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童子街38号1-8楼、2、3栋、38号院内自建设施及部分停车位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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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童子街38号1-8楼、2、3栋、38号院内自建设施及部分停车位出租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1-8楼、 2、3栋、 (略) 内自建设施及部分停车位出租
标的名称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1-8楼、 2、3栋、 (略) 内自建设施及部分停车位出租
项目编码 DSCQ2024F* 出租底价 4,802,000 元/年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22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0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产权状况

本次出租资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出租资产对应的建筑面积合计原为6340.34㎡(此次出租范围 (略) 青 (略) 内70㎡的资料室,该房间经承租人与出租方协商一致可接受置换。但置换的范围 (略) 青羊区38号童子街区域内。此外,所置换的房屋必须满足一系列保管档案的基本要求,包括防潮、防盗、防火、防虫、防鼠以及防高低温等)。

出租资产包括: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1—8楼、2栋、3栋、 (略) 内自建设施及部分停车位(进出口通道除外)。具体产权信息如下:

1、童子街38号1-8楼房产证证载权利人为四川 (略) (以下简称“蜀商公司”),产权证证载用途为综合用房,因1楼房产临街,使用性质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03.75㎡(含大厅通道);2-8楼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526.25㎡;权证编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号】。

2、童子街38号2栋、3栋房产的房权证证载权利人为四 (略) (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其中,2栋房产规划用途为其他,权证编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号】;3栋房产规划用途为仓库,权证编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权 (略) ,权证编号为【川国用(2003)第*号】。

3、童 (略) 内自建设施及若干个停车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燃料公司拥有该部分资产的所有权。 (略) 一并出租予承租人使用。若该部分资产后续因规划原因调整位置或拆除的,承租人不得主张调减租金。

(略) 与蜀商公司签订的《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本 (略) 名下资产收益权、处置权和经营管 (略) 全权处理。

(二)出租资产周边环境介绍

出租资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地 (略) 以西童子街北侧, (略) 青羊区通讯特色商业街区核心范围,紧邻天府广场、盐市口、 (略) 、太古里等传统与现代商业集成街区、 (略) 核心商圈, (略) 、文殊坊、爱道堂、金沙庵、巴金故居双眼井等宗教历史文化名胜景区,距离锦江绿道、339电视塔等休闲观光景点仅几分钟车程。周围还覆盖老成都成熟生活小区,属集百货商业、文化教育、商务旅游、综合娱乐、医疗保障等共同区域的黄金商业地带,交通便利发达,距离成都地铁4号线出口100米左右、距离地铁1号线出口900米左右,周围公 (略) 众多, (略) 主城区任意区域。

(三)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范围包括:1-8楼、2栋、3栋、院内停车场及附属建筑。结构: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1-8楼结构为框架,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2栋、3栋结构为混合、附属建筑结构为混合。项目整体楼层面积分布情况为: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总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个数

1

青羊区童子街38号1栋1-8楼

1-8楼

框架

4000

2

青羊区童子街38号2栋

1-4层

混合

970.74

3

青羊区童子街38号3栋

1-3层

混合

1369.60

2、资产现状

由于本次出租标的中大约有83%的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各分区楼层均有在租商户),资产具体租赁情况以承租方现场以实际看样为准。

(四)本次出租资产交付以实际看样为准

1、本次出租资产按现状整体出租,标的以实际看样为准,并以现状交付给承租方,若承租方需更换建筑物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原有的设施设备需由出租方进行处置,承租方无处置权。

2、物业服务

(略) (略) 进行管理,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费标准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5元。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四川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72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青羊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青羊区新华 (略) 42号A座9楼
注册资本(万元) 5,2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漆伟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四川省商业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64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省商业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四川省商业 (略) 关于蜀商实业新时代广场A 座商场部分商业用房等资产出租期限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4-08-12
批准文号 四川商投财务〔2024〕18 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4,802,000 元/年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元,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鉴于蜀商实业为出租资产产权持有人授权的经营管理方,为方便账务处理,履约保证金转账账户为出租资产产权持有人;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四川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9年6个月(含6个月免租期)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地利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有建筑结构;

2、在承租资产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或将承租资产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转让、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或变相交付他人使用;

3、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租赁期限届满后,除继续续租外,承租方应将租赁物业的基础设备、装饰装修工程(含中央空调、配电设施、消防系统、安保系统、外墙立面、门窗等)无偿交付出租方;

