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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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标的企业名称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8-2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9-1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谭雪峰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成立时间 2005-12-16
注册地(地址) 勐朗镇
经营范围 重有色金属采选冶、电铅、电锌、银、铟、镉、镓、固体硫、铜渣、铅银渣、硫精矿、硫酸铁、铁合金、褐煤、石灰石的生产和销售;氧气生产及销售;汽车货运;国内外贸易;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有形动产租赁;管理咨询服务;辣木、水果的种植、加工、收购及销售;农副产品的加工、收购及销售;采掘废渣的销售;苗木的培育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王家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43Y
职工人数(人) 23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云南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略) 关于云南 (略) 对 (略) 整体处置的批复(中铜资运字〔2024〕215号)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日期 2024-08-0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云南 (略) 100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7-31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230.* 净利润 -230.*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即人民币(大写)*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0.*元,转让方企业云南 (略) 持有的*万元债权挂牌价*万元,归属于转让方实际控制人 (略) 旗下的云南 (略) 、曲靖拓 (略) 等12家企业对标的企业*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99.*元。如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高于转让底价的部分计入股权溢价。 2、标的企业作为债务人,已将有证不动产、原材料、机械设备抵押给转让方驰宏锌锗。转让方收到债权转让交易款后,给予解除抵押。 3、标的企业目前持有5个采矿权和2个探矿权,其中思茅区萝卜山铅锌矿、宁洱萝卜山铅锌矿和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3个采矿权已过期,宁洱萝卜山铅锌矿采矿权转让方拟办理注销手续,尚未完成注销;标的公司原勐滨煤矿采矿权已经于2021年已公示注销退出。 4、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澜沧铅矿勐滨煤矿采矿权价款退还的告知函,应退还采矿权价款为892.*元尚未收到资金。根据 (略) 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签订的《云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2019 出采 43),明确老厂铅矿须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为*.*元,截至2024年7月末,已累计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8453.57 万元,剩余*元尚未缴 (略) 承担。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款所述全部采矿权和探矿权办理延续、变更、矿业权的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及剩余权益金(含滞纳金)、土地复垦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等所有费用支 (略) 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标的企业部分房屋构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房 (略) 所有,无权属纠纷。 6、标的企业现有在册员工238人,其中:在岗人员191人,放假人员27人,内部退养20人;另离退休人员1454人。转让方采用受让方安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转让方跨企跨省调剂、有期限放假等方式进行员工优化安置。转让方按照标的企业人员优化安置实施方案选择受让方接收安置的人员,受让方须无条件接收安置,并保障其安置后的各项薪酬社保待遇。具体详见备查说明。 7、 (略) 存续,在评估基准日与签订产权交易合 (略) 增加的借款及利息,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全额向转让方清偿。评估基准日至2024年7月31日, (略) 增加往来清理借款4987.*元,安全隐患整改借款*元,借款本金合计5234.*元,利息约*/天。后续根据涉诉案件判决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略) 新增债权,受让方应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利息全额清偿。 8、标的公司在澜沧县城边有675.43亩冶炼厂片区土地,全部为工业出让地,上述土地部分区域存在一定的污染。2020年12月完成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略) 污染地块进行管理。标的公司已经委托第三方完成区域初步调查、污染情况详细调查及相关分析测试及实验工作,委托云南省生态环 (略) 开展风险评估,现已经完成初稿编制,转让方已将治理费用预提并从本次整体转让价格中扣减。资产交割后, (略) 应本着依法、合规原则, (略) 冶炼厂片区(含棚改土地)土壤污染治理的后续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继续利用、租赁等产生新的污染物,加重对土壤的污染,增加的治理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如受让方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治理污染的土地前利用土地,导致被处罚、赔偿等行政、民事等各种形式责任,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有关环保方面的具体情况可向转让方了解并查阅相关材料。 9、标的企业现有涉诉案件3起,分别是云南 (略) (已保全老厂铅矿采矿证)、江苏金 (略) 诉标的企业承揽合同纠纷案以及贵州省黔 (略) 运输分公司诉标 (略)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预计或有负债金额*元(具 (略) 裁定为准)。 10、评估基准日后标的企业将一台山河智能牌型号为SWE365E-3的液压 (略) 并已变现,另有昆明凉亭中转站简易资产构筑物评估值(资产编号为*)为零,由于土地已被出租方收回,资产不再收回。 11、其他事项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查说明等相关材料。
