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拍平台:期百汇广场2宗房产拍卖公告
中拍平台:期百汇广场2宗房产拍卖公告
受广州埔 (略) 管理人委托,我司定于2024年9月5日上午10时整, (略) (http://**) (略) 络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委托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以及依据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议案处分债务人财产。
2、对拍卖标的有主张权利者(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优先购买权等),必须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出,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提出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主张权利者自行承担。
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涉及处置内容等文件要求,查阅相关资料,进行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补足再次拍卖价款差额等),请理性参拍。
4、本次拍卖公告内容,仅为竞买人参与拍卖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会涉及的资产以其现状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须对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可能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现场实地察堪标的、自行承担风险,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作:认可标的现状,接受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拍卖条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质量、品质、瑕疵等状况,确认拍卖标的现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及责任。
二、拍卖标的:
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具体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委托人概不负责清场事宜,标的因使用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相关欠费(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详见《拍卖标的清单》、《委托人声明》。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竞买人购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凡参与竞买房地产标的的竞买人,其主体资格必须符合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房地产标的前,应当详细查阅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对购房人资格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符合条件方可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竞买人为委托人的关联方,须按照委托人相关规定执行。拍卖标的成交后,委托人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须知:
1、意向竞买人必须于2024年9月 4 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略) 上注册及报名、提交审查资料、交纳竞拍保证金,竞拍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账户,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意向 (略) (http://**)按提示进行注册。竞拍前,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提交信息认证。
3、报名: (略) 已注册账号,选择本场拍卖会,请在标的详情页点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流程。
4、意向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以下竞买登记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供前置审查(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捺指印,详情请咨询我司工作人员),*@*39.com:
(1)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竞买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拍卖条件中规定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5、竞买登记风险提示:因网络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意向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尽早办理竞买登记中的全部事项【网上注册报名、提交报名资料(须拍卖人审核)、线下交纳竞拍保证金(须拍卖人审核)】并应预留充分的时间给拍卖人审核。如出现以下情形,拍卖人有权视作意向竞买人不符合竞买资格,无权参加本场拍卖会:
(1)意向竞买人在临近截止时间办理线下交纳竞拍保证金,可能出现银行到帐延迟、保证金缴纳时间超时;
(2)意向竞买人在临近截止时间办理报名资料上传,可能导致拍卖人无法进行审核。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1、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3日(具体时段请提前咨询、预约)
?? 2、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六、竞买保证金及竞买价款支付时间: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4日17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东大厦支行(越秀支行),账号:*37,以到账为准,转账须备注:百汇广场xx房竞拍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出资人与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必须一致,缴纳保证金后请与我司确认,*@*39.com。
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于7个工作日 (略) 退还。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在参加竞买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
账号:*17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芳草园支行
七、特别说明:
(一)标的现状:
(1)标的无租用,按现状交付。标的可能存在欠付管理费,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具体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委托人概不负责清场事宜,标的因使用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相关欠费(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由于标的目前没有办理大确权,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形,委托人不承担办理过户的义务。关于本标的能否办理权属登记,由买受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委托人对此不予保证。由于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如本标的物最终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委托人不承担未能成功办理过户的违约责任,买受人不得要求取消或解除拍卖交易、不得要求委托人退回已收取的拍卖款项。
(3)若标的物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情形的,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协助向质押权 (略) 申请解除质押、查封冻结等,但由此可能产生的权属无法过户或过户时间延后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亦可能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须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
(4)经查档,标的现仅有所在建筑物《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穗房预字第*号)复印件,且已过期,标的房产现实际用途为写字楼,但委托人据现有材料无法确认标的权属用途,标的用途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提请竞买人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在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户办理过程中应缴的所有税、金、费用等(含买卖双方应支付的)均由买受人承担。此外,委托拍卖标的尚未办理首次登记,可能存在实测建筑面积与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不符、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买受人应自行了解相关情况。过户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拍卖处置过户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委托拍卖标的为广州埔 (略) 开发建设的不动产,未发现委托标的存在权属转移记录,公告期内没有任何第三人有权对标权利及该标的的拍卖、转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但不排除委托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未能预见的权利瑕疵。
(三)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 拍卖标的的全部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过户办理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仅以所持有的权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扫描件及原件)为限承担协助义务。
