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嘉定区翁家宅路359号1层室内菜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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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嘉定区翁家宅路359号1层室内菜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嘉 (略) 将于2024年9月10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嘉定 (略) 359号1层室内菜场。房地产权证号:沪(2023)嘉字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517.28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所有权来源:新建;房屋用途:商业;核准日期:2023-12-10;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22年;总层数:18。房屋/土地坐落:嘉定 (略) 299弄20号201室等(详见登记簿)。土地宗地号:嘉定区马*镇53街坊17/10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普通商品房;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使用期限:2019-5-10至2089-5-9止。

备注:根据“嘉定房管(2023)第*号”销售方案备案证明:该项目保留自有部分,永久自持不可出售。

1.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5%(计7286.0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2.自持部分物业转让时需出让人同意。

3.自持物业应整体抵押,不得分割抵押。

4.出资比例:杭州 (略) 100%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

变更以上内容的需出让人同意

5.自持部分房屋所有权应记载在同一房屋土地登记簿,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证,不得分证办理。

评估价:4080.*元

起拍价:2285.*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9月10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五、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六、特别提醒:

1、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2、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该标的成交后房产无法过户至买受人名下, (略) 会至相关部门备案:该标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 (略) 不能再查封,其他人也无权再次抵押。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4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14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 (略) 上海嘉定支行 户名: (略) 嘉 (略) 账号:*8166),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及至相关部门备案等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9月4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本标的( (略) 嘉定 (略) 359号1层室内菜场)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陈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徐汇 (略) 333号B座1703-1706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嘉 (略)

2024年8月16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嘉定区,上海

(略) 嘉 (略) 将于2024年9月10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嘉定 (略) 359号1层室内菜场。房地产权证号:沪(2023)嘉字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517.28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所有权来源:新建;房屋用途:商业;核准日期:2023-12-10;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22年;总层数:18。房屋/土地坐落:嘉定 (略) 299弄20号201室等(详见登记簿)。土地宗地号:嘉定区马*镇53街坊17/10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普通商品房;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使用期限:2019-5-10至2089-5-9止。

备注:根据“嘉定房管(2023)第*号”销售方案备案证明:该项目保留自有部分,永久自持不可出售。

1.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5%(计7286.0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2.自持部分物业转让时需出让人同意。

3.自持物业应整体抵押,不得分割抵押。

4.出资比例:杭州 (略) 100%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

变更以上内容的需出让人同意

5.自持部分房屋所有权应记载在同一房屋土地登记簿,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证,不得分证办理。

评估价:4080.*元

起拍价:2285.*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9月10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五、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六、特别提醒:

1、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2、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该标的成交后房产无法过户至买受人名下, (略) 会至相关部门备案:该标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 (略) 不能再查封,其他人也无权再次抵押。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4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14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 (略) 上海嘉定支行 户名: (略) 嘉 (略) 账号:*8166),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及至相关部门备案等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9月4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本标的( (略) 嘉定 (略) 359号1层室内菜场)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陈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徐汇 (略) 333号B座1703-1706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嘉 (略)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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