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医院7台共享充电宝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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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医院7台共享充电宝招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厦门市第三医院7台共享充电宝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租地 (略) (略) 区内,其中总招标面积为2.24平方米,用于自助充电宝机器的摆放。投标人 (略) 场为导向,确保提供产品质量及安全,最大化便民惠民,方便患者使用。

本项目起标单价为590元/㎡/月,租期为3年,第二年起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按5%递增,第三年起租金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按5%递增。租金保底价为本次招租的最低限价,投标报价低于保底价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完整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 (略) (网址:http://**.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 (略) 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思明 (略) 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同安 (略) 2号

联系方式:周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 (略)

地 址: (略) 思明 (略) 366号轻工大厦9层

联系方式:傅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厦门市第三医院7台共享充电宝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租地 (略) (略) 区内,其中总招标面积为2.24平方米,用于自助充电宝机器的摆放。投标人 (略) 场为导向,确保提供产品质量及安全,最大化便民惠民,方便患者使用。

本项目起标单价为590元/㎡/月,租期为3年,第二年起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按5%递增,第三年起租金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按5%递增。租金保底价为本次招租的最低限价,投标报价低于保底价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完整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 (略) (网址:http://**.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 (略) 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思明 (略) 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同安 (略) 2号

联系方式:周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 (略)

地 址: (略) 思明 (略) 366号轻工大厦9层

联系方式:傅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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