,云南
标的企业名称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8-2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9-1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谭雪峰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成立时间 2005-12-16
注册地(地址) 勐朗镇
经营范围 重有色金属采选冶、电铅、电锌、银、铟、镉、镓、固体硫、铜渣、铅银渣、硫精矿、硫酸铁、铁合金、褐煤、石灰石的生产和销售;氧气生产及销售;汽车货运;国内外贸易;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有形动产租赁;管理咨询服务;辣木、水果的种植、加工、收购及销售;农副产品的加工、收购及销售;采掘废渣的销售;苗木的培育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王家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43Y
职工人数(人) 23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云南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略) 关于云南 (略) 对 (略) 整体处置的批复(中铜资运字〔2024〕215号)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日期 2024-08-0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云南 (略) 100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7-31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230.* 净利润 -230.*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即人民币(大写)*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0.*元,转让方企业云南 (略) 持有的*万元债权挂牌价*万元,归属于转让方实际控制人 (略) 旗下的云南 (略) 、曲靖拓 (略) 等12家企业对标的企业*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99.*元。如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高于转让底价的部分计入股权溢价。 2、标的企业作为债务人,已将有证不动产、原材料、机械设备抵押给转让方驰宏锌锗。转让方收到债权转让交易款后,给予解除抵押。 3、标的企业目前持有5个采矿权和2个探矿权,其中思茅区萝卜山铅锌矿、宁洱萝卜山铅锌矿和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3个采矿权已过期,宁洱萝卜山铅锌矿采矿权转让方拟办理注销手续,尚未完成注销;标的公司原勐滨煤矿采矿权已经于2021年已公示注销退出。 4、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澜沧铅矿勐滨煤矿采矿权价款退还的告知函,应退还采矿权价款为892.*元尚未收到资金。根据 (略) 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签订的《云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2019 出采 43),明确老厂铅矿须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为*.*元,截至2024年7月末,已累计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8453.57 万元,剩余*元尚未缴 (略) 承担。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款所述全部采矿权和探矿权办理延续、变更、矿业权的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及剩余权益金(含滞纳金)、土地复垦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等所有费用支 (略) 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标的企业部分房屋构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房 (略) 所有,无权属纠纷。 6、标的企业现有在册员工238人,其中:在岗人员191人,放假人员27人,内部退养20人;另离退休人员1454人。转让方采用受让方安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转让方跨企跨省调剂、有期限放假等方式进行员工优化安置。转让方按照标的企业人员优化安置实施方案选择受让方接收安置的人员,受让方须无条件接收安置,并保障其安置后的各项薪酬社保待遇。具体详见备查说明。 7、 (略) 存续,在评估基准日与签订产权交易合 (略) 增加的借款及利息,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全额向转让方清偿。评估基准日至2024年7月31日, (略) 增加往来清理借款4987.*元,安全隐患整改借款*元,借款本金合计5234.*元,利息约*/天。后续根据涉诉案件判决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略) 新增债权,受让方应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利息全额清偿。 8、标的公司在澜沧县城边有675.43亩冶炼厂片区土地,全部为工业出让地,上述土地部分区域存在一定的污染。2020年12月完成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略) 污染地块进行管理。标的公司已经委托第三方完成区域初步调查、污染情况详细调查及相关分析测试及实验工作,委托云南省生态环 (略) 开展风险评估,现已经完成初稿编制,转让方已将治理费用预提并从本次整体转让价格中扣减。资产交割后, (略) 应本着依法、合规原则, (略) 冶炼厂片区(含棚改土地)土壤污染治理的后续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继续利用、租赁等产生新的污染物,加重对土壤的污染,增加的治理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如受让方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治理污染的土地前利用土地,导致被处罚、赔偿等行政、民事等各种形式责任,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有关环保方面的具体情况可向转让方了解并查阅相关材料。 9、标的企业现有涉诉案件3起,分别是云南 (略) (已保全老厂铅矿采矿证)、江苏金 (略) 诉标的企业承揽合同纠纷案以及贵州省黔 (略) 运输分公司诉标 (略)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预计或有负债金额*元(具 (略) 裁定为准)。 10、评估基准日后标的企业将一台山河智能牌型号为SWE365E-3的液压 (略) 并已变现,另有昆明凉亭中转站简易资产构筑物评估值(资产编号为*)为零,由于土地已被出租方收回,资产不再收回。 11、其他事项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查说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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