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跳海鲜排档街区房产十年租赁权
健跳海鲜排档街区房产十年租赁权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根据三门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三门县健跳海鲜排档街区20年经营权归属浙江省三门县 (略) ,标的目前未竣工。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砖墙维护,地面为地砖、复合地板,内墙为刷白,天花板吊顶,玻璃门窗。厨房设备等相关设备由*方自行负责购置及安装。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三门县 (略) ,大排挡房屋建立在标准塘坝上,每年受台风、潮汐等特殊天气、海潮的影响,该类灾害天气属于交易双方已经预见的事件,承租方应按全力配合政府采取的防灾应急措施,除非灾害影响已经无法避免或克服,否则不得作为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省三门县 (略) |
联系人 | 钱良森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三门县海润 (略) 39号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2.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为十年,第一年为培育期,不收取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收取租金,第三年开始租金逐年递增3%。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餐饮服务(包括海产品销售)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气、卫生、通讯及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应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其他维修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承租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装修需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租赁期满承租方自行带走可移动装修物品,已经形成添附物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整体承租后分租给其他商户的,需提供招商名单给出租方备案。 10、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
租期 | 10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1年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2个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 《授权委托书》.doc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房屋租赁合同》.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适用).doc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0576-*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根据三门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三门县健跳海鲜排档街区20年经营权归属浙江省三门县 (略) ,标的目前未竣工。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砖墙维护,地面为地砖、复合地板,内墙为刷白,天花板吊顶,玻璃门窗。厨房设备等相关设备由*方自行负责购置及安装。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三门县 (略) ,大排挡房屋建立在标准塘坝上,每年受台风、潮汐等特殊天气、海潮的影响,该类灾害天气属于交易双方已经预见的事件,承租方应按全力配合政府采取的防灾应急措施,除非灾害影响已经无法避免或克服,否则不得作为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省三门县 (略) |
联系人 | 钱良森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三门县海润 (略) 39号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2.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为十年,第一年为培育期,不收取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收取租金,第三年开始租金逐年递增3%。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餐饮服务(包括海产品销售)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气、卫生、通讯及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应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其他维修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承租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装修需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租赁期满承租方自行带走可移动装修物品,已经形成添附物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整体承租后分租给其他商户的,需提供招商名单给出租方备案。 10、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
租期 | 10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1年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2个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 《授权委托书》.doc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房屋租赁合同》.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适用).doc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0576-*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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