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公开自主招租
邻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公开自主招租
汇款用途须注明“资产编号+保证金”,如交纳邻水县鼎 (略) 16号竞价保证金,须备注“GZ*保证金”。
2.4报名确认:竞租人交款成功后凭交款记录到报名地址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
自然人报名:须本人前往报名地点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2.5竞租时间、地点:原则上该标的报名结束1个工作日后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点开始竞租(如本周一报名结束,本周三可竞租;本周二、三、四、五报名结束,则需下周三竞租),各标的具体竞租时间 (略) 公示为准。
3.竞租及成交方式
3.1现场填报报价单方式,确定最终唯一最高有效报价为竞得人。
3.2对该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持续参与现场竞价,只剩该原承租人与另外一名竞租人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如该标的原承租人在竞价过程中放弃竞价或中标后弃标,视为放弃该标的优先承租权。
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户,在竞租当日须带上该标的上届租赁合同原件或邻水国资集团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3报名人是自然人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入场竞租;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竞租,如是代理人参与竞租,须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竞租。
4.竞租保证金退还
按邻水国资集团正常程序竞价(或未竞价)未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竞租结束后,由其提出书面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其他情况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5.其他事项
5.1该标的物在该轮报名结束至竞租结果公示结束前暂停其下轮报名。
5.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生效,结束时间由邻水国资集团另行通知,如对潜在竞租者造成损失,邻水国资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公告结束之日标的已有首个竞租者报名成功,则对该个标的依次顺延至正常报名结束之日(如本公告2024年4月16日报名结束,在2024年4月15日有竞租者对某个标的报名确认成功,则该个标的报名结束时间依次顺延4个工作日)。
5.3鼎屏镇建业大道南段清水房单个标的面积小于1000㎡,给予1个月装修期;大于1000㎡,给予2个月装修期。
鼎屏镇达邻大道二楼清水房单个标的、 (略) 北段二楼清水房单个标的,1000㎡以下,给予1个月免费装修期;1000㎡以上,给予2个月免费装修期。
5.4本次公开自主招租国有资产,竞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足额交纳相关费用视作违约。若该标的在1年内再行出租的成交价款低于上次成交价款的,邻水国资集团有权要求上次竞得人补足上次与本次成交价款差额、承担相关其他法律责任。
5.5竞得人有以上违约行为则视为不诚信人,禁止其1年内参与邻水国资集团公开自主招租的任何标的竞租。
5.6邻水国资集团发布的《国有资产公开自主招租公告(GZ2401)》、《国有资产公开自主招租公告(GZ2402)》即日起作废,其中涉及已报名未报名截止的资产均可在报名截止前报名。
5.7未尽事宜由邻水国资集团负责解释。
报名及联系地址:邻水国资集团资产管理部办公室(鼎 (略) 41号二楼)
联系电话:* 0826-*
邻水国有资产 (略)
2024年8月14日
汇款用途须注明“资产编号+保证金”,如交纳邻水县鼎 (略) 16号竞价保证金,须备注“GZ*保证金”。
2.4报名确认:竞租人交款成功后凭交款记录到报名地址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
自然人报名:须本人前往报名地点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2.5竞租时间、地点:原则上该标的报名结束1个工作日后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点开始竞租(如本周一报名结束,本周三可竞租;本周二、三、四、五报名结束,则需下周三竞租),各标的具体竞租时间 (略) 公示为准。
3.竞租及成交方式
3.1现场填报报价单方式,确定最终唯一最高有效报价为竞得人。
3.2对该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持续参与现场竞价,只剩该原承租人与另外一名竞租人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如该标的原承租人在竞价过程中放弃竞价或中标后弃标,视为放弃该标的优先承租权。
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户,在竞租当日须带上该标的上届租赁合同原件或邻水国资集团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3报名人是自然人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入场竞租;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竞租,如是代理人参与竞租,须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竞租。
4.竞租保证金退还
按邻水国资集团正常程序竞价(或未竞价)未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竞租结束后,由其提出书面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其他情况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5.其他事项
5.1该标的物在该轮报名结束至竞租结果公示结束前暂停其下轮报名。
5.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生效,结束时间由邻水国资集团另行通知,如对潜在竞租者造成损失,邻水国资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公告结束之日标的已有首个竞租者报名成功,则对该个标的依次顺延至正常报名结束之日(如本公告2024年4月16日报名结束,在2024年4月15日有竞租者对某个标的报名确认成功,则该个标的报名结束时间依次顺延4个工作日)。
5.3鼎屏镇建业大道南段清水房单个标的面积小于1000㎡,给予1个月装修期;大于1000㎡,给予2个月装修期。
鼎屏镇达邻大道二楼清水房单个标的、 (略) 北段二楼清水房单个标的,1000㎡以下,给予1个月免费装修期;1000㎡以上,给予2个月免费装修期。
5.4本次公开自主招租国有资产,竞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足额交纳相关费用视作违约。若该标的在1年内再行出租的成交价款低于上次成交价款的,邻水国资集团有权要求上次竞得人补足上次与本次成交价款差额、承担相关其他法律责任。
5.5竞得人有以上违约行为则视为不诚信人,禁止其1年内参与邻水国资集团公开自主招租的任何标的竞租。
5.6邻水国资集团发布的《国有资产公开自主招租公告(GZ2401)》、《国有资产公开自主招租公告(GZ2402)》即日起作废,其中涉及已报名未报名截止的资产均可在报名截止前报名。
5.7未尽事宜由邻水国资集团负责解释。
报名及联系地址:邻水国资集团资产管理部办公室(鼎 (略) 41号二楼)
联系电话:*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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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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