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莲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丽水市莲都区莲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莲都区莲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 (略) -莲都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莲都区解放街88号113室 |
法定代表人 | 叶军伟 | ||
成立日期 | 2023-08-22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CUJK2824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莲都区白口 (略) | 1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00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0.* | |
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00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丽水 (略) 丽评字【2024】第234号《 (略) 莲都区白口数字经济发展有限拟股权转让 (略) 莲都区莲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该评估报告。 2.截至2024年6月30日, (略) (略) 存在合计*.49元的标的债务,标的债务的利息为年利率5%,标的债务产生的增值税由标的企业承担,借款期限为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利息及增值税按季度支付,借款本息及增值税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分期还清。此外,自2024年7月1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日的利息(年利息5%)及增值税由受让方在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 (略) (略) 指定账户。 3.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4.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5.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6.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 7.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企业管理层参与受让。 8.交 (略) 不得继 (略) 莲都区白口 (略) 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自2024年7月1日起, (略) 将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开展地块地质勘察工作,并且可能开展其他与目标项目建设有关的工作,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略) 莲都区白口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莲都区解放街88号212室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叶军伟 | 成立日期 | 2022-03-23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7M47UW38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丽水莲都区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A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4-05-2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莲都区 (略)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莲都区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丽水市莲都区莲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第一笔价款:受让方将转让价款中的35%(“首期35 %转让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浙交所指定账户; 第二笔价款:剩余65%转让价款,应按年利率5.0%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及增值税。对于剩余65% (略) 取得销售预售证后六个月内,由受让方将剩余65%转让价款、利息及增值税汇入浙交所前述指定账户,但不得超过《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限。对于剩余65%转让价款,受让方应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100%股权质押及标的企业不动产抵押进行担保。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支付完毕标的股权35%转让价款且在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将标的股 (略) (“ (略) ”)。此外,在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略) (“ (略) ”)应办理完成莲都区白桥双创中心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 (略) )。待受让方支付完毕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利息等, (略) 全 (略) 的承继借款、利息等, (略) 配合解除相应的质押与抵押。 2.对于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利息、承继借款及利 (略) 对*方的全部债务,受让方指定的国有控股企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受让方以 (略) 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 (略) 以其持有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不动产抵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注册资本金:实缴≥*元(如何认定:受让方须提交验资报告,实收资本以验资数据为准)。 (2)企业资信:受让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不存在失信或失信被执行情形(如何认定:受让方必须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认定材料与盖章版的相关承诺书)。 (3)国有控股企业对受让方需要支付的股权转让 (略) 莲都区莲 (略) 需要支付的承继借款等全部债务的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5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特别约定事项(股权转让).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白口:股权交易合同.docx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叶军伟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莲都区莲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 (略) -莲都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莲都区解放街88号113室 |
法定代表人 | 叶军伟 | ||
成立日期 | 2023-08-22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CUJK2824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莲都区白口 (略) | 1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00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0.* | |
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00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丽水 (略) 丽评字【2024】第234号《 (略) 莲都区白口数字经济发展有限拟股权转让 (略) 莲都区莲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该评估报告。 2.截至2024年6月30日, (略) (略) 存在合计*.49元的标的债务,标的债务的利息为年利率5%,标的债务产生的增值税由标的企业承担,借款期限为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利息及增值税按季度支付,借款本息及增值税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分期还清。此外,自2024年7月1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日的利息(年利息5%)及增值税由受让方在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 (略) (略) 指定账户。 3.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4.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5.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6.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 7.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企业管理层参与受让。 8.交 (略) 不得继 (略) 莲都区白口 (略) 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自2024年7月1日起, (略) 将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开展地块地质勘察工作,并且可能开展其他与目标项目建设有关的工作,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略) 莲都区白口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莲都区解放街88号212室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叶军伟 | 成立日期 | 2022-03-23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7M47UW38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丽水莲都区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A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4-05-2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莲都区 (略)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莲都区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丽水市莲都区莲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第一笔价款:受让方将转让价款中的35%(“首期35 %转让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浙交所指定账户; 第二笔价款:剩余65%转让价款,应按年利率5.0%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及增值税。对于剩余65% (略) 取得销售预售证后六个月内,由受让方将剩余65%转让价款、利息及增值税汇入浙交所前述指定账户,但不得超过《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限。对于剩余65%转让价款,受让方应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100%股权质押及标的企业不动产抵押进行担保。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支付完毕标的股权35%转让价款且在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将标的股 (略) (“ (略) ”)。此外,在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略) (“ (略) ”)应办理完成莲都区白桥双创中心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 (略) )。待受让方支付完毕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利息等, (略) 全 (略) 的承继借款、利息等, (略) 配合解除相应的质押与抵押。 2.对于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利息、承继借款及利 (略) 对*方的全部债务,受让方指定的国有控股企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受让方以 (略) 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 (略) 以其持有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不动产抵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注册资本金:实缴≥*元(如何认定:受让方须提交验资报告,实收资本以验资数据为准)。 (2)企业资信:受让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不存在失信或失信被执行情形(如何认定:受让方必须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认定材料与盖章版的相关承诺书)。 (3)国有控股企业对受让方需要支付的股权转让 (略) 莲都区莲 (略) 需要支付的承继借款等全部债务的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5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特别约定事项(股权转让).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白口:股权交易合同.docx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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