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所属9辆一般执法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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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所属9辆一般执法执勤...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峄城分局所属9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处置鲁D89V89

项目编号:

*-1

挂牌价格:

2.*元

挂牌日期:

2024-08-20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9 17:00:00

所在地区:

山东省 (略) 峄城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略) 公安局峄城分局所属9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处置鲁D89V89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1

所在地区:山东省 (略) 峄城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2.36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产权隶属:市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峄城分局所属9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处置鲁D89V89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枣庄祥鼎机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3-12-20

评估报告文号:枣祥鉴评字[2023]第12-03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 (略) 公安局峄城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在地区: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政府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 (略) 财政局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略) 公安局峄城分局处置一般执法执勤车辆的函》 枣财资函[2024]30号 2024年5月10日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 (略) 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0.7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7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车辆实物现状:1、鲁D89V89,车辆厂牌型号:丰田牌TV7300RoyalSln3S;车辆类型:小型轿车;发动机号:C*;车辆识别代号:LFMBD84B*;车身颜色:黑色;燃料类型:汽油;核定载客:5人;使用用途:警用;表显行驶里程:*公里;初次登记日期:2008年10月15日;现时状况:使用。
二、以上车辆均为警用;部分车辆车身为白色底漆及藏蓝色装饰条及专用的图形;燃料为汽油;除鲁D9821警车无购车增值税外,其余车辆均有购车增值税;车身外观,表面多处刮痕及碰撞凹陷,多处喷漆,漆面不平整或损坏未修理;车辆内饰差,磨损严重,座椅开裂,调节不灵活;轮胎磨损严重;停用车辆电瓶无电,剩余车辆电瓶不同程度溃电。本次车辆交易均不包含车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按实物现状竞买,受让方不得以上述理由退车或要求赔偿。
三、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四、资产清单详见枣庄祥鼎机 (略) 枣祥鉴评字[2023]第12-03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过户需符合落户地区相关要求规定;项目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无法办理落户要求终止。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峄城分局所属9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处置鲁D89V89

项目编号:

*-1

挂牌价格:

2.*元

挂牌日期:

2024-08-20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9 17:00:00

所在地区:

山东省 (略) 峄城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略) 公安局峄城分局所属9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处置鲁D89V89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1

所在地区:山东省 (略) 峄城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2.36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产权隶属:市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峄城分局所属9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处置鲁D89V89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枣庄祥鼎机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3-12-20

评估报告文号:枣祥鉴评字[2023]第12-03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 (略) 公安局峄城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在地区: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政府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 (略) 财政局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略) 公安局峄城分局处置一般执法执勤车辆的函》 枣财资函[2024]30号 2024年5月10日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 (略) 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0.7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7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车辆实物现状:1、鲁D89V89,车辆厂牌型号:丰田牌TV7300RoyalSln3S;车辆类型:小型轿车;发动机号:C*;车辆识别代号:LFMBD84B*;车身颜色:黑色;燃料类型:汽油;核定载客:5人;使用用途:警用;表显行驶里程:*公里;初次登记日期:2008年10月15日;现时状况:使用。
二、以上车辆均为警用;部分车辆车身为白色底漆及藏蓝色装饰条及专用的图形;燃料为汽油;除鲁D9821警车无购车增值税外,其余车辆均有购车增值税;车身外观,表面多处刮痕及碰撞凹陷,多处喷漆,漆面不平整或损坏未修理;车辆内饰差,磨损严重,座椅开裂,调节不灵活;轮胎磨损严重;停用车辆电瓶无电,剩余车辆电瓶不同程度溃电。本次车辆交易均不包含车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按实物现状竞买,受让方不得以上述理由退车或要求赔偿。
三、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四、资产清单详见枣庄祥鼎机 (略) 枣祥鉴评字[2023]第12-03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过户需符合落户地区相关要求规定;项目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无法办理落户要求终止。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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