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海铜路1号24-8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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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海铜路1号24-8号房产

拍卖公告

(略) 第五 (略) 将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至2024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第五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五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南岸区海铜路1号24-8号房产。据评估报告显示(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该标的未办理产权证,有总证,总证号为:渝(2016)南岸区不动产权第*号。根据《 (略) 房地产权证》、《 (略) 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及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为210.09平方米,套内面积147.91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办公用房,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47年02月15日。建成年限约为2016年,钢混结构,现有装修,作为办公室占有使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52.*元(其中包含室内固定装修价值:11.*元),起拍价:179.879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0.9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3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 (略) 安排, (略) 电话:400-962-2283或登录 (略) 站www.cq-jc.com、或下载集成拍卖手机APP、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第五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五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查封。该标的物装修为办公室占有使用提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存在的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较长的风险。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 (略) 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本次拍卖标的物面积均以《 (略) 房产面积测绘报告书》中测绘面积为重要参考,成交后,按附图位置交付,如实地未按图纸进行分隔,法院不负责按图纸恢复,本院不再对实际交付面积与测绘面积差距及成交价作调整。提请竞买人特别注意。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证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办理并全额承担相应费用。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等)由买、卖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等)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于收到过户裁定书后完成办理过户 (略) 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行支付所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该标的物如若存在其它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办理移交过户时可能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水、电、气、讯、五通费用等欠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楼层为24层,现场勘查时,实际标注楼层为25A,提请竞买人注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第五 (略) 提交合法证明 (略) 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8、买受 (略) 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9、拍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标的物上的权力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10、买受人付款后 (略) 联系,及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3、竞买人应于拍卖会 (略) 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 (略) 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14、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 (略) 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第五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6*)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5、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

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

(略) 站:www.cq-jc.com

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集成拍卖”

(略) 第五 (略) :023-*

(略) 第五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经纬大道486号

(略) (略) 监督电话:023-* 023-*

(略) 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第五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竞买须知

(略) 第五 (略) 将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至2024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第五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五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重庆市南岸区海铜路1号24-8号房产现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第五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五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 (略) 安排,请拨打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或登录 (略) 站www.cq-jc.com、或下载集成拍卖手机APP、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买受人付款后 (略) 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 (略) 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查封。该标的物装修为办公室占有使用提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存在的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较长的风险。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 (略) 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本次拍卖标的物面积均以《 (略) 房产面积测绘报告书》中测绘面积为重要参考,成交后,按附图位置交付,如实地未按图纸进行分隔,法院不负责按图纸恢复,本院不再对实际交付面积与测绘面积差距及成交价作调整。提请竞买人特别注意。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证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办理并全额承担相应费用。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等)由买、卖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等)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于收到过户裁定书后完成办理过户 (略) 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行支付所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该标的物如若存在其它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办理移交过户时可能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水、电、气、讯、五通费用等欠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查封。该标的物装修为办公室占有使用提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存在的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较长的风险。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第五 (略) 提交合法证明 (略) 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8、买受 (略) 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9、拍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标的物上的权力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 (略) 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第五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6*)。

13、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

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

(略) 站:www.cq-jc.com

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集成拍卖”

(略) 第五 (略) :023-*

(略) 第五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经纬大道486号

(略) (略) 监督电话:023-* 023-*

(略) 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第五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标的物调查信息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海铜路1号24-8号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总证号为:渝(2016)南岸区不动产权第*号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房屋结构

钢混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占有使用

物业、水、电、气欠费情况

1、物业管理费等:不详

2、水、电、气费: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抵押情况

抵押、查封

拍品介绍

标的 (略) 南 (略) 1号,物业名称为“新宝龙.钻石国际”,建筑物外墙装饰石材、玻璃幕墙面,内部公共区域地面贴地砖,墙面贴墙砖,天棚吊顶。标的为南坪商圈边缘,位置条件较好。

距离轻轨3号线工贸站和公交站工贸大厦约120米,有121、336、350、365、833 (略) (略) 通达度高,交通较便捷。

标的周边有盛汇广场、上海城、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万象城、郎高会展国际广场、天福克拉广场、万达广场、国汇中心、亚太商谷等商业综合体;区域内有重百、新世纪、 (略) 、百盛购物中心、华 (略) 、 (略) 点、餐饮、娱乐等生活配套齐全。

特别说明

1.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税法各自承担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2.限购情况:需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并按当地相关政策办理。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 (略) 400-962-2283或登录www.cq-jc.com,或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拍卖公告

