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泗阳县新袁镇敬老院经营权拍卖
宿迁市泗阳县新袁镇敬老院经营权拍卖
(略) 泗阳县 (略) 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 (略) 泗阳县 (略) 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 泗阳县 (略) 经营权拍卖 |
标的概况 | (略) 创建于1984年5月,于2002年9月扩建,建有12套一层住房(4室1厅2卫)和厨房、餐厅、浴室、公厕、仓库、健身娱乐等功能用房,占地面积约26.3亩。 |
起拍价 | *元/年 |
租期 | 十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起始时间为准) |
增价幅度 | 1000元或其整数倍 |
竞买保证金 | *元 |
经营要求 | 养老、医疗、康复和护理等服务,以及助残、助餐服务,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
特别说明 | 经营期限为十年,租金缴纳方式: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缴清第一年租金,后九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5天内缴清。 |
二、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1.自 (略) 接受咨询、报名、标的展示,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29日下午17时
2.拍卖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10时;
3.拍卖地点: (略) (http://**)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
1.本项目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
2.自然人应思想品德良好,无不良行为,未受过刑事处罚,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信访记录,未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3.具有交易的真实意愿,且热心养老、助残等服务事业和博爱的精神情怀。
四、经营期间对于经营者要求
1.养老运营主体功能定位成为养老、医疗、康复、护理“四位一体”、“一站式”服务的全新医养融合模式,以及助残、助餐服务,必须打造成泗阳县乡镇级社会服务中心示范点。
2.强化机构运营和资产规范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未经批准,经营方不准改变规定的用途和性质,不得偏离主业外包经营,不得从事组织与养老等无关的盈利性商业活动,经营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外租外借。
3.成交人经营 (略) 添置家居用品和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床、床头柜、桌子、椅子、垃圾筒、衣橱、空调、彩色电视机、日常易耗品、厨房餐厅设备、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房间设备、办公室和活动室设备等),运营期满后上述资产及其残值部分无偿归属新袁镇人民政府所有。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元;
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企业报名从企业帐户、自然人报名从个人帐户)转款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或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 (略) (略)
账号:*22
开户行: (略) 宿迁分行城中支行
3.买受人缴纳的*元竞买保证金,其中*元冲抵成交价款,剩余*元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直接汇给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合同履行完毕,由出租方退还,其他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2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5.标的展示时间:工作时间预约看样,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标的以展示时现状拍卖和交付,竞买人务必到展示现场看样,未实地勘察标的者责任自负,视为对拍品无异议,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成交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成交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1)缴清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拍卖佣金与拍卖人联系签署拍卖《拍卖成交确认书》;(2)与出租方签订《 (略) 承包经营合同》;(3)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略) 首页《收费规则》)。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经营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租;
2.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含地下及配套面积),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3.成交人应合法经营,自行负责申请办理健康、卫生、消防、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经营许可手续,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自理。如相关证件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造成无证经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成交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经营工作并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一切相关费用,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5.成交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收费标准需公示并符合相关部门规定),遵循“谁中标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成交人必须亲自经营管理,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经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一旦发现转包、代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及擅自停业等现象,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或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出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成交人不得提出其它任何赔偿要求。
7.在合同期结束3日内成交人与出租人办理移交手续,结清费用,移交物品、经营场所及钥匙,搬离现场。逾期不搬的,成交人应按现租金的1.3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拒不让房,出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收回该标的(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成交人的丢弃物,任由出租方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8.标的以现状经营,在竞拍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成交人按照养老标准 (略) 进行提升改造的,改造方案需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9.标的由出租方负责交付,经营起止时间、后期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要求均以签订的《 (略) 承包经营合同》为准;
10.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上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权人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由最高出价者竞得。优先权人不出价视为放弃优先权。优先权人参加竞买的, (略) 提交有效证明资料,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权;
1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拍卖人可提供佣金发票;
12.竞买人应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竞买标的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13.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 (略) 承包经营合同》 (略) 络发言为准。
联系人:胡先生
咨询电话:*
(略) 址:http://**
公司地址: (略) (略) 18-42号
(略) (略)
2024年8月20日