2. 拍卖成交后,在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户办理过程中应缴的所有税、金、费用等(含买卖双方应支付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拍卖标的在拍卖前可能存在的各项应缴(或欠缴)及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多次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及附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及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买受人独自承担。
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转让之前已知和未知的欠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法规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司法文件或仲裁文件裁决应当缴纳的、有关协议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证契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市政设施配套费。士地“三通一平”费、与征地有关的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补偿款、青苗补偿费、初次征地时填土标高未符合政府规划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及办证费等)、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拆迁补偿款、管理费等等,上述欠缴的款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欠缴过户税费、补交地价款等,所有欠缴的过户税费、所应补交的地价款及地价款所产生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从目前现状到登记到(包括但不限于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买受人名下涉及的所有环节(包括可能需办理多次过户手续)、所有关联主体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所应补交的地价款等,不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法规政策的规定、司法文件的裁决、有关协议合同的约定等判断由谁承担,均由买受人承担,
6.如果拍卖标的的面积或土地坐落位置确认与国土房管等部门最终核定的有差异,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成交价款不多退少补;如果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或者不能办理相关权证等,买受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委托人退还拍卖成交款。
7.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尚不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权属证书的条件而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或权属证书的风险,该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规划调整、功能用途调整、被政府调整或收回等政策风险,该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标的已经存在的或尚未出现的法律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果出现第三人以诉讼或者其他方式对该转让标的及其权益主张权利,则全部应对工作及风险、费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和承担。
※特别提示:
1、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且已经接受了上述全部瑕疵说明以及有关拍卖标的物介绍等全部内容及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其他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费用等。
2、本期拍卖会《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清单》、《拍卖资料》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流程期间,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视情况对拍卖会及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要素等进行更改及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以拍卖师在拍卖会宣布为准。
有意竞买者请务必提前与拍卖机构联系,详细咨询及了解拍卖标的及拍卖会具体情况,按规定获取相关拍卖资料及文件模板。
详情请向我司查询,电话:* 陈先生 010-* 魏先生;委托人联系电话:周小姐 *
本次拍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公告刊登于2024年8月21日“ (略) ”和“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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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1、本 (略) 络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的竞价方式进行竞价。
竞买人在知悉标的现状并承诺满足拍卖人公告履约条件的前提下,在拍卖会场规定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线上拍卖系统相关规则:
(1)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出价延时:系统设置有自由竞价及限时竞价,遵循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即: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系统线上竞价暂停,待拍卖师操作。]
(2)出价规则:
a,首次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b,首次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 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c,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3)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当竞买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格,方为有效报价。报价最高且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该最高报价被确定为拍卖成交价格;当所有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保留价的,则委托人有权确定是否重新开启报价程序或确定收回拍卖转让标的。
2、竞买人一经报价(出价、应价),不得撤回。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当天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必须于拍卖当天与我司联系并将该场拍卖会的需要签署的文件资料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签署好后提交至我司。
二、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在参加竞买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联系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或《资产交易合同》),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17,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芳草园支行,以到账为准,转账须备注:百汇广场 xx房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剩余成交价款。
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价款或者买受人不按规定进行标的交割过户的,视为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买受人应当支付该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委托人再次委托拍卖时,拍卖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成交金额的,其差价由买受人负责补偿。
2.成交价款不包含标的资产转让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在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户办理过程中应缴的所有税、金、费用等(含买卖双方应支付的)均由买受人承担。此外,委托拍卖标的尚未办理首次登记,可能存在实测建筑面积与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不符、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买受人应自行了解相关情况。过户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拍卖处置过户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成交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按 拍卖成交价的3% 向拍卖人交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划付至拍卖人指定账号(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转账需备注:百汇广场xx房拍卖佣金),以到账为准。标的拍卖成交,因非拍卖人的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交割或交付的,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三、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
(一)标的物交付:
1、标的交付使用的时间为委托人收齐全部交易价款七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应在拍卖标的交付当天共同到场查验,查验后双方当天签妥房地产交接确认书,即视为转让标的交付使用。自交付之日起买受人负责转让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转让标的的相关一切权利和义务。
