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白路恒远大型综合市场三号地C10#楼103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白路恒远大型综合市场三号地C10#楼103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公告
(略) 乌 (略) 将于2024年9月23日10时至2024年9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乌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内蒙古自治 (略) 临 (略) 恒 (略) 场三号地C10#楼103铺。瑕疵情况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所展示的图片与说明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300元。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 (略) 乌 (略) 联系。联系电话:崔宁0473-*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以现状交付,并且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契税、印花税)、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如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 (略) 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涉及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时,竞买人仅限于本集体范围内,以当地户籍登记为准,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1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 (略) 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3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乌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乌海乌达支行,账号:*03<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 (略) 乌 (略) . 联系电话:崔宁047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联系地址: (略) 乌 (略) 。
(略) 乌 (略)
2024年8月21日
竞买公告
(略) 乌 (略) 将于2024年9月23日10时至2024年9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乌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内蒙古自治 (略) 临 (略) 恒 (略) 场三号地C10#楼103铺。瑕疵情况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所展示的图片与说明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300元。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 (略) 乌 (略) 联系。联系电话:崔宁0473-*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以现状交付,并且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契税、印花税)、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如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 (略) 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涉及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时,竞买人仅限于本集体范围内,以当地户籍登记为准,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1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 (略) 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3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乌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乌海乌达支行,账号:*03<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 (略) 乌 (略) . 联系电话:崔宁047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联系地址: (略) 乌 (略) 。
(略) 乌 (略)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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