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沂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三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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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沂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三拍

临朐县沂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项目三拍

拍卖(挂牌)出租公告

临朐县 (略) 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项 (略) (略) 临 (略) 进行整体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LQ-2024-0018
二、项目名称:临朐县沂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项目三拍
三、标的资产内容:
临朐县 (略) 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5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具体房屋及土地状况详见附表)。出租底价为*元/年,竞拍保证金*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8 (略) (略) 临 (略) 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临朐县沂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项目三拍拍卖(挂牌)出租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 (略) 站首页“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 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8月28日17时前缴纳竞拍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展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8日
展示地点: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自行至房产所在地现场勘查调研。
联系人:康主任 *
七、网上竞价(挂牌)时间:
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略) 临 (略) 、 (略) 官网、 (略) 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并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和全面了解,如有不了解之处,可电话咨询出租方或拍卖人。一旦申购成功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拍卖成交后,承租方若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任何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拍卖(挂牌)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承租方须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2)承租方须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1%的佣金交至指定账户;于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房产必须按要求依法使用,承租方应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执行期间,承租方为出租房产的实际管理人,如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问题和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管理,否则出租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及拍卖人追偿,所缴纳的租赁费、佣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责任纠纷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费用,租赁到期时,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6、在租赁期限内,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租赁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将房屋交还出租方。
7、承租方的竞拍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当日内,承租方须继续缴纳*元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严格按照拍卖文件和租赁合同的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若违反规定和要求,项目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承租方无违约行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终止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8、租赁期内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剩余租赁费全额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享有。如遇国家政策变动,须征收上述租赁资产承租方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房屋,出租方按照合同剩余期限退还剩余租赁费,承租方发生的损失等与出租方无关。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经理 *
公司地址:临朐县城关 (略) 4699号
(略)
2024年8月15日
临朐县沂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项目三拍

拍卖(挂牌)出租公告

临朐县 (略) 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项 (略) (略) 临 (略) 进行整体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LQ-2024-0018
二、项目名称:临朐县沂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项目三拍
三、标的资产内容:
临朐县 (略) 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5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具体房屋及土地状况详见附表)。出租底价为*元/年,竞拍保证金*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8 (略) (略) 临 (略) 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临朐县沂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朐阳街18号房屋及土地一年租赁权项目三拍拍卖(挂牌)出租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 (略) 站首页“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 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8月28日17时前缴纳竞拍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展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8日
展示地点: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自行至房产所在地现场勘查调研。
联系人:康主任 *
七、网上竞价(挂牌)时间:
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略) 临 (略) 、 (略) 官网、 (略) 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并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和全面了解,如有不了解之处,可电话咨询出租方或拍卖人。一旦申购成功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拍卖成交后,承租方若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任何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拍卖(挂牌)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承租方须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2)承租方须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1%的佣金交至指定账户;于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房产必须按要求依法使用,承租方应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执行期间,承租方为出租房产的实际管理人,如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问题和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管理,否则出租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及拍卖人追偿,所缴纳的租赁费、佣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责任纠纷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费用,租赁到期时,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6、在租赁期限内,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租赁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将房屋交还出租方。
7、承租方的竞拍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当日内,承租方须继续缴纳*元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严格按照拍卖文件和租赁合同的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若违反规定和要求,项目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承租方无违约行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终止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8、租赁期内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剩余租赁费全额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享有。如遇国家政策变动,须征收上述租赁资产承租方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房屋,出租方按照合同剩余期限退还剩余租赁费,承租方发生的损失等与出租方无关。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经理 *
公司地址:临朐县城关 (略) 4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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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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