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商贸·城市公共物流配送中心一楼B区4年1个月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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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商贸·城市公共物流配送中心一楼B区4年1个月租赁权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08-19
挂牌截止时间2024-08-27
是否自动延牌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放弃或不涉及
价款支付要求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以后每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需在上一期到期前20天内予以一次性支付。逾期支付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终止其租赁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 (略) 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 (略) 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手续办理说明:

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7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8月23日,如需看样,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王老师0574-*。

③竞价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当日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2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赁位置及面积:标的位于 (略) 镇海区蛟川街 (略) 1299号,出租面积970平方米,租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承租方应确认了解所承租场地的状况、位置和计价面积。 2.租赁用途:仅用于仓储使用,要求承租方自用,不得转租,不得违反经营或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承租方不得使用任何明火,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易燃易爆品。 3.租金政策:无免租期,一年一期,租金前三期不递增,以后每期递增1%。 4.其他费用: ①物业费为*?元/年,一年一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以后每期物业管理费需在上一期到期前20天内予以一次性支付,逾期支付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终止其租赁合同。 ②承租期间,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承担下列费用: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的初装费、增容费和使用费,租赁物的维修和装修费用,国家规定应由承租方承担的各类税费、停车费、卫生费等。 ③承租方需保证场地经济投入≥*元,用于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等。 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烟油、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承租方不得使用任何明火,承租方在涉及到房屋结构、水电等管线移位等装修方案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并将装修方案设计图纸提交一份供出租方备案。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出租房屋。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对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位置、环境、设施、物业及水电可供容量等现状进行全面了解,成交后,出租方不再为其改变条件进行投入。 6.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同。
下载【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方式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没有司法判决及执行信息。 3.未被“信用宁波”(http://**)记录无不良信息或黑名单。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略) 上报名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履约保证金为首次年租金的12%,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在合同终止时,若承租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出租方付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房屋后,保证金在三日内无息返还。在承租方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08-19
挂牌截止时间2024-08-27
是否自动延牌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放弃或不涉及
价款支付要求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以后每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需在上一期到期前20天内予以一次性支付。逾期支付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终止其租赁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 (略) 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 (略) 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手续办理说明:

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7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8月23日,如需看样,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王老师0574-*。

③竞价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当日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2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赁位置及面积:标的位于 (略) 镇海区蛟川街 (略) 1299号,出租面积970平方米,租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承租方应确认了解所承租场地的状况、位置和计价面积。 2.租赁用途:仅用于仓储使用,要求承租方自用,不得转租,不得违反经营或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承租方不得使用任何明火,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易燃易爆品。 3.租金政策:无免租期,一年一期,租金前三期不递增,以后每期递增1%。 4.其他费用: ①物业费为*?元/年,一年一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以后每期物业管理费需在上一期到期前20天内予以一次性支付,逾期支付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终止其租赁合同。 ②承租期间,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承担下列费用: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的初装费、增容费和使用费,租赁物的维修和装修费用,国家规定应由承租方承担的各类税费、停车费、卫生费等。 ③承租方需保证场地经济投入≥*元,用于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等。 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烟油、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承租方不得使用任何明火,承租方在涉及到房屋结构、水电等管线移位等装修方案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并将装修方案设计图纸提交一份供出租方备案。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出租房屋。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对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位置、环境、设施、物业及水电可供容量等现状进行全面了解,成交后,出租方不再为其改变条件进行投入。 6.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同。
下载【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方式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没有司法判决及执行信息。 3.未被“信用宁波”(http://**)记录无不良信息或黑名单。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略) 上报名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履约保证金为首次年租金的12%,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在合同终止时,若承租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出租方付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房屋后,保证金在三日内无息返还。在承租方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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