2、关于本标的能否办理权属登记,由买受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委托人对此不予保证。由于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如本标的物最终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委托人不承担未能成功办理过户的违约责任,买受人不得要求取消或解除拍卖交易、不得要求委托人退回已收取的拍卖款项。
3、若标的物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情形的,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协助向质押权 (略) 申请解除质押、查封冻结等,但由此可能产生的权属无法过户或过户时间延后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亦可能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须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
若标的尚存在租赁关系(仅指委托人作为出租方的情况)的,委托人应负责为买受人和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前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委托人应将承租人交付的租赁押金,以及预交的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租金,经承租人确认后,于租赁关系转移之日全额交与买受人。
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具体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委托人概不负责清场事宜,标的因使用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相关欠费(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如需过户的,由委托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负责承担,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二)其他披露内容:
1. 拍卖标的的全部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过户办理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仅以所持有的权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扫描件及原件)为限承担协助义务。
2. 拍卖成交后,在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户办理过程中应缴的所有税、金、费用等(含买卖双方应支付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拍卖标的在拍卖前可能存在的各项应缴(或欠缴)及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多次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及附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及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买受人独自承担。
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转让之前已知和未知的欠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法规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司法文件或仲裁文件裁决应当缴纳的、有关协议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证契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市政设施配套费。士地“三通一平”费、与征地有关的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补偿款、青苗补偿费、初次征地时填土标高未符合政府规划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及办证费等)、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拆迁补偿款、管理费等等,上述欠缴的款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欠缴过户税费、补交地价款等,所有欠缴的过户税费、所应补交的地价款及地价款所产生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从目前现状到登记到(包括但不限于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买受人名下涉及的所有环节(包括可能需办理多次过户手续)、所有关联主体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所应补交的地价款等,不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法规政策的规定、司法文件的裁决、有关协议合同的约定等判断由谁承担,均由买受人承担,
6.如果拍卖标的的面积或土地坐落位置确认与国土房管等部门最终核定的有差异,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成交价款不多退少补;如果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或者不能办理相关权证等,买受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委托人退还拍卖成交款。
7.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尚不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权属证书的条件而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或权属证书的风险,该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规划调整、功能用途调整、被政府调整或收回等政策风险,该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标的已经存在的或尚未出现的法律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果出现第三人以诉讼或者其他方式对该转让标的及其权益主张权利,则全部应对工作及风险、费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和承担。
四、风险提示: (略) 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且不限于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等)而造成无法出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有关风险,拍卖人、 (略) 方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五、拍卖人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对标的信息、瑕疵、风险进行披露,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权利完整性与有效性、品质,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负品质及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的现状信息、瑕疵、风险、缺陷及成交价款的支付等详见标的《拍卖公告》、《拍卖条件》、《拍卖会资料》及《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等,拍卖人已于拍卖前向竞买人充分披露,竞买人确认同意接受上述《拍卖公告》、《拍卖条件》、《拍卖会资料》及《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等所载明的所有条款及内容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参与竞买的资格。
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金等费用,并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产权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加应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功,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
六、在拍卖前的任何时间,委托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拍卖标的或撤回拍卖标的,拍卖人及竞买人应予以配合。在拍卖过程中,如果委托人认定拍卖会存在因管理或其他原因不能依法依规操作或拍卖会出现混乱不能制止等非正常情形,以致影响标的正常竞价的,委托人或委托人代表有权当场要求中止拍卖,或宣布收回标的,取消本次拍卖,拍卖人及竞买人均须接受、配合,不得有任何异议或据此提起投诉、抗辩或诉讼、索赔等。
七、我司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权转移产生的风险。
八、网络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即视为已实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拍卖人联系、自行打印并签署一应纸质拍卖成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资料》等),一式四份寄交拍卖人。
九、竞买成功后,在过渡期内,当委托人或拍卖人将拍卖标的文件或证件交付给买受人时,买受人应及时受领相关文件或证件并在拍卖标的文件清单上签字。如买受人不及时受领相关文件或证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相关文件或证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本期拍卖会《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清单》、《拍卖资料》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流程期间,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视情况对拍卖会及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要素等进行更改及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以拍卖师在拍卖会宣布为准。
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认真核对,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作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
标的编号:*-1 竞买人签名/盖章: 买受人签名/盖章:
标的编号:*-2 竞买人签名/盖章: 买受人签名/盖章:
受广州埔 (略) 管理人委托,我司定于2024年9月5日上午10时整, (略) (http://**) (略) 络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委托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以及依据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议案处分债务人财产。
2、对拍卖标的有主张权利者(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优先购买权等),必须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出,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提出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主张权利者自行承担。
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涉及处置内容等文件要求,查阅相关资料,进行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补足再次拍卖价款差额等),请理性参拍。
4、本次拍卖公告内容,仅为竞买人参与拍卖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会涉及的资产以其现状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须对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可能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现场实地察堪标的、自行承担风险,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作:认可标的现状,接受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拍卖条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质量、品质、瑕疵等状况,确认拍卖标的现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及责任。
二、拍卖标的:
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具体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委托人概不负责清场事宜,标的因使用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相关欠费(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详见《拍卖标的清单》、《委托人声明》。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竞买人购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凡参与竞买房地产标的的竞买人,其主体资格必须符合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房地产标的前,应当详细查阅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对购房人资格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符合条件方可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竞买人为委托人的关联方,须按照委托人相关规定执行。拍卖标的成交后,委托人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须知:
1、意向竞买人必须于2024年9月 4 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略) 上注册及报名、提交审查资料、交纳竞拍保证金,竞拍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账户,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意向 (略) (http://**)按提示进行注册。竞拍前,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提交信息认证。
3、报名: (略) 已注册账号,选择本场拍卖会,请在标的详情页点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流程。
4、意向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以下竞买登记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供前置审查(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捺指印,详情请咨询我司工作人员),*@*39.com:
(1)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竞买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拍卖条件中规定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5、竞买登记风险提示:因网络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意向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尽早办理竞买登记中的全部事项【网上注册报名、提交报名资料(须拍卖人审核)、线下交纳竞拍保证金(须拍卖人审核)】并应预留充分的时间给拍卖人审核。如出现以下情形,拍卖人有权视作意向竞买人不符合竞买资格,无权参加本场拍卖会:
(1)意向竞买人在临近截止时间办理线下交纳竞拍保证金,可能出现银行到帐延迟、保证金缴纳时间超时;
(2)意向竞买人在临近截止时间办理报名资料上传,可能导致拍卖人无法进行审核。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1、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3日(具体时段请提前咨询、预约)
?? 2、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六、竞买保证金及竞买价款支付时间: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4日17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东大厦支行(越秀支行),账号:*37,以到账为准,转账须备注:百汇广场xx房竞拍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出资人与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必须一致,缴纳保证金后请与我司确认,*@*39.com。
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于7个工作日 (略) 退还。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在参加竞买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
账号:*17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芳草园支行
七、特别说明:
(一)标的现状:
(1)标的无租用,按现状交付。标的可能存在欠付管理费,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具体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委托人概不负责清场事宜,标的因使用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相关欠费(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由于标的目前没有办理大确权,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形,委托人不承担办理过户的义务。关于本标的能否办理权属登记,由买受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委托人对此不予保证。由于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如本标的物最终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委托人不承担未能成功办理过户的违约责任,买受人不得要求取消或解除拍卖交易、不得要求委托人退回已收取的拍卖款项。
(3)若标的物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情形的,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协助向质押权 (略) 申请解除质押、查封冻结等,但由此可能产生的权属无法过户或过户时间延后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亦可能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须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
(4)经查档,标的现仅有所在建筑物《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穗房预字第*号)复印件,且已过期,标的房产现实际用途为写字楼,但委托人据现有材料无法确认标的权属用途,标的用途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提请竞买人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在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户办理过程中应缴的所有税、金、费用等(含买卖双方应支付的)均由买受人承担。此外,委托拍卖标的尚未办理首次登记,可能存在实测建筑面积与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不符、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买受人应自行了解相关情况。过户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拍卖处置过户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委托拍卖标的为广州埔 (略) 开发建设的不动产,未发现委托标的存在权属转移记录,公告期内没有任何第三人有权对标权利及该标的的拍卖、转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但不排除委托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未能预见的权利瑕疵。
(三)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 拍卖标的的全部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过户办理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仅以所持有的权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扫描件及原件)为限承担协助义务。