(略) 泗阳县 (略) 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 (略) 泗阳县 (略) 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 泗阳县 (略) 经营权拍卖 |
标的概况 | (略) 创建于1984年5月,于2002年9月扩建,建有12套一层住房(4室1厅2卫)和厨房、餐厅、浴室、公厕、仓库、健身娱乐等功能用房,占地面积约26.3亩。 |
起拍价 | *元/年 |
租期 | 十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起始时间为准) |
增价幅度 | 1000元或其整数倍 |
竞买保证金 | *元 |
经营要求 | 养老、医疗、康复和护理等服务,以及助残、助餐服务,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
特别说明 | 经营期限为十年,租金缴纳方式: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缴清第一年租金,后九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5天内缴清。 |
二、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1.自 (略) 接受咨询、报名、标的展示,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29日下午17时
2.拍卖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10时;
3.拍卖地点: (略) (http://**)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
1.本项目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
2.自然人应思想品德良好,无不良行为,未受过刑事处罚,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信访记录,未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3.具有交易的真实意愿,且热心养老、助残等服务事业和博爱的精神情怀。
四、经营期间对于经营者要求
1.养老运营主体功能定位成为养老、医疗、康复、护理“四位一体”、“一站式”服务的全新医养融合模式,以及助残、助餐服务,必须打造成泗阳县乡镇级社会服务中心示范点。
2.强化机构运营和资产规范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未经批准,经营方不准改变规定的用途和性质,不得偏离主业外包经营,不得从事组织与养老等无关的盈利性商业活动,经营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外租外借。
3.成交人经营 (略) 添置家居用品和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床、床头柜、桌子、椅子、垃圾筒、衣橱、空调、彩色电视机、日常易耗品、厨房餐厅设备、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房间设备、办公室和活动室设备等),运营期满后上述资产及其残值部分无偿归属新袁镇人民政府所有。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元;
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企业报名从企业帐户、自然人报名从个人帐户)转款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或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 (略) (略)
账号:*22
开户行: (略) 宿迁分行城中支行
3.买受人缴纳的*元竞买保证金,其中*元冲抵成交价款,剩余*元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直接汇给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合同履行完毕,由出租方退还,其他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2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5.标的展示时间:工作时间预约看样,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标的以展示时现状拍卖和交付,竞买人务必到展示现场看样,未实地勘察标的者责任自负,视为对拍品无异议,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成交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成交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1)缴清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拍卖佣金与拍卖人联系签署拍卖《拍卖成交确认书》;(2)与出租方签订《 (略) 承包经营合同》;(3)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略) 首页《收费规则》)。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经营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租;
2.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含地下及配套面积),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3.成交人应合法经营,自行负责申请办理健康、卫生、消防、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经营许可手续,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自理。如相关证件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造成无证经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成交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经营工作并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一切相关费用,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5.成交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收费标准需公示并符合相关部门规定),遵循“谁中标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成交人必须亲自经营管理,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经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一旦发现转包、代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及擅自停业等现象,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或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出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成交人不得提出其它任何赔偿要求。
7.在合同期结束3日内成交人与出租人办理移交手续,结清费用,移交物品、经营场所及钥匙,搬离现场。逾期不搬的,成交人应按现租金的1.3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拒不让房,出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收回该标的(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成交人的丢弃物,任由出租方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8.标的以现状经营,在竞拍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成交人按照养老标准 (略) 进行提升改造的,改造方案需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9.标的由出租方负责交付,经营起止时间、后期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要求均以签订的《 (略) 承包经营合同》为准;
10.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上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权人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由最高出价者竞得。优先权人不出价视为放弃优先权。优先权人参加竞买的, (略) 提交有效证明资料,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权;
1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拍卖人可提供佣金发票;
12.竞买人应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竞买标的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13.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 (略) 承包经营合同》 (略) 络发言为准。
联系人:胡先生
咨询电话:*
(略) 址:http://**
公司地址: (略) (略) 18-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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