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平方米地块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构筑物第二次拍卖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平方米地块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构筑物第二次拍卖
广西壮族 (略) (略)
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2024年9月6日10:00至2024年9月7日10:00(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http://**,户名: (略) (略) )对位于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6999.94平方米地块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构)筑物 (略) 络司法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6999.94平方米地块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构)筑物。
标的物详情:
1.标的物基本状况:
名称 |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6999.94平方米城镇住宅(占比84%)、零售商业(占比16%)用地 |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 无证建(构)筑物 |
坐落 |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 |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 |
面积 | 土地面积6999.94平方米 | 建筑面积合计369.65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综合用地(城镇住宅(占比84%)、零售商业(占比16%)用地) | / |
实际用途 | 作为停车场使用 | 门卫室、汽修住宿室、厕所 |
2.土地权益状况:
国有土地 使用证号 | 平国用(2012)第*号 |
地号 | * |
图号 | G49G*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2058年3月3日 |
地类(用途) | 综合用地(再依据《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6999.94平方米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号:平自然城规(公建)[2023]22号),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高于地块总计容面积的16%),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占比84%)、零售商业(占比16%)用地。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6999.94平方米 |
四至 | 北邻他人用地,南邻他人用地,西邻他人用地及新安街木材巷,东邻他人用地。 |
土地开发程度 | 实际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局部五通一平”,考虑到宗地红线内基础设施开发费用已计入资产中,为了避免资产重复计算,估价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
形状 | 较规则 |
地形 | 地形平坦 |
地势 | 地势较高 |
地质 | 地质环境条件良好 |
3.建筑物基本状况: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无证建(构)筑物 | |||
建筑编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物描述 | 综合成新率 |
1号砖瓦房 | 179.52 | 一层砖瓦房,层高约4.6米,四面砖墙,瓦面顶,卷闸门,木门,木窗 | 60% |
2号砖瓦房 | 46.70 | 一层砖瓦房,层高约3.8米,四面砖墙,瓦面顶,铝合金窗,铝塑门 | 60% |
3号铁硼 | 101.22 | 钢架棚,层高约5.7米 | 70% |
4号铁硼 | 36.04 | 钢架棚,层高约2.5米 | 60% |
5号厕所 | 6.17 | 石棉瓦顶,两面砖墙,两扇木门 | 60% |
合计 | 369.65 | 分户平面图等见附件图2、3 |
4.标的物区位状况:
土地级别及区位 | (略)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属平乐县平乐镇土地级别的一级地区。 |
商业繁华度 | 位于商业中心(新安街)商业范围内;附近南城百货、 (略) 场、平乐镇第三小学、平乐中学等,还有银行、 (略) 场等,周边房地产以商业、住宅为主,商业繁华程度较优。 |
交通便捷程度 | 距离平乐汽车总站约4公里, (略) 有新安街木材巷、新安街、新安街滨江道等,平乐-高埠班线、平 (略) 、平 (略) 等从估价对象附近经过,综合交通便利度较优。 |
外部配套设施 | 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供水、通排水及场地平整),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备;商业服务、医院、学校、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备。 |
周围环境与景观 | 1.大气、声觉、卫生环境:在区域环境较优,空气质量较优,人、车流量大,噪音污染一般,清洁卫生状况一般。 2.人文环境:区域治安状况较优。 3.景观:近桂江,区域绿化率一般,景观较优美。 |
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依据《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6999.94平方米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号:平自然城规(公建)[2023]22号),估价对象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规划控制指标
①规划建设用地位置及范围: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用地范围详见附件图1。
②地块总用地面积:6999.94平方米。
③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高于地块总计容面积的16%)。
④建筑密度:≤35%。
⑤容积率R:1.5<R≤2.2。
⑥绿化率:≥30%。
⑦建筑控制高度:建筑层数七层,高度在23米以内(自建筑主入口室外地坪起算)。
⑧建筑退让距离:建筑东北侧、西北侧、西南侧退让地界边线小于8米,东南侧退让地界边线不小于10米。
⑨出入口位置:出入口设置在西北侧,并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二)其它规划要求
①配套设施
(1)机动车停车位住宅建筑按每户1个车位标准进行配置,商业建筑按每户1个车位/100㎡标准进行配置,充电桩配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非机动车停车位按2.0个车位/户建筑面积的标准进行配置,并考虑集中停放,满足临时停车需要。
(2)人行道和建筑出入口必须设无障碍通道,并 (略) 相衔接。
(3)其配套设施应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关于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
②地块内的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消防、 (略) 政 (略) 、绿化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并同步建设。所有管线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③建筑设计要求:建筑设计要求协调与周围建筑空间的关系,各地块建筑立面、色彩和造型的设计应与相呼应,突出该地段建筑特色;建筑外墙空调机位要求统一设计,并考虑隐蔽设置和装饰遮挡。
6.其它更多详情见附件中实房估(桂)[2023]字第B*号评估报告。
