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果蔬重量分级机
电脑果蔬重量分级机
项目名称 | (略)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村电脑果蔬重量分级机设备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2024年8月14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挂牌期满三个月仍未征集到意向方的,则终止挂牌。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姓名) |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联系人 | 奉秀英 | 联系电话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浮田村果蔬重量分级机设备流转方案及社员(代表)会议决议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信息 | |||
设备名称 | 电脑果蔬重量分级机 | 存放地点 |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 |
规格型号 | 6GFD-4 | 使用情况 | 闲置 |
是否抵押 | 无 |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 否 |
数量 | 1(台) | 租赁期限 | 10年 |
其他描述 | 该设备状况良好,可正常使用,标的实际现状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了解。 | ||
交易信息 | |||
出租底价 | 6000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600 |
履约保证金(元) | *元 | 交易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书约定收取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参与竞价的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出租设备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5)。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2024年8月14日17:00 | 交易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元/次) | 1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至2024年8月15日15:30 |
延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4年8月15日15: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价款支付时间及要求 | 1.交易保证金支付:意向受让方须于2024年?月?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至交易所指定价款划入账户。 2.出租价款支付:按年预付,于每年的8月1日前支付下年租金。支付至交易所指定价款划入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交易服务费支付: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价款划入账户 | 户名:北部湾产权交 (略) 账号:1792 1201 0115 9242 88 开户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沙分社 | ||
附件下载 | |||
交易所联系方式 | |||
报名、技术咨询 | 甘经理 | ||
联系电话 | 0771-* | ||
咨询时间 | 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 ||
交易所地址 |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 | ||
报名须知 | |||
一、风险提示 (一)交易标的列示情况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与公告列示情况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在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及“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 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向出租方咨询,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并进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己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和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己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包括缺陷),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出租方将有权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置保证金。 (三)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 (略) (http://**)的《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四)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所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所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五)对于与(意向)受让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六)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本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交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 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三)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的: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现场踏勘确认书;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四)报名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做退回处理。 三、成交签约和标的交割 (一)成交签约: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纸质资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交割时限:出租方承诺在《交易合同》约定的流转起算日前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合同》期限不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割条件:本次交易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凭成交价款转账凭证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一)非出租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岀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含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各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三)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四)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若因出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受让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受让方不得向交易所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交易所无关,受让方仅有权要求交易所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
项目名称 | (略)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村电脑果蔬重量分级机设备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2024年8月14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挂牌期满三个月仍未征集到意向方的,则终止挂牌。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姓名) |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联系人 | 奉秀英 | 联系电话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浮田村果蔬重量分级机设备流转方案及社员(代表)会议决议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信息 | |||
设备名称 | 电脑果蔬重量分级机 | 存放地点 |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 |
规格型号 | 6GFD-4 | 使用情况 | 闲置 |
是否抵押 | 无 |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 否 |
数量 | 1(台) | 租赁期限 | 10年 |
其他描述 | 该设备状况良好,可正常使用,标的实际现状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了解。 | ||
交易信息 | |||
出租底价 | 6000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600 |
履约保证金(元) | *元 | 交易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书约定收取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参与竞价的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出租设备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5)。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2024年8月14日17:00 | 交易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元/次) | 1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至2024年8月15日15:30 |
延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4年8月15日15: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价款支付时间及要求 | 1.交易保证金支付:意向受让方须于2024年?月?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至交易所指定价款划入账户。 2.出租价款支付:按年预付,于每年的8月1日前支付下年租金。支付至交易所指定价款划入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交易服务费支付: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价款划入账户 | 户名:北部湾产权交 (略) 账号:1792 1201 0115 9242 88 开户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沙分社 | ||
附件下载 | |||
交易所联系方式 | |||
报名、技术咨询 | 甘经理 | ||
联系电话 | 0771-* | ||
咨询时间 | 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 ||
交易所地址 |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 | ||
报名须知 | |||
一、风险提示 (一)交易标的列示情况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与公告列示情况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在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及“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 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向出租方咨询,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并进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己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和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己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包括缺陷),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出租方将有权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置保证金。 (三)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 (略) (http://**)的《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四)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所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所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五)对于与(意向)受让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六)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本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交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 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三)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的: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现场踏勘确认书;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四)报名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做退回处理。 三、成交签约和标的交割 (一)成交签约: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纸质资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交割时限:出租方承诺在《交易合同》约定的流转起算日前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合同》期限不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割条件:本次交易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凭成交价款转账凭证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一)非出租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岀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含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各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三)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四)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若因出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受让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受让方不得向交易所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交易所无关,受让方仅有权要求交易所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
