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一号楼、二号楼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变卖的公告
巴东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一号楼、二号楼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变卖的公告
湖 北 省 巴 东 县 人 民 法 院
变 卖 公 告
湖北省巴 (略) 将于2024年9月5日上午10:00至2024年11月4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被执行人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生 (略) 一号楼、二号楼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用途为工业,建筑面积共5955.49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土地使用权面积3565.79平方米。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本次拍卖按照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备注:此次拍卖标的为房屋,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 *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变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统一接受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718-*)。
四、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在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下,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特别提醒:1.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买受人或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各自负担(所指税费指税务部门过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个税、土地出让金等)。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以物抵债的由申请执行人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2.除上述标的物拍卖自身形成的税费外的其他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3.关于上述提及的本次拍卖自身形成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供水、供电部门、标的物所在的物业管理处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若需登报注销产权证的,登报费由买受人承担。4.若因过户、土地性质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债权人负担。5.交付时间确定后,再另行通知买受人。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卖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巴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3 (略) 指定账户(户名巴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巴东支行,账号:*170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8-*
监督电话:071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湖北省巴 (略)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巴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湖 北 省 巴 东 县 人 民 法 院
变 卖 公 告
湖北省巴 (略) 将于2024年9月5日上午10:00至2024年11月4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被执行人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生 (略) 一号楼、二号楼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用途为工业,建筑面积共5955.49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土地使用权面积3565.79平方米。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本次拍卖按照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备注:此次拍卖标的为房屋,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 *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变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统一接受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718-*)。
四、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在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下,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特别提醒:1.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买受人或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各自负担(所指税费指税务部门过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个税、土地出让金等)。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以物抵债的由申请执行人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2.除上述标的物拍卖自身形成的税费外的其他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3.关于上述提及的本次拍卖自身形成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供水、供电部门、标的物所在的物业管理处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若需登报注销产权证的,登报费由买受人承担。4.若因过户、土地性质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债权人负担。5.交付时间确定后,再另行通知买受人。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卖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巴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3 (略) 指定账户(户名巴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巴东支行,账号:*170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8-*
监督电话:071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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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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