竞买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税费及承担方式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竞买人条件
(略) 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除上述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拍卖款项及支付方式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成交之日起7 (略) 指定账户:
户名:(2024)京0113执恢34号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正阳门支行;
账号:*4183。
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
法院咨询电话:010-* 林法官。
联系地址: (略) 顺 (略) 执行局( (略) 顺义区顺平辅线190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顺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变卖公告
(略) 顺 (略) 将于2024年9月3日10时至2024年11月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略) 顺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顺 (略) , (略) 址:(网址:http://**_item.htm?spm=a213w.*.courtTabs.1.6Ky4us&user_id=*),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拍品名称: (略) 顺 (略) (略) 9号楼-1层B108(130.95㎡)
变卖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
房屋所有权人为北京正华永 (略) ,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房屋用途为配套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30.95平方米。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为-1层。
拍卖标的现由被执行人占用,腾退需要时间,请理性竞拍。
截止到拍卖公告发布之日, (略) 申报租赁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时间:自2024年8月27日9时起至2024年8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联系人:林法官,电话010-*。
(略) 无法进入房屋,法院暂时不准备组织看样,如有购买意向,可到标的物周边或物业了解实际状况。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提示:本院已委托北京国信 (略) (以下简称拍卖司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等工作(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王女士,*。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请各竞买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如不阅读或者不完全阅读导致对本司法拍卖理解有误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竞拍人应符合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并在竞拍前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后参与竞拍,参与竞拍的, (略) 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 (略) 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 (略) 提交自申请参与拍卖到成交裁定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虚构购房资格参与拍卖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由虚构购房资格的竞买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税费及承担方式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竞买人条件
(略) 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除上述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拍卖款项及支付方式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成交之日起7 (略) 指定账户:
户名:(2024)京0113执恢34号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正阳门支行;
账号:*4183。
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
法院咨询电话:010-* 林法官。
联系地址: (略) 顺 (略) 执行局( (略) 顺义区顺平辅线190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顺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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