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鸿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一批生产区库房彩钢房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甘肃鸿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一批生产区库房彩钢房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2024-08-19 11:20
项目编号:WL2024FJ168
项目名称 | 甘肃鸿 (略) 一批生产区库房(彩钢房)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30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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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武都区吉石坝村。 | |||||||||||||||
标的现状 | 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陇南博通房 (略)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甘肃鸿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甘肃鸿 (略) 关于对生产区库房报废处置的请示》2024年8月7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甘肃 (略)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本次转让的标的,受让方须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现场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并承担全部税费。 3.标的拆解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生产,在标的拆解过程中做好防火、防污染等工作,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缺失、损坏等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勘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6.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实物现状完成标的交割工作。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1.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2.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拆解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拆解拉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3.受让方须按照废旧物资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现场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拆解拉运工作顺利进行。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转让方安全监察及安全考核,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 4.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拆解拉运,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具备转让标的拆解拉运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废旧物资等管理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进行拆解拉运,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6.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7.其他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踏勘。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19 09:00:00 至 2024-08-30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 (略) (http://**)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1000元人民币,按照项目公告和报名资料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时间按《受让须知》要求交纳(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8-19 09:00:00 至 2024-09-02 10:00:00(节假日除外)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文件。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武都区公航旅投资集团4楼404室 | |
技术支持 | -- | |
其他 |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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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11:20
项目编号:WL2024FJ168
项目名称 | 甘肃鸿 (略) 一批生产区库房(彩钢房)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30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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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武都区吉石坝村。 | |||||||||||||||
标的现状 | 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陇南博通房 (略)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甘肃鸿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甘肃鸿 (略) 关于对生产区库房报废处置的请示》2024年8月7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甘肃 (略)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本次转让的标的,受让方须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现场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并承担全部税费。 3.标的拆解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生产,在标的拆解过程中做好防火、防污染等工作,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缺失、损坏等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勘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6.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实物现状完成标的交割工作。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1.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2.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拆解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拆解拉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3.受让方须按照废旧物资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现场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拆解拉运工作顺利进行。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转让方安全监察及安全考核,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 4.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拆解拉运,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具备转让标的拆解拉运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废旧物资等管理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进行拆解拉运,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6.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7.其他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踏勘。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19 09:00:00 至 2024-08-30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 (略) (http://**)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1000元人民币,按照项目公告和报名资料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的时间按《受让须知》要求交纳(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8-19 09:00:00 至 2024-09-02 10:00:00(节假日除外)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文件。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武都区公航旅投资集团4楼404室 | |
技术支持 | -- | |
其他 |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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