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曲自然资规告字号
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曲自然资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G16号 | 宗地总面积: | *.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曲阳经济开发区内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91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该地块按“标准地”进行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容积率:≥1.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亩均税收≥16.*元;能耗标准: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6吨标准煤/万元(区域评估完成后,再核定具体标准);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单位排放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3%、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7吨/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0.1吨/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4)G15号 | 宗地总面积: | *.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曲阳经济开发区内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3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9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该地块按“标准地”进行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容积率:≥1.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亩均税收≥16.*元;能耗标准: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6吨标准煤/万元(区域评估完成后,再核定具体标准);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单位排放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3%、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7吨/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0.1吨/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 到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10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0312-*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312-*、*
开户单位: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曲阳县支行
开户账号:*49
宗地编号: | (2024)G16号 | 宗地总面积: | *.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曲阳经济开发区内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91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该地块按“标准地”进行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容积率:≥1.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亩均税收≥16.*元;能耗标准: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6吨标准煤/万元(区域评估完成后,再核定具体标准);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单位排放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3%、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7吨/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0.1吨/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4)G15号 | 宗地总面积: | *.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曲阳经济开发区内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3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9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该地块按“标准地”进行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容积率:≥1.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亩均税收≥16.*元;能耗标准: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6吨标准煤/万元(区域评估完成后,再核定具体标准);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单位排放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3%、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7吨/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0.1吨/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 到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10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0312-*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312-*、*
开户单位: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曲阳县支行
开户账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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