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锦亿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挂牌披露
湖南衡阳锦亿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SDZR* |
---|---|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6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广西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无棣县财政局 |
转让比例 | 60 |
挂牌价格 | 893.*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8-1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元,实收注册资本*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元,实缴出资*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股东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认缴注册资本的出资。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湖南 (略) 与建滔(衡阳) (略) 于2023年10月30日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建滔(衡阳) (略) 土地面积*.8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从湖南 (略) 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日起开始计租。该土地为湖南 (略) 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湖南 (略) 须于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后12个月内建成投产,如湖南 (略) 从约定的投产日起一年内仍未投产,建滔(衡阳) (略) 有权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6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情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6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 |
项目编号 | SDZ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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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6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广西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无棣县财政局 |
转让比例 | 60 |
挂牌价格 | 893.*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8-1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元,实收注册资本*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元,实缴出资*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股东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认缴注册资本的出资。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湖南 (略) 与建滔(衡阳) (略) 于2023年10月30日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建滔(衡阳) (略) 土地面积*.8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从湖南 (略) 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日起开始计租。该土地为湖南 (略) 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湖南 (略) 须于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后12个月内建成投产,如湖南 (略) 从约定的投产日起一年内仍未投产,建滔(衡阳) (略) 有权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6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情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6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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