(略) 第五 (略) 将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至2024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第五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五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南岸区海铜路1号24-8号房产。据评估报告显示(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该标的未办理产权证,有总证,总证号为:渝(2016)南岸区不动产权第*号。根据《 (略) 房地产权证》、《 (略) 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及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为210.09平方米,套内面积147.91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办公用房,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47年02月15日。建成年限约为2016年,钢混结构,现有装修,作为办公室占有使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52.*元(其中包含室内固定装修价值:11.*元),起拍价:179.879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0.9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3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 (略) 安排, (略) 电话:400-962-2283或登录 (略) 站www.cq-jc.com、或下载集成拍卖手机APP、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第五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五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查封。该标的物装修为办公室占有使用提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存在的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较长的风险。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 (略) 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本次拍卖标的物面积均以《 (略) 房产面积测绘报告书》中测绘面积为重要参考,成交后,按附图位置交付,如实地未按图纸进行分隔,法院不负责按图纸恢复,本院不再对实际交付面积与测绘面积差距及成交价作调整。提请竞买人特别注意。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证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办理并全额承担相应费用。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等)由买、卖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等)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于收到过户裁定书后完成办理过户 (略) 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行支付所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该标的物如若存在其它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办理移交过户时可能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水、电、气、讯、五通费用等欠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楼层为24层,现场勘查时,实际标注楼层为25A,提请竞买人注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第五 (略) 提交合法证明 (略) 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8、买受 (略) 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9、拍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标的物上的权力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10、买受人付款后 (略) 联系,及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3、竞买人应于拍卖会 (略) 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 (略) 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14、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 (略) 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第五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6*)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5、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

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

(略) 站:www.cq-jc.com

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集成拍卖”

(略) 第五 (略) :023-*

(略) 第五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经纬大道486号

(略) (略) 监督电话:023-* 023-*

(略) 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第五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竞买须知

(略) 第五 (略) 将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至2024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第五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五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重庆市南岸区海铜路1号24-8号房产现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第五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五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 (略) 安排,请拨打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或登录 (略) 站www.cq-jc.com、或下载集成拍卖手机APP、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买受人付款后 (略) 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 (略) 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查封。该标的物装修为办公室占有使用提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存在的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较长的风险。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 (略) 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本次拍卖标的物面积均以《 (略) 房产面积测绘报告书》中测绘面积为重要参考,成交后,按附图位置交付,如实地未按图纸进行分隔,法院不负责按图纸恢复,本院不再对实际交付面积与测绘面积差距及成交价作调整。提请竞买人特别注意。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证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办理并全额承担相应费用。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等)由买、卖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等)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于收到过户裁定书后完成办理过户 (略) 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行支付所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该标的物如若存在其它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办理移交过户时可能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水、电、气、讯、五通费用等欠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查封。该标的物装修为办公室占有使用提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存在的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较长的风险。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第五 (略) 提交合法证明 (略) 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8、买受 (略) 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9、拍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标的物上的权力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 (略) 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第五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6*)。

13、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

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

(略) 站:www.cq-jc.com

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集成拍卖”

(略) 第五 (略) :023-*

(略) 第五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经纬大道486号

(略) (略) 监督电话:023-* 023-*

(略) 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第五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标的物调查信息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海铜路1号24-8号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总证号为:渝(2016)南岸区不动产权第*号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房屋结构

钢混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占有使用

物业、水、电、气欠费情况

1、物业管理费等:不详

2、水、电、气费: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抵押情况

抵押、查封

拍品介绍

标的 (略) 南 (略) 1号,物业名称为“新宝龙.钻石国际”,建筑物外墙装饰石材、玻璃幕墙面,内部公共区域地面贴地砖,墙面贴墙砖,天棚吊顶。标的为南坪商圈边缘,位置条件较好。

距离轻轨3号线工贸站和公交站工贸大厦约120米,有121、336、350、365、833 (略) (略) 通达度高,交通较便捷。

标的周边有盛汇广场、上海城、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万象城、郎高会展国际广场、天福克拉广场、万达广场、国汇中心、亚太商谷等商业综合体;区域内有重百、新世纪、 (略) 、百盛购物中心、华 (略) 、 (略) 点、餐饮、娱乐等生活配套齐全。

特别说明

1.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税法各自承担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2.限购情况:需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并按当地相关政策办理。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 (略) 400-962-2283或登录www.cq-jc.com,或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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