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瓶酒水及1套建盏
258瓶酒水及1套建盏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数量:258瓶;种类:酒水 数量:1套;种类:建盏 |
资产类别 | 其他 | 品牌 | 详见附件清单 |
数量 | 259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交易采取的竞价方式为:网络竞价-开放式报价。开放式报价,是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竞买方接受确定的交易条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 (略) 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报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报价过程中,可随时添加新的报价人,网络同时显示所有报价人的有效报价记录。网络竞价系统对各报价人在约定的报价时间段内可提交的有效报价次数不做限制,将其中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人。每位报价人的有效报价金额必须大于其他报价人报出的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金额。若其中一位报价人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人,则该报价人必须等到其他报价人报出新的有效报价后,方可在其他报价人报出的最新有效报价基础上再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方为受让人,该最高有效报价即为标的成交价格。报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的,网络竞价活动终止。 2、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样须提前一天来电预约,看样联系人:钱老师*。标的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内每个工作日10:00-11:30,13:00-17:00,标的展示地点: (略) 长宁 (略) 1号楼3楼。 3、意向受让方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进行报名, (略) 址:http://**;线下报名地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地址: (略) 普陀 (略) 689号1号楼。 4、联交所不保证该资产的真伪、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预展期间对联交所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资产的所有瑕疵、风险。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资产,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联交所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5、本标的转让价格不含税。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退回标的资产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否则视为违约。 3、联交所在收到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以及竞买人受让资格完成确认后为其开设此次竞价的账号密码并发送至竞买人。竞买人在规定的时段 (略) 报价,竞买人 (略) 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得撤回或更改,竞买人自行选择报价地点, (略) 址:http://**,具体竞价 (略) (http://**)中的《报价人操作指南》(http://**-Operation-Guide.pdf)。 (略) 络竞价活动分为两个竞价期,即定时报价期和连续报价期。定时报价期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最高加价倍数为10倍。定时报价期为非限时竞价周期。定时报价期结束后的次工作日15:00即开始连续报价期。连续报价期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受让方,本次竞价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最高加价倍数为10倍。 4、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成交金额的15%的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在联交所收到全部价款和交易手续费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根据通知凭《网络报价结果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同时签署《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逾期未予办理,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依法依规向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的;(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签署《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并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4)竞买人出现下列 (略) 场操纵情形的:a. 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b. 捏造、散布不利联交所资产处置的信息;c. 以公济私谋取暴利;d. 其他通过非正 (略) 场的行为。 7、本项目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5%缴纳交易手续费。 8、交易价款帐号:户名:上海联 (略) ;账号:*0170;开户行:中国工 (略) 普陀支行营业厅。 交易手续费帐号:户名:上海联 (略) ;账号:**;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7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开放报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每个工作日10:00-11:30,13:00-17:00 |
展示地点 | (略) 长宁 (略) 1号楼3楼 |
联系人 | 钱老师 |
联系电话 | *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附件清单.pdf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数量:258瓶;种类:酒水 数量:1套;种类:建盏 |
资产类别 | 其他 | 品牌 | 详见附件清单 |
数量 | 259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交易采取的竞价方式为:网络竞价-开放式报价。开放式报价,是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竞买方接受确定的交易条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 (略) 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报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报价过程中,可随时添加新的报价人,网络同时显示所有报价人的有效报价记录。网络竞价系统对各报价人在约定的报价时间段内可提交的有效报价次数不做限制,将其中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人。每位报价人的有效报价金额必须大于其他报价人报出的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金额。若其中一位报价人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人,则该报价人必须等到其他报价人报出新的有效报价后,方可在其他报价人报出的最新有效报价基础上再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方为受让人,该最高有效报价即为标的成交价格。报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的,网络竞价活动终止。 2、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样须提前一天来电预约,看样联系人:钱老师*。标的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内每个工作日10:00-11:30,13:00-17:00,标的展示地点: (略) 长宁 (略) 1号楼3楼。 3、意向受让方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进行报名, (略) 址:http://**;线下报名地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地址: (略) 普陀 (略) 689号1号楼。 4、联交所不保证该资产的真伪、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预展期间对联交所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资产的所有瑕疵、风险。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资产,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联交所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5、本标的转让价格不含税。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退回标的资产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否则视为违约。 3、联交所在收到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以及竞买人受让资格完成确认后为其开设此次竞价的账号密码并发送至竞买人。竞买人在规定的时段 (略) 报价,竞买人 (略) 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得撤回或更改,竞买人自行选择报价地点, (略) 址:http://**,具体竞价 (略) (http://**)中的《报价人操作指南》(http://**-Operation-Guide.pdf)。 (略) 络竞价活动分为两个竞价期,即定时报价期和连续报价期。定时报价期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最高加价倍数为10倍。定时报价期为非限时竞价周期。定时报价期结束后的次工作日15:00即开始连续报价期。连续报价期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受让方,本次竞价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最高加价倍数为10倍。 4、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成交金额的15%的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在联交所收到全部价款和交易手续费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根据通知凭《网络报价结果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同时签署《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逾期未予办理,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依法依规向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的;(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签署《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并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4)竞买人出现下列 (略) 场操纵情形的:a. 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b. 捏造、散布不利联交所资产处置的信息;c. 以公济私谋取暴利;d. 其他通过非正 (略) 场的行为。 7、本项目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5%缴纳交易手续费。 8、交易价款帐号:户名:上海联 (略) ;账号:*0170;开户行:中国工 (略) 普陀支行营业厅。 交易手续费帐号:户名:上海联 (略) ;账号:**;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7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开放报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每个工作日10:00-11:30,13:00-17:00 |
展示地点 | (略) 长宁 (略) 1号楼3楼 |
联系人 | 钱老师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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