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处置四平市工程机械厂遗留厂房
公开处置四平市工程机械厂遗留厂房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 (略) -GY-SW[2024]015号 |
项目名称 | 公开处置四平市工程机械厂遗留厂房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71.* |
挂牌期间 | 15 |
挂牌日期 | 2024-08-21 00:00:0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http://** |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 四公资产挂[2024]43
项目名称 | 公开处置四平市工程机械厂遗留厂房 | ||
项目编号 | (略) -GY-SW[2024]015号 | 披露公告期 | 10 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年09月04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详见公告内容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15时00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0434-*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孙先生 | 电 话 | 0434-*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09时00分 |
(略) 址 | http://** | ||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刘工 | 电 话 | 0434-* |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略) (略)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略) 工程机械厂( (略) )遗留的两处房产(含一台5T天车) 通 (略) 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 ?否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转让 (略) 工程机械厂( (略) )遗留的两处房产(含一台5T天车), (略) 铁东 (略) 13号。包括房屋一(含一台5T天车),权证号(吉房权四字第*号),证载权利人为 (略) ,面积1799.30平方米(该标的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二,权证号(吉房权四字第*号),证载权利人为 (略) ,面积240.00平方米(该标的无土地使用权证)。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 二、 (略) 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挂牌价格及交易保证金见明细表。 三、为了确保挂牌价格的合理性,本次转让前对房产进行了专业评估,评估费用为人民币2.*元。该费用需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后额外支付给评估机构。 四、本次标的房产的使用权人与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主体不统一、分离,现土地使用 (略) (略) 。同时,受让方还承担该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及手续的搜集责任。受让方自行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且资料齐全后,转让方才可配合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权属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与土地使用权需统一处置,否则将影响房产的完整权益。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略) (略) 有权重新交易该标的。 五、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价 (略) (略) 指定账户。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成交价款及2.*元评估费用,并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同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如竞买人违约,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归属委托人。付清成交价款、评估费用并签订合同后,买受人需凭土地使用权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明方可交接标的。 六、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有关房产购置及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政策,并充分认识到因无法办理土地手续而导致最终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的风险。成交后,如果受让方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支付全部款项;二是在付款后30天内未能提供所需的土地使用权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明;三是非转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成功协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导致最终无法办理相关产权手续,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 (略) (略) 将视为违约,受让方缴纳的所有保证金将归属委托人,重新交易该标的,并对受让方的违约行为保留追究权利。同时,若重新交易的价款低于原交易价款的,原受让方还应当补足差额。 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如果意向竞买人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明,且在出让土地有效期内,则不需要再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明。如需办理土地及房屋使用权手续或土地及房屋使用权证明、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八、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略) (略) 府路59号 |
法定代表人 | 刘宝栋 | |
注册资本(万元) | 0.0 | |
经济性质 | 其他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________________: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 称 | (略) 财政局 |
批准内容 | 市工信局于2023年12 (略) 财政局《 (略) 工程机械厂遗留厂房委托处理函》, (略) 工信局对此项工作依法依规研处,妥善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
四、交易条件
交 易 条 件 | 公告期 | 10 个 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万元) | 71.586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 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 是 □否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15时00分 | |||
交纳方式 |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 吉林银行四平海丰支行 |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略) -GY-SW[2024]015号001 | (略) 工程机械厂( (略) )遗留的两处房产(含一台5T天车) | [吉林银行四平海丰支行(*4-*)] | 10.0 万元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具备履约责任,待交易完成后5个 (略) 径返还。 2.其余未中标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径无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转让资产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项目名称 | (略) 工程机械厂遗留厂房公开处置 |
挂牌价(万元) | 71.5860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10.00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3.00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2024-08-21 09:00:00到2024-09-06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9-06 09:00:00 |
限时报价周期 (秒) | 90 |
备注 |
转让资产明细表
(房屋建筑物)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有人 | 权证号 | 登记 时间 | 坐落位置 | 丘(地) 号 | 栋号 | 层数 | 结构 | 用途 | 建筑 面积(平方米) | 完工 时间 | 成新率 ( % ) | 备注 |
1 | (略) 工程机械厂( (略) )遗留的两处房产(含一台5T天车) | (略) | 吉房权四字第*号 | 1997-07-28 00:00:00.0 | (略) 铁东 (略) 13号 | 31、302、8-811 | 一层 | 砖混 | 办公、车间 | 1799.30 | 1984-08-19 00:00:00.0 | 30% | 含一台 5T天车 | |
2 | (略) 工程机械厂( (略) )遗留的两处房产(含一台5T天车) | (略) | 吉房权四字第*号 | 1997-07-28 00:00:00.0 | (略) 铁 (略) 13号 | 33.32.31.30.8-813 | 一层 | 砖瓦 | 仓库 | 240 | 1981-10-19 00:00:00.0 | 2% |