7.地块上车辆、废旧钢铁建材等可移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该土地评估价:*元;无证建(构)筑物评估价:*元;合计取整总价:*元。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9月6日10:00至2024年9月7日10:00(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元,保证金138.*元,增加幅度1.*元及其整倍数。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法院不提供增值税票据)。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 (略) 的帐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二个工作日前 (略) (略) 执行局209办公室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略) 将委托 (略) 拍系统;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须在竞价开始二个工作日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略) 将委托 (略) 拍系统。
(略) 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广西 (略) 统一安排,咨询电话:*黄经理。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或是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对于本公告载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拍卖,对本标的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为对本标的
物现状的确认。对于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商处理。
八、拍卖竞 (略) (略) 将冻 (略) 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 (略) 络竞价结束后5 (略) 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穿山支行,户名:(2023)桂03执568号,账号:*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 (略) 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能否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办理该手续所需时间和费用等事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因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 (略) 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 (略) 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拍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并持相 (略) 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 (略) 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税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自动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当在拍卖竞价开始3个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 (略) 络司法拍卖事项已经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收取咨询和看房费用。 (略) 提供其 (略) 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法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 (略) 竞拍界面查询。
(略) :广西 (略)
咨询电话:*黄经理(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举报监督电话:0773-*
法院电话:0773-* 张法官
联系地址: (略) 秀 (略) (略) 中级人民法办公大楼二楼执行局209办公室
附:1.竞买须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广西壮族 (略) (略)
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2024年9月6日10:00至2024年9月7日10:00(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http://**,户名: (略) (略) )对位于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6999.94平方米地块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构)筑物 (略) 络司法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6999.94平方米地块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构)筑物。
标的物详情:
1.标的物基本状况:
名称 |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6999.94平方米城镇住宅(占比84%)、零售商业(占比16%)用地 |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 无证建(构)筑物 |
坐落 |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 |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 |
面积 | 土地面积6999.94平方米 | 建筑面积合计369.65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综合用地(城镇住宅(占比84%)、零售商业(占比16%)用地) | / |
实际用途 | 作为停车场使用 | 门卫室、汽修住宿室、厕所 |
2.土地权益状况:
国有土地 使用证号 | 平国用(2012)第*号 |
地号 | * |
图号 | G49G*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2058年3月3日 |
地类(用途) | 综合用地(再依据《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6999.94平方米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号:平自然城规(公建)[2023]22号),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高于地块总计容面积的16%),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占比84%)、零售商业(占比16%)用地。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6999.94平方米 |
四至 | 北邻他人用地,南邻他人用地,西邻他人用地及新安街木材巷,东邻他人用地。 |
土地开发程度 | 实际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局部五通一平”,考虑到宗地红线内基础设施开发费用已计入资产中,为了避免资产重复计算,估价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
形状 | 较规则 |
地形 | 地形平坦 |
地势 | 地势较高 |
地质 | 地质环境条件良好 |
3.建筑物基本状况: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无证建(构)筑物 | |||
建筑编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物描述 | 综合成新率 |
1号砖瓦房 | 179.52 | 一层砖瓦房,层高约4.6米,四面砖墙,瓦面顶,卷闸门,木门,木窗 | 60% |
2号砖瓦房 | 46.70 | 一层砖瓦房,层高约3.8米,四面砖墙,瓦面顶,铝合金窗,铝塑门 | 60% |
3号铁硼 | 101.22 | 钢架棚,层高约5.7米 | 70% |
4号铁硼 | 36.04 | 钢架棚,层高约2.5米 | 60% |
5号厕所 | 6.17 | 石棉瓦顶,两面砖墙,两扇木门 | 60% |
合计 | 369.65 | 分户平面图等见附件图2、3 |
