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大楼B一层门面房公开招租第二次
广电大楼B一层门面房公开招租第二次
发布单位: (略) (略) ( (略) 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 (略) 广电大楼B一层门面房公开招租(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2)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8月15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9月11日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略) (略) 176号-5、176-6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屋出租 | 所在层数 | 1层 | ||||||
租赁面积约(㎡) | 525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转账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4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东 (略) 、 (略) 规划展览馆,水电卫空调齐全,停车方便,紧靠公交站台,交通便利。 | |||||||||
其他情况 | (略) 区字第*号、盐国用(2014)第*号。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仁禾中衡咨询集团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仁中咨报【2024】第0033-1号、苏仁中咨报【2024】第0033-2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8日 | |||||||||
评估价 | 76.*元 | |||||||||
租金底价(首年) | 76.*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盐城广播电视总台 | |||||||
经济类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6R | |||||||||
法定代表人 | 戴为洋 | |||||||||
住所 | (略) (略) 176号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 (略) (略) 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 (略) (略) 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略)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房屋招租申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关于同意盐城广播电视总台房屋出租的批复(盐财资复【2024】43号) | |||||||||
特别告知 | 一、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出 (略) (略) 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招租房屋仅限于从事办公、商业经营(不包含餐饮、酒店宾馆)等不影响周边生产生活的经营活动。如承租人不按上述用途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或解除合同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四、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模板以及其他资料。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 | ||||||||
承 租 方 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三、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租赁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不接受联合承租。 | |||||||||
标的交割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交割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指南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 (略) (略) (http://**),点击办事指南-产权交易,按照《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注册、入库、报名流程》和《 (略) 产权交易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对竞租标的提交竞租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本项目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出租方:谷女士 | 交易中心:仇先生、*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0515-*、* | ||||||||
技术支持 | 刘先生 0515-*、* |
发布单位: (略) (略) ( (略) 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 (略) 广电大楼B一层门面房公开招租(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2)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8月15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9月11日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略) (略) 176号-5、176-6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屋出租 | 所在层数 | 1层 | ||||||
租赁面积约(㎡) | 525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转账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4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东 (略) 、 (略) 规划展览馆,水电卫空调齐全,停车方便,紧靠公交站台,交通便利。 | |||||||||
其他情况 | (略) 区字第*号、盐国用(2014)第*号。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仁禾中衡咨询集团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仁中咨报【2024】第0033-1号、苏仁中咨报【2024】第0033-2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8日 | |||||||||
评估价 | 76.*元 | |||||||||
租金底价(首年) | 76.*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盐城广播电视总台 | |||||||
经济类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6R | |||||||||
法定代表人 | 戴为洋 | |||||||||
住所 | (略) (略) 176号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 (略) (略) 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 (略) (略) 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略)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房屋招租申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关于同意盐城广播电视总台房屋出租的批复(盐财资复【2024】43号) | |||||||||
特别告知 | 一、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出 (略) (略) 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招租房屋仅限于从事办公、商业经营(不包含餐饮、酒店宾馆)等不影响周边生产生活的经营活动。如承租人不按上述用途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或解除合同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四、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模板以及其他资料。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 | ||||||||
承 租 方 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三、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租赁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不接受联合承租。 | |||||||||
标的交割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交割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指南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 (略) (略) (http://**),点击办事指南-产权交易,按照《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注册、入库、报名流程》和《 (略) 产权交易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对竞租标的提交竞租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本项目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出租方:谷女士 | 交易中心:仇先生、*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0515-*、* | ||||||||
技术支持 | 刘先生 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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