附件: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 (略) -GY-SW[2024]015号 |
项目名称 | 公开处置四平市工程机械厂遗留厂房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71.* |
挂牌期间 | 15 |
挂牌日期 | 2024-08-21 00:00:0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http://** |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 四公资产挂[2024]43
项目名称 | 公开处置四平市工程机械厂遗留厂房 | ||
项目编号 | (略) -GY-SW[2024]015号 | 披露公告期 | 10 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年09月04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详见公告内容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15时00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0434-*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孙先生 | 电 话 | 0434-*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09时00分 |
(略) 址 | http://** | ||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刘工 | 电 话 | 0434-* |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略) (略)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略) 工程机械厂( (略) )遗留的两处房产(含一台5T天车) 通 (略) 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 ?否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转让 (略) 工程机械厂( (略) )遗留的两处房产(含一台5T天车), (略) 铁东 (略) 13号。包括房屋一(含一台5T天车),权证号(吉房权四字第*号),证载权利人为 (略) ,面积1799.30平方米(该标的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二,权证号(吉房权四字第*号),证载权利人为 (略) ,面积240.00平方米(该标的无土地使用权证)。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 二、 (略) 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挂牌价格及交易保证金见明细表。 三、为了确保挂牌价格的合理性,本次转让前对房产进行了专业评估,评估费用为人民币2.*元。该费用需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后额外支付给评估机构。 四、本次标的房产的使用权人与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主体不统一、分离,现土地使用 (略) (略) 。同时,受让方还承担该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及手续的搜集责任。受让方自行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且资料齐全后,转让方才可配合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权属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与土地使用权需统一处置,否则将影响房产的完整权益。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略) (略) 有权重新交易该标的。 五、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价 (略) (略) 指定账户。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成交价款及2.*元评估费用,并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同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如竞买人违约,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归属委托人。付清成交价款、评估费用并签订合同后,买受人需凭土地使用权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明方可交接标的。 六、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有关房产购置及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政策,并充分认识到因无法办理土地手续而导致最终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的风险。成交后,如果受让方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支付全部款项;二是在付款后30天内未能提供所需的土地使用权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明;三是非转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成功协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导致最终无法办理相关产权手续,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 (略) (略) 将视为违约,受让方缴纳的所有保证金将归属委托人,重新交易该标的,并对受让方的违约行为保留追究权利。同时,若重新交易的价款低于原交易价款的,原受让方还应当补足差额。 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如果意向竞买人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明,且在出让土地有效期内,则不需要再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明。如需办理土地及房屋使用权手续或土地及房屋使用权证明、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八、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略) (略) 府路59号 |
法定代表人 | 刘宝栋 | |
注册资本(万元) | 0.0 | |
经济性质 | 其他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________________: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 称 | (略) 财政局 |
批准内容 | 市工信局于2023年12 (略) 财政局《 (略) 工程机械厂遗留厂房委托处理函》, (略) 工信局对此项工作依法依规研处,妥善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
四、交易条件
交 易 条 件 | 公告期 | 10 个 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万元) | 71.586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 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 是 □否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15时00分 | |||
交纳方式 |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 吉林银行四平海丰支行 |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略) -GY-SW[2024]015号001 | (略) 工程机械厂( (略) )遗留的两处房产(含一台5T天车) | [吉林银行四平海丰支行(*4-*)] | 10.0 万元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具备履约责任,待交易完成后5个 (略) 径返还。 2.其余未中标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径无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转让资产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项目名称 | (略) 工程机械厂遗留厂房公开处置 |
挂牌价(万元) | 71.5860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10.00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3.00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2024-08-21 09:00:00到2024-09-06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9-06 09:00:00 |
限时报价周期 (秒) | 90 |
备注 |
转让资产明细表
(房屋建筑物)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有人 | 权证号 | 登记 时间 | 坐落位置 | 丘(地) 号 | 栋号 | 层数 | 结构 | 用途 | 建筑 面积(平方米) | 完工 时间 | 成新率 ( % ) | 备注 |
1 | (略) 工程机械厂( (略) )遗留的两处房产(含一台5T天车) | (略) | 吉房权四字第*号 | 1997-07-28 00:00:00.0 | (略) 铁东 (略) 13号 | 31、302、8-811 | 一层 | 砖混 | 办公、车间 | 1799.30 | 1984-08-19 00:00:00.0 | 30% | 含一台 5T天车 | |
2 | (略) 工程机械厂( (略) )遗留的两处房产(含一台5T天车) | (略) | 吉房权四字第*号 | 1997-07-28 00:00:00.0 | (略) 铁 (略) 13号 | 33.32.31.30.8-813 | 一层 | 砖瓦 | 仓库 | 240 | 1981-10-19 00:00: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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