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公顷国有商品林30年经营期内林地林木经营权-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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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管理事务服务中心4755.77公顷国有商品林30年经营期内林地林木经营权拍卖公告 1、起拍价*.*元 2、竞买保证金:*元 3、项目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8日 4、竞买报 (略) 址: 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10时至2024年8月18日10时 (略) 址:辽宁省公共 (略) :http://** 5、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0:00 时-2024年8月19日14:00时 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4:00时开始 6、咨询电话:0415-* 一、标的基本情况 宽甸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管理事务服务中心4755.77公顷国有商品林30年经营期内林地林木经营权,整体起拍价:*.*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9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18日10时止, (略) 展示,以现状和实际踏勘为准,请竞买者自行踏勘。 三、报名要求 1、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辽宁省公共 (略) 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http://**),并在规定时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相应材料(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公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 3、竞买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正确填写单位银行账户,为自然人的须正确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上传的信息材料必须与竞买人信息一致,经平台确认申请人资格后,项目成交后不得变更竞买人任何信息。 4、竞买申请人按照公示要求支付保证金*元,缴至 (略) 保证金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 5、竞买申请人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6、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 2032 1069 9001 0000 0487 211 四、竞买报名的方式及截止时间 登记完成后方可登录辽宁省公共 (略) 注册参拍。(请详阅辽宁省公共 (略) “首页 > 服务大厅 > 下载中心 > 行政事业性资产交易 > 手册下载”中公布的“辽宁省 (略) 行政事业性资产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的相关规定)。 报名截止至2024年8月18日10:00时 五、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0:00 时-2024年8月19日14:00时; 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4:00时开始 六、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撤回。 2.自由竞价时间: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由产权交易或拍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自由竞价时间为4小时。 3.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4.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5.有竞买人报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买受人: (1)未设保留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2)设有保留价的,不低于保留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竞价不成交,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6.因竞买人使用的计 (略) 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或拍卖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七、交易佣金的收取及金额 项目成交后,买受人按照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服务费(佣金)*元整。 八、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九、竞买须知 本次竞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各竞买方在拍卖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 本次拍卖的标的: 2. 宽甸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管理事务服务中心4755.77公顷国有商品林30年经营期内林地林木经营权,整体起拍价:330,253,183元。 3. 竞价时间: (1)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0:00 时-2024年8月19日14:00时; (2)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4:00时开始。 3. 竞价加价幅度以*元或整数倍数。 4. 竞买人资质: 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次拍卖会竞买人为企业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等有 (略) 现场报名;竞买人为自然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等有 (略) 现场报名。 5. 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买保证金*元人民币。 竞价前竞买人应确定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 6. 拍卖未成交,7日内退还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7. 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价款。尾款付款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并办理后续手续。逾期不付清价款者,本公司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本公司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 标的移交: 买受人须在付清拍卖成交款项后7日内(自然日),与委托人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若因无可争议的可归责于委托人或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标的交接无法完成的,如标的缺少、损失,买受人延时、延期、无理由不提取标的物的,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委托人、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9.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委托人有权组织重新拍卖。 10. 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方会视同对竞买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拍卖人委托人及其主管部门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 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委托人可以要求拍卖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买活动,同时其主管部门有权直接做出竞买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标的竞买申请提交拍卖后,未实际在辽宁 (略) 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标的竞买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2. 竞买人同意并认可上述《竞买须知》各项内容,并按《竞买须知》的要求参加辽宁省公共 (略) 网络拍卖会,自愿对参与竞买的行为负责。 十、联系方式 产权交易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振兴 (略) 8号SK大厦1401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415-* 技术咨询电话:024-* 十一、 (略) 。 (略)


宽甸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管理事务服务中心4755.77公顷国有商品林30年经营期内林地林木经营权拍卖公告 1、起拍价*.*元 2、竞买保证金:*元 3、项目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8日 4、竞买报 (略) 址: 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10时至2024年8月18日10时 (略) 址:辽宁省公共 (略) :http://** 5、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0:00 时-2024年8月19日14:00时 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4:00时开始 6、咨询电话:0415-* 一、标的基本情况 宽甸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管理事务服务中心4755.77公顷国有商品林30年经营期内林地林木经营权,整体起拍价:*.*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9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18日10时止, (略) 展示,以现状和实际踏勘为准,请竞买者自行踏勘。 三、报名要求 1、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辽宁省公共 (略) 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http://**),并在规定时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相应材料(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公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 3、竞买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正确填写单位银行账户,为自然人的须正确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上传的信息材料必须与竞买人信息一致,经平台确认申请人资格后,项目成交后不得变更竞买人任何信息。 4、竞买申请人按照公示要求支付保证金*元,缴至 (略) 保证金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 5、竞买申请人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6、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 2032 1069 9001 0000 0487 211 四、竞买报名的方式及截止时间 登记完成后方可登录辽宁省公共 (略) 注册参拍。(请详阅辽宁省公共 (略) “首页 > 服务大厅 > 下载中心 > 行政事业性资产交易 > 手册下载”中公布的“辽宁省 (略) 行政事业性资产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的相关规定)。 报名截止至2024年8月18日10:00时 五、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0:00 时-2024年8月19日14:00时; 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4:00时开始 六、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撤回。 2.自由竞价时间: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由产权交易或拍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自由竞价时间为4小时。 3.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4.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5.有竞买人报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买受人: (1)未设保留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2)设有保留价的,不低于保留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竞价不成交,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6.因竞买人使用的计 (略) 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或拍卖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七、交易佣金的收取及金额 项目成交后,买受人按照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服务费(佣金)*元整。 八、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九、竞买须知 本次竞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各竞买方在拍卖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 本次拍卖的标的: 2. 宽甸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管理事务服务中心4755.77公顷国有商品林30年经营期内林地林木经营权,整体起拍价:330,253,183元。 3. 竞价时间: (1)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0:00 时-2024年8月19日14:00时; (2)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8月19日14:00时开始。 3. 竞价加价幅度以*元或整数倍数。 4. 竞买人资质: 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次拍卖会竞买人为企业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等有 (略) 现场报名;竞买人为自然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等有 (略) 现场报名。 5. 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买保证金*元人民币。 竞价前竞买人应确定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 6. 拍卖未成交,7日内退还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7. 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价款。尾款付款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并办理后续手续。逾期不付清价款者,本公司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本公司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 标的移交: 买受人须在付清拍卖成交款项后7日内(自然日),与委托人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若因无可争议的可归责于委托人或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标的交接无法完成的,如标的缺少、损失,买受人延时、延期、无理由不提取标的物的,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委托人、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9.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委托人有权组织重新拍卖。 10. 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方会视同对竞买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拍卖人委托人及其主管部门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 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委托人可以要求拍卖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买活动,同时其主管部门有权直接做出竞买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标的竞买申请提交拍卖后,未实际在辽宁 (略) 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标的竞买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2. 竞买人同意并认可上述《竞买须知》各项内容,并按《竞买须知》的要求参加辽宁省公共 (略) 网络拍卖会,自愿对参与竞买的行为负责。 十、联系方式 产权交易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振兴 (略) 8号SK大厦1401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415-* 技术咨询电话:024-* 十一、 (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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