4.标的物区位状况:
土地级别及区位 | (略) 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1号,属平乐县平乐镇土地级别的一级地区。 |
商业繁华度 | 位于商业中心(新安街)商业范围内;附近南城百货、 (略) 场、平乐镇第三小学、平乐中学等,还有银行、 (略) 场等,周边房地产以商业、住宅为主,商业繁华程度较优。 |
交通便捷程度 | 距离平乐汽车总站约4公里, (略) 有新安街木材巷、新安街、新安街滨江道等,平乐-高埠班线、平 (略) 、平 (略) 等从估价对象附近经过,综合交通便利度较优。 |
外部配套设施 | 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供水、通排水及场地平整),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备;商业服务、医院、学校、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备。 |
周围环境与景观 | 1.大气、声觉、卫生环境:在区域环境较优,空气质量较优,人、车流量大,噪音污染一般,清洁卫生状况一般。 2.人文环境:区域治安状况较优。 3.景观:近桂江,区域绿化率一般,景观较优美。 |
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依据《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6999.94平方米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号:平自然城规(公建)[2023]22号),估价对象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规划控制指标
①规划建设用地位置及范围:平乐镇新安街木材巷,用地范围详见附件图1。
②地块总用地面积:6999.94平方米。
③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高于地块总计容面积的16%)。
④建筑密度:≤35%。
⑤容积率R:1.5<R≤2.2。
⑥绿化率:≥30%。
⑦建筑控制高度:建筑层数七层,高度在23米以内(自建筑主入口室外地坪起算)。
⑧建筑退让距离:建筑东北侧、西北侧、西南侧退让地界边线小于8米,东南侧退让地界边线不小于10米。
⑨出入口位置:出入口设置在西北侧,并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二)其它规划要求
①配套设施
(1)机动车停车位住宅建筑按每户1个车位标准进行配置,商业建筑按每户1个车位/100㎡标准进行配置,充电桩配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非机动车停车位按2.0个车位/户建筑面积的标准进行配置,并考虑集中停放,满足临时停车需要。
(2)人行道和建筑出入口必须设无障碍通道,并 (略) 相衔接。
(3)其配套设施应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关于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
②地块内的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消防、 (略) 政 (略) 、绿化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并同步建设。所有管线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③建筑设计要求:建筑设计要求协调与周围建筑空间的关系,各地块建筑立面、色彩和造型的设计应与相呼应,突出该地段建筑特色;建筑外墙空调机位要求统一设计,并考虑隐蔽设置和装饰遮挡。
6.其它更多详情见附件中实房估(桂)[2023]字第B*号评估报告。
7.地块上车辆、废旧钢铁建材等可移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该土地评估价:*元;无证建(构)筑物评估价:*元;合计取整总价:*元。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9月6日10:00至2024年9月7日10:00(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元,保证金138.*元,增加幅度1.*元及其整倍数。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法院不提供增值税票据)。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 (略) 的帐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二个工作日前 (略) (略) 执行局209办公室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略) 将委托 (略) 拍系统;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须在竞价开始二个工作日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略) 将委托 (略) 拍系统。
(略) 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广西 (略) 统一安排,咨询电话:*黄经理。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或是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对于本公告载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拍卖,对本标的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为对本标的
物现状的确认。对于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商处理。
八、拍卖竞 (略) (略) 将冻 (略) 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 (略) 络竞价结束后5 (略) 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穿山支行,户名:(2023)桂03执568号,账号:*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 (略) 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能否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办理该手续所需时间和费用等事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因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 (略) 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 (略) 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拍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并持相 (略) 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 (略) 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税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自动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当在拍卖竞价开始3个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 (略) 络司法拍卖事项已经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收取咨询和看房费用。 (略) 提供其 (略) 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法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 (略) 竞拍界面查询。
(略) :广西 (略)
咨询电话:*黄经理(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举报监督电话:0773-*
法院电话:0773-* 张法官
联系地址: (略) 秀 (略) (略) 中级人民法办公大楼二楼执行局209办公室
附:1.竞买须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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