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刘沟村集体土地三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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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刘沟村集体土地三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1.*元/年
项目编号:SWZC* 保证金: 0.*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略) 薛城区邹坞镇刘沟村村民委员会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19至2024-08-23
数量:3年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 监测编号 GR2024SD*
标的名称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刘沟村集体土地三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1.*元/年
挂牌日期 2024-08-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3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1.23 备案单位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8-19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 (略) 薛城区范围内,本次对外出租的机动地(村东)面积为20.5亩。 2、标的租赁期限为三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得高于三年。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略) 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薛城区邹坞镇刘沟村村民委员会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邹坞镇刘沟村
法定代表人 刘志强 开办资金 0
经费来源 其他 举办单位 村民委员会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高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0632-*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暂无图片
转让底价: 1.*元/年
项目编号:SWZC* 保证金: 0.*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略) 薛城区邹坞镇刘沟村村民委员会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19至2024-08-23
数量:3年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 监测编号 GR2024SD*
标的名称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刘沟村集体土地三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1.*元/年
挂牌日期 2024-08-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3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1.23 备案单位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8-19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 (略) 薛城区范围内,本次对外出租的机动地(村东)面积为20.5亩。 2、标的租赁期限为三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得高于三年。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略) 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薛城区邹坞镇刘沟村村民委员会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邹坞镇刘沟村
法定代表人 刘志强 开办资金 0
经费来源 其他 举办单位 村民委员会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高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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