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5611%股权转让
江西江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5611%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 JX2024CQ* | ||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0.5611%股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江西 (略) 0.5611%股权转让(转让底价:132.*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21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9-19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江西 (略) 0.5611%股权转让 | ||
| 1.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中隆华 (略) 出具的中隆华评报字(2024)第001号评估报告。 2.该标的企业的审计数据来自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第*号。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元,实缴额*元。本次转让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金为23.*元。 4.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完成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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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 (略) 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9.【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 (略) 络竞价方式,受让方则还须另外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竞价策划中心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
项目编号: | JX2024CQ* | ||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0.5611%股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江西 (略) 0.5611%股权转让(转让底价:132.*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21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9-19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江西 (略) 0.5611%股权转让 | ||
| 1.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中隆华 (略) 出具的中隆华评报字(2024)第001号评估报告。 2.该标的企业的审计数据来自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第*号。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元,实缴额*元。本次转让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金为23.*元。 4.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完成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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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 (略) 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9.【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 (略) 络竞价方式,受让方则还须另外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竞价策划中心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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