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街门市出租公告二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商业街门市出租公告二次

商业街门市出租公告(二次)

2024-08-15

沈阳近海 (略) 受委托, (略) (项目编号LZ(P)2024-0009)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二、报名

1.条 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 8月22日8:30—16:00(工作日)

3.地 点:辽宁省沈阳近海经 (略) 3*号辽宁近海控股集团5楼(实业集团)

4.方 式:现场报名

5.携带材料:①单位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个人报名需携带公民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保证金

1.金 额:*

2.缴纳方式:公对公转账、 (略) 上银行转账等

3.账户信息:

账 户 名:沈阳近海 (略)

开 户 行:盛 (略) 辽中支行

账 号:0338 9101 0200 0015 187

4.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6:00

5.注意事项:

(1)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

(2)转账备注:标的名称+保证金

(3)参与报名人的名称,必须与缴款账户名称一致。

6.退 还:

(1)承租人的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竞租成功者的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竞 价

1.时 间:待定(电话通知)

2.地 点: (略) 辽中区蒲东 (略) 28号 (略) 五楼513竞价厅

3.方 式:现场举牌竞价,出价不得低于出租单价,最高的报价人即为承租人,请竞价人谨慎考虑,慎重竞价。

五、成 交

签订合同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成交合同》,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标的交割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合同内容请咨询出租人。

六、服务费

1.费 率:

(1)公告期期满后,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经竞价程序,承租人缴纳成交额的4%。

(2)公告期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租人与意向承租人按照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出租人缴纳推广服务费*。

2.缴纳方向:沈阳 (略)

七、违 约

承租人不签订《成交合同》的,视为承租人违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八、特别提示:

1.该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信息发布所列仅供参考。报名人有权查验实物现状,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或潜在瑕疵等,未进行现场勘察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报名人不得以标的物的任何状况为由退回该标的。

2.出租人与沈阳近海 (略) 不保证标的的真伪或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咨 询

出 租 人:沈阳近海中盛国有 (略)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沈阳近海 (略)

联系电话:*

沈阳近海 (略)

2024年8月15日

商业街门市出租公告(二次)

2024-08-15

沈阳近海 (略) 受委托, (略) (项目编号LZ(P)2024-0009)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二、报名

1.条 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 8月22日8:30—16:00(工作日)

3.地 点:辽宁省沈阳近海经 (略) 3*号辽宁近海控股集团5楼(实业集团)

4.方 式:现场报名

5.携带材料:①单位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个人报名需携带公民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保证金

1.金 额:*

2.缴纳方式:公对公转账、 (略) 上银行转账等

3.账户信息:

账 户 名:沈阳近海 (略)

开 户 行:盛 (略) 辽中支行

账 号:0338 9101 0200 0015 187

4.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6:00

5.注意事项:

(1)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

(2)转账备注:标的名称+保证金

(3)参与报名人的名称,必须与缴款账户名称一致。

6.退 还:

(1)承租人的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竞租成功者的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竞 价

1.时 间:待定(电话通知)

2.地 点: (略) 辽中区蒲东 (略) 28号 (略) 五楼513竞价厅

3.方 式:现场举牌竞价,出价不得低于出租单价,最高的报价人即为承租人,请竞价人谨慎考虑,慎重竞价。

五、成 交

签订合同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成交合同》,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标的交割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合同内容请咨询出租人。

六、服务费

1.费 率:

(1)公告期期满后,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经竞价程序,承租人缴纳成交额的4%。

(2)公告期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租人与意向承租人按照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出租人缴纳推广服务费*。

2.缴纳方向:沈阳 (略)

七、违 约

承租人不签订《成交合同》的,视为承租人违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八、特别提示:

1.该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信息发布所列仅供参考。报名人有权查验实物现状,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或潜在瑕疵等,未进行现场勘察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报名人不得以标的物的任何状况为由退回该标的。

2.出租人与沈阳近海 (略) 不保证标的的真伪或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咨 询

出 租 人:沈阳近海中盛国有 (略)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沈阳近海 (略)

联系电话:*

沈阳近海 (略)

2024年8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