项目名称 | (略)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村电脑果蔬重量分级机设备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2024年8月14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挂牌期满三个月仍未征集到意向方的,则终止挂牌。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姓名) |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联系人 | 奉秀英 | 联系电话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浮田村果蔬重量分级机设备流转方案及社员(代表)会议决议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信息 | |||
设备名称 | 电脑果蔬重量分级机 | 存放地点 |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 |
规格型号 | 6GFD-4 | 使用情况 | 闲置 |
是否抵押 | 无 |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 否 |
数量 | 1(台) | 租赁期限 | 10年 |
其他描述 | 该设备状况良好,可正常使用,标的实际现状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了解。 | ||
交易信息 | |||
出租底价 | 6000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600 |
履约保证金(元) | *元 | 交易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书约定收取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参与竞价的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出租设备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5)。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2024年8月14日17:00 | 交易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元/次) | 1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至2024年8月15日15:30 |
延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4年8月15日15: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价款支付时间及要求 | 1.交易保证金支付:意向受让方须于2024年?月?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至交易所指定价款划入账户。 2.出租价款支付:按年预付,于每年的8月1日前支付下年租金。支付至交易所指定价款划入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交易服务费支付: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价款划入账户 | 户名:北部湾产权交 (略) 账号:1792 1201 0115 9242 88 开户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沙分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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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技术咨询 | 甘经理 | ||
联系电话 | 0771-* | ||
咨询时间 | 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 ||
交易所地址 |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 | ||
报名须知 | |||
一、风险提示 (一)交易标的列示情况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与公告列示情况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在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及“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 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向出租方咨询,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并进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己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和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己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包括缺陷),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出租方将有权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置保证金。 (三)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 (略) (http://**)的《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四)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所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所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五)对于与(意向)受让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六)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本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交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 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三)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的: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现场踏勘确认书;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四)报名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做退回处理。 三、成交签约和标的交割 (一)成交签约: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纸质资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交割时限:出租方承诺在《交易合同》约定的流转起算日前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合同》期限不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割条件:本次交易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凭成交价款转账凭证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一)非出租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岀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含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各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三)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四)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若因出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受让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受让方不得向交易所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交易所无关,受让方仅有权要求交易所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
项目名称 | (略)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村电脑果蔬重量分级机设备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2024年8月14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挂牌期满三个月仍未征集到意向方的,则终止挂牌。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姓名) |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联系人 | 奉秀英 | 联系电话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浮田村果蔬重量分级机设备流转方案及社员(代表)会议决议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信息 | |||
设备名称 | 电脑果蔬重量分级机 | 存放地点 |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浮田 |
规格型号 | 6GFD-4 | 使用情况 | 闲置 |
是否抵押 | 无 |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 否 |
数量 | 1(台) | 租赁期限 | 10年 |
其他描述 | 该设备状况良好,可正常使用,标的实际现状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了解。 | ||
交易信息 | |||
出租底价 | 6000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600 |
履约保证金(元) | *元 | 交易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书约定收取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参与竞价的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出租设备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5)。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2024年8月14日17:00 | 交易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元/次) | 1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8月8日10:00至2024年8月15日15:30 |
延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4年8月15日15: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价款支付时间及要求 | 1.交易保证金支付:意向受让方须于2024年?月?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至交易所指定价款划入账户。 2.出租价款支付:按年预付,于每年的8月1日前支付下年租金。支付至交易所指定价款划入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交易服务费支付: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价款划入账户 | 户名:北部湾产权交 (略) 账号:1792 1201 0115 9242 88 开户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沙分社 | ||
附件下载 | |||
交易所联系方式 | |||
报名、技术咨询 | 甘经理 | ||
联系电话 | 0771-* | ||
咨询时间 | 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 ||
交易所地址 |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 | ||
报名须知 | |||
一、风险提示 (一)交易标的列示情况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与公告列示情况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在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及“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 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向出租方咨询,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并进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己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和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己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包括缺陷),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出租方将有权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置保证金。 (三)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 (略) (http://**)的《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四)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所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所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五)对于与(意向)受让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六)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本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交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 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三)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的: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现场踏勘确认书;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四)报名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做退回处理。 三、成交签约和标的交割 (一)成交签约: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纸质资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交割时限:出租方承诺在《交易合同》约定的流转起算日前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合同》期限不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割条件:本次交易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凭成交价款转账凭证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一)非出租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岀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含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各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三)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四)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若因出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受让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受让方不得向交易所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交易所无关,受让方仅有权要求交易所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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