2. 拍卖成交后,在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户办理过程中应缴的所有税、金、费用等(含买卖双方应支付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拍卖标的在拍卖前可能存在的各项应缴(或欠缴)及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多次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及附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及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买受人独自承担。
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转让之前已知和未知的欠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法规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司法文件或仲裁文件裁决应当缴纳的、有关协议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证契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市政设施配套费。士地“三通一平”费、与征地有关的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补偿款、青苗补偿费、初次征地时填土标高未符合政府规划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及办证费等)、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拆迁补偿款、管理费等等,上述欠缴的款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欠缴过户税费、补交地价款等,所有欠缴的过户税费、所应补交的地价款及地价款所产生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从目前现状到登记到(包括但不限于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买受人名下涉及的所有环节(包括可能需办理多次过户手续)、所有关联主体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所应补交的地价款等,不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法规政策的规定、司法文件的裁决、有关协议合同的约定等判断由谁承担,均由买受人承担,
6.如果拍卖标的的面积或土地坐落位置确认与国土房管等部门最终核定的有差异,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成交价款不多退少补;如果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或者不能办理相关权证等,买受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委托人退还拍卖成交款。
7.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尚不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权属证书的条件而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或权属证书的风险,该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规划调整、功能用途调整、被政府调整或收回等政策风险,该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标的已经存在的或尚未出现的法律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果出现第三人以诉讼或者其他方式对该转让标的及其权益主张权利,则全部应对工作及风险、费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和承担。
※特别提示:
1、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且已经接受了上述全部瑕疵说明以及有关拍卖标的物介绍等全部内容及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其他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费用等。
2、本期拍卖会《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清单》、《拍卖资料》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流程期间,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视情况对拍卖会及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要素等进行更改及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以拍卖师在拍卖会宣布为准。
有意竞买者请务必提前与拍卖机构联系,详细咨询及了解拍卖标的及拍卖会具体情况,按规定获取相关拍卖资料及文件模板。
详情请向我司查询,电话:* 陈先生 010-* 魏先生;委托人联系电话:周小姐 *
本次拍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公告刊登于2024年8月21日“ (略) ”和“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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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1、本 (略) 络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的竞价方式进行竞价。
竞买人在知悉标的现状并承诺满足拍卖人公告履约条件的前提下,在拍卖会场规定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线上拍卖系统相关规则:
(1)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出价延时:系统设置有自由竞价及限时竞价,遵循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即: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系统线上竞价暂停,待拍卖师操作。]
(2)出价规则:
a,首次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b,首次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 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c,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3)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当竞买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格,方为有效报价。报价最高且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该最高报价被确定为拍卖成交价格;当所有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保留价的,则委托人有权确定是否重新开启报价程序或确定收回拍卖转让标的。
2、竞买人一经报价(出价、应价),不得撤回。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当天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必须于拍卖当天与我司联系并将该场拍卖会的需要签署的文件资料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签署好后提交至我司。
二、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在参加竞买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联系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或《资产交易合同》),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17,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芳草园支行,以到账为准,转账须备注:百汇广场 xx房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剩余成交价款。
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价款或者买受人不按规定进行标的交割过户的,视为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买受人应当支付该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委托人再次委托拍卖时,拍卖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成交金额的,其差价由买受人负责补偿。
2.成交价款不包含标的资产转让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在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户办理过程中应缴的所有税、金、费用等(含买卖双方应支付的)均由买受人承担。此外,委托拍卖标的尚未办理首次登记,可能存在实测建筑面积与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不符、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买受人应自行了解相关情况。过户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拍卖处置过户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成交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按 拍卖成交价的3% 向拍卖人交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划付至拍卖人指定账号(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转账需备注:百汇广场xx房拍卖佣金),以到账为准。标的拍卖成交,因非拍卖人的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交割或交付的,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三、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
(一)标的物交付:
1、标的交付使用的时间为委托人收齐全部交易价款七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应在拍卖标的交付当天共同到场查验,查验后双方当天签妥房地产交接确认书,即视为转让标的交付使用。自交付之日起买受人负责转让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转让标的的相关一切权利和义务。
