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镇桥楼村6社5幢1层等8处不动产及其占用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宗地内2处搭建建筑物、宗地内林木第一次拍卖
黑龙镇桥楼村6社5幢1层等8处不动产及其占用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宗地内2处搭建建筑物、宗地内林木第一次拍卖
四川省青 (略)
公 告
(2024)川1425执恢93号
本院定于2024年09月17日10时至2024年09月18日10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略) (略)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略) 青神县黑龙镇桥楼村6社5幢1层等8处不动产及其占用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宗地内2处搭建建筑物、宗地内林木 |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略) 青神县黑龙镇桥楼村6社 | |
特别提醒 | 1、本次拍卖不动产部分门窗、屋顶、吊顶破损,本院按照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当自行前往查看、了解拍卖标的物,所有的瑕疵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不得以房屋的新旧程 (略) 提出执行异议。 2、本次拍卖7幢(配电房)室内设备已被搬空,本院不能保证房屋内相关设施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3、本次拍卖不动产 (略) 、供水等基础设施,本院不能保证能否正常使用。 4、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 5、本次拍卖的土地、厂房规划用途与经营方向,请竞买人咨询本地管委会(地址:青神县经开区星城街59号,电话:王老师*)自行了解确认,若出现无法经营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财产明细
类型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 | 幢号 | 用途 | 所在楼层 | 结构 | 建筑面积(㎡) |
建筑物 | 1 | (略) | 青神县黑龙镇桥楼村6社5幢1层等8处 | 川(2017)青神县不动产权第*号 | 1 | 办公 | 1-2 | 混合结构 | 621.34 |
2 | 2 | 其它 | 1 | 混合结构 | 31.27 | ||||
3 | 3 | 其它 | 1 | 砖木结构 | 121.8 | ||||
4 | 4 | 住宅 | 1 | 砖木结构 | 699.16 | ||||
5 | 5 | 其它 | 1 | 混合结构 | 9625.18 | ||||
6 | 6 | 其它 | 1 | 混合结构 | 1123.12 | ||||
7 | 7 | 其它 | 1 | 混合结构 | 52.39 | ||||
8 | 8 | 其它 | 1 | 砖木结构 | 32.48 | ||||
9 | (略) | 搭建物 | 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 / | 厕所 | 1 | 砖木结构 | 82.4 | |
10 | / | 垃圾站 | 1 | 砖混结构 | 18.48 | ||||
土地使用权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 | 使用权类型 | 地类 | 使用期限 | 使用权面积(㎡) | |
11 | (略) | 青神县黑龙镇桥楼村6社5幢1层等8处 | 川(2017)青神县不动产权第*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2003年05月21日起2053年05月21日止 | *.5 | ||
林木 |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
12 | 香樟树 | 胸径30.5CM | 45 | 株 | |||||
13 | 垂叶榕树 | 胸径35CM | 5 | 株 | |||||
14 | 桂花树 | 胸径10.5CM | 14 | 株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成都九鼎房地产 (略) 对上述标的物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物的评估价总价为1083.*元。形成的九鼎司鉴(2024)0114号司法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增税等(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09月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4年09月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09月28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青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青神支行,账号:9558 8523 1300 1450 422)。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2024年10月08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青 (略) 8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三、本院已委托四川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28-*、400-*亦可登录5 (略) 或关注“51助拍四川”微信公众号、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因当事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等原因,带看可取消。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青 (略) 86号
四川省青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四川省青 (略)
公 告
(2024)川1425执恢93号
本院定于2024年09月17日10时至2024年09月18日10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略) (略)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略) 青神县黑龙镇桥楼村6社5幢1层等8处不动产及其占用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宗地内2处搭建建筑物、宗地内林木 |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略) 青神县黑龙镇桥楼村6社 | |
特别提醒 | 1、本次拍卖不动产部分门窗、屋顶、吊顶破损,本院按照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当自行前往查看、了解拍卖标的物,所有的瑕疵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不得以房屋的新旧程 (略) 提出执行异议。 2、本次拍卖7幢(配电房)室内设备已被搬空,本院不能保证房屋内相关设施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3、本次拍卖不动产 (略) 、供水等基础设施,本院不能保证能否正常使用。 4、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 5、本次拍卖的土地、厂房规划用途与经营方向,请竞买人咨询本地管委会(地址:青神县经开区星城街59号,电话:王老师*)自行了解确认,若出现无法经营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财产明细
类型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 | 幢号 | 用途 | 所在楼层 | 结构 | 建筑面积(㎡) |
建筑物 | 1 | (略) | 青神县黑龙镇桥楼村6社5幢1层等8处 | 川(2017)青神县不动产权第*号 | 1 | 办公 | 1-2 | 混合结构 | 621.34 |
2 | 2 | 其它 | 1 | 混合结构 | 31.27 | ||||
3 | 3 | 其它 | 1 | 砖木结构 | 121.8 | ||||
4 | 4 | 住宅 | 1 | 砖木结构 | 699.16 | ||||
5 | 5 | 其它 | 1 | 混合结构 | 9625.18 | ||||
6 | 6 | 其它 | 1 | 混合结构 | 1123.12 | ||||
7 | 7 | 其它 | 1 | 混合结构 | 52.39 | ||||
8 | 8 | 其它 | 1 | 砖木结构 | 32.48 | ||||
9 | (略) | 搭建物 | 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 / | 厕所 | 1 | 砖木结构 | 82.4 | |
10 | / | 垃圾站 | 1 | 砖混结构 | 18.48 | ||||
土地使用权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 | 使用权类型 | 地类 | 使用期限 | 使用权面积(㎡) | |
11 | (略) | 青神县黑龙镇桥楼村6社5幢1层等8处 | 川(2017)青神县不动产权第*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2003年05月21日起2053年05月21日止 | *.5 | ||
林木 |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
12 | 香樟树 | 胸径30.5CM | 45 | 株 | |||||
13 | 垂叶榕树 | 胸径35CM | 5 | 株 | |||||
14 | 桂花树 | 胸径10.5CM | 14 | 株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成都九鼎房地产 (略) 对上述标的物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物的评估价总价为1083.*元。形成的九鼎司鉴(2024)0114号司法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增税等(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09月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4年09月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09月28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青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青神支行,账号:9558 8523 1300 1450 422)。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2024年10月08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青 (略) 8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三、本院已委托四川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28-*、400-*亦可登录5 (略) 或关注“51助拍四川”微信公众号、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因当事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等原因,带看可取消。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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