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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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位于政和县西大街zh-2439号地块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本宗地位于政和县西大街,宗地四至:东至:J14-J15界址线(邻政和县交通运输局)、J15-J17界址线(外空地)、J17-J121界址线(外水沟);南至:J21-J25界址线(邻集资房);西至:J25-J1界址线(邻石油公司);北至:J1-J3界址线(外路)、J3-J8界址线(邻民宅墙)、J8-J14界址线(外路)(详见出让用地红线图)。

2.土地面积:1201.04平方米,约1.80亩(含317.81平方 (略) ,建设单位不得占用,产权归县政府,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

3.土地四至:详见zh-2439号出让地块红线图。

4.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5.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

6.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7.开发程度:现状土地,达到“三通”条件。

8.拍卖起始价:人民币*元(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10.增价幅度:每次*元或*元的整倍数。

11.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容积率(FAR):FAR≤2.2。(强制性)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642.29平方米。(强制性)不计容建筑面积: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强制性) 建筑密度:D≤45%。(强制性)绿地率:G≥10%。(强制性)建筑限高H≤24米。(强制性)

其他详见《关于zh-2439号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政自然资规〔2024〕21号)。

二、其他事项

1.竞买人应到现场踏勘,该地块按现状出让,出让人均按场地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土地(包括地表现状、地质结构现状、场地标高现状等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

2.该宗地块竞得人不允许分割办证。

3.该地块上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场地内现有两棵香樟树,小棵香樟树由城管局负责移植他处;大棵香樟树保留,产权归县人民政府所有,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按照林业、城市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养护,不得破坏和移栽。

三、特别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若不足两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公告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9日,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9日到政和县自然资源局收储中心(政 (略) 2号)领取拍卖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及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4.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6:00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4年9月10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1日9:00时 (略) (政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政和县建设银行

银行帐号:**

户名: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政和县农行云根支行

银行帐号:*75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政和支行

银行帐号:*2952

户名: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邮储银行政和县支行

银行帐号:*900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社

银行帐号:**

(单位对公账户,仅限工作日期间受理,节假日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99—*

联 系 人:张先生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9日

经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位于政和县西大街zh-2439号地块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本宗地位于政和县西大街,宗地四至:东至:J14-J15界址线(邻政和县交通运输局)、J15-J17界址线(外空地)、J17-J121界址线(外水沟);南至:J21-J25界址线(邻集资房);西至:J25-J1界址线(邻石油公司);北至:J1-J3界址线(外路)、J3-J8界址线(邻民宅墙)、J8-J14界址线(外路)(详见出让用地红线图)。

2.土地面积:1201.04平方米,约1.80亩(含317.81平方 (略) ,建设单位不得占用,产权归县政府,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

3.土地四至:详见zh-2439号出让地块红线图。

4.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5.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

6.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7.开发程度:现状土地,达到“三通”条件。

8.拍卖起始价:人民币*元(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10.增价幅度:每次*元或*元的整倍数。

11.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容积率(FAR):FAR≤2.2。(强制性)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642.29平方米。(强制性)不计容建筑面积: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强制性) 建筑密度:D≤45%。(强制性)绿地率:G≥10%。(强制性)建筑限高H≤24米。(强制性)

其他详见《关于zh-2439号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政自然资规〔2024〕21号)。

二、其他事项

1.竞买人应到现场踏勘,该地块按现状出让,出让人均按场地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土地(包括地表现状、地质结构现状、场地标高现状等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

2.该宗地块竞得人不允许分割办证。

3.该地块上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场地内现有两棵香樟树,小棵香樟树由城管局负责移植他处;大棵香樟树保留,产权归县人民政府所有,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按照林业、城市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养护,不得破坏和移栽。

三、特别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若不足两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公告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9日,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9日到政和县自然资源局收储中心(政 (略) 2号)领取拍卖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及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4.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6:00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4年9月10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1日9:00时 (略) (政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政和县建设银行

银行帐号:**

户名: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政和县农行云根支行

银行帐号:*75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政和支行

银行帐号:*2952

户名: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邮储银行政和县支行

银行帐号:*900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社

银行帐号:**

(单位对公账户,仅限工作日期间受理,节假日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99—*

联 系 人:张先生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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