2、关于本标的能否办理权属登记,由买受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委托人对此不予保证。由于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如本标的物最终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委托人不承担未能成功办理过户的违约责任,买受人不得要求取消或解除拍卖交易、不得要求委托人退回已收取的拍卖款项。
3、若标的物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情形的,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协助向质押权 (略) 申请解除质押、查封冻结等,但由此可能产生的权属无法过户或过户时间延后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亦可能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须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
若标的尚存在租赁关系(仅指委托人作为出租方的情况)的,委托人应负责为买受人和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前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委托人应将承租人交付的租赁押金,以及预交的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租金,经承租人确认后,于租赁关系转移之日全额交与买受人。
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具体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委托人概不负责清场事宜,标的因使用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相关欠费(如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如需过户的,由委托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负责承担,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二)其他披露内容:
1. 拍卖标的的全部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过户办理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仅以所持有的权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扫描件及原件)为限承担协助义务。
2. 拍卖成交后,在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户办理过程中应缴的所有税、金、费用等(含买卖双方应支付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拍卖标的在拍卖前可能存在的各项应缴(或欠缴)及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多次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及附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及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买受人独自承担。
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转让之前已知和未知的欠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法规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司法文件或仲裁文件裁决应当缴纳的、有关协议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证契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市政设施配套费。士地“三通一平”费、与征地有关的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补偿款、青苗补偿费、初次征地时填土标高未符合政府规划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及办证费等)、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拆迁补偿款、管理费等等,上述欠缴的款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欠缴过户税费、补交地价款等,所有欠缴的过户税费、所应补交的地价款及地价款所产生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从目前现状到登记到(包括但不限于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买受人名下涉及的所有环节(包括可能需办理多次过户手续)、所有关联主体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所应补交的地价款等,不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法规政策的规定、司法文件的裁决、有关协议合同的约定等判断由谁承担,均由买受人承担,
6.如果拍卖标的的面积或土地坐落位置确认与国土房管等部门最终核定的有差异,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成交价款不多退少补;如果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或者不能办理相关权证等,买受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委托人退还拍卖成交款。
7.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尚不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权属证书的条件而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或权属证书的风险,该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规划调整、功能用途调整、被政府调整或收回等政策风险,该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标的已经存在的或尚未出现的法律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果出现第三人以诉讼或者其他方式对该转让标的及其权益主张权利,则全部应对工作及风险、费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和承担。
四、风险提示: (略) 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且不限于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等)而造成无法出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有关风险,拍卖人、 (略) 方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五、拍卖人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对标的信息、瑕疵、风险进行披露,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权利完整性与有效性、品质,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负品质及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的现状信息、瑕疵、风险、缺陷及成交价款的支付等详见标的《拍卖公告》、《拍卖条件》、《拍卖会资料》及《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等,拍卖人已于拍卖前向竞买人充分披露,竞买人确认同意接受上述《拍卖公告》、《拍卖条件》、《拍卖会资料》及《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等所载明的所有条款及内容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参与竞买的资格。
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金等费用,并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产权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加应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功,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
六、在拍卖前的任何时间,委托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拍卖标的或撤回拍卖标的,拍卖人及竞买人应予以配合。在拍卖过程中,如果委托人认定拍卖会存在因管理或其他原因不能依法依规操作或拍卖会出现混乱不能制止等非正常情形,以致影响标的正常竞价的,委托人或委托人代表有权当场要求中止拍卖,或宣布收回标的,取消本次拍卖,拍卖人及竞买人均须接受、配合,不得有任何异议或据此提起投诉、抗辩或诉讼、索赔等。
七、我司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权转移产生的风险。
八、网络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即视为已实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拍卖人联系、自行打印并签署一应纸质拍卖成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资料》等),一式四份寄交拍卖人。
九、竞买成功后,在过渡期内,当委托人或拍卖人将拍卖标的文件或证件交付给买受人时,买受人应及时受领相关文件或证件并在拍卖标的文件清单上签字。如买受人不及时受领相关文件或证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相关文件或证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本期拍卖会《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清单》、《拍卖资料》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流程期间,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视情况对拍卖会及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要素等进行更改及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以拍卖师在拍卖会宣布为准。
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认真核对,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作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
标的编号:*-1 竞买人签名/盖章: 买受人签名/盖章:
标的编号:*-2 竞买人签名/盖章: 买受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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