5、承租方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如需装修改造,则向出租方提供租赁标的的《装修改造方案》,该方案经出租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方能实施。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收到出租方针对方案的调整建议后,若承租方拒不调整或在1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装修改造方案》的调整,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承租方在对租赁资产进行装修时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相关标准。承租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接受并配合出租方对其出租资产进行的安全检查及落实出租方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

7、承租方在使用出租资产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出租方承担的除外);

8、本次出租资产如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9、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自行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充分了解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原租户租赁情况、使用面积、座向、楼龄、楼层、间隔、装修、出租范围、出租环境、租赁标的权属证照的齐全性、租赁标的用途限制性、租赁标的权利负担、租赁标的管理权限、租赁后使用租赁标的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以及标的设施设备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供应、电梯运行、中央空调系统等),意向承租方需凭出租方、意向承租方盖章签字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费和交易服务费等相关交易价款。

10、本次招租,意向承租方根据证载用途及要求业态在报名时需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去了解办理与经营相关的权证手续及相关风险与瑕疵,一旦报名则视为认可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需按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11、承租方承诺承租房屋后禁止噪音较大扰民、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等业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

12、承租方承诺已知晓本次出租标的中大约有83%的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合同期限存在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但仍在占用的状态。则本次出租资产处于非租赁状态的按现状进行交付;本次出租标的处于租赁状态的,则进行延迟交付(即该部分房屋将于原承租人租赁合同终止并完成腾退后再向承租方交付)。出租方未将该部分房屋交付,不构成出租方违约;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未将该部分房屋交付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13、承租方承诺已知晓延迟交付部分房屋租赁期限起始日以交付之日为准;该部分房屋的租赁期限不单独顺延。

14、承租方承诺符合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或撤销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从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略) 列入失信人名单。

15、承租方承诺已知晓此次出租范围 (略) 青 (略) 内70㎡的资料室,该房间经承租人与出租方协商一致可接受置换。但置换的范围 (略) 青羊区38号童子街区域内。此外,所置换的房屋必须满足一系列保管档案的基本要求,包括防潮、防盗、防火、防虫、防鼠以及防高低温等。

16、承租方承诺已知晓童 (略) 内自建设施及若干个停车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燃料公司拥有该部分资产的所有权。 (略) 一并出租予承租方使用。若该部分资产后续因规划原因调整位置或拆除的,承租方不得主张调减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或撤销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从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 (略) http://**查询); (略) 列入失信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用途

出租用途:酒店经营及办公、文化旅游配套服务、康养(非医疗类)、商业等行业,证载设计用途:综合、其他、仓库。

(二)出租期限

本次资产的出租期限为9年6个月(本次资产的出租期限为9年6个月(包含6个月免租期,第一年免租期3个月,具体免租时间为第一年的第三季度;第二年免租期3个月,具体免租时间为第二年的第三季度),承租方成功承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房屋租赁合同》于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三)租金底价

1、出租底价480.*元/年。

上述标的租赁保证金共计为*元,由承租方交西南联交所。竞价加价幅度*元。

2、出租方式:现状整体出租。

3、固定租金递增方式:第1-2年租金按照最终成交价计算,第3-4年在第2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5-6年在第4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7-8年在第6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9年-第9年6个月在第8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四)租金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承租方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门设立的交易结算账户进行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租赁合同》、首期租赁价款以及出租方、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赁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按每三个月/季度为一期支付租金,每年支付四期,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首期租金, 首年首期实际租金按照最终成交价计算;承租方应于每周期到期之前15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结清下一周期租金。

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计入实际租赁期限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资产出租,承租方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自行承担。本次资产出租,相关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2、本次交易的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门设立的交易结算账户进行结算。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租赁合同》、首期租赁价款以及出租方、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赁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四川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3、交付房屋期限

出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支付完首期租赁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移交首批次交付租赁房屋的钥匙、设施设备清单(包括水、电、气表读数),及相关文件资料(房屋权属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付当日双方应书面确认该部分房屋交接完毕;

4、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其中延迟交付部分房屋租赁期限起始日以交付之日为准;该部分房屋的租赁期限不单独顺延;

5、租赁期满出租方将对出租资产重新公开招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租赁期间,承租方办理相关事务确需出租方配合协助的,出租方将积极配合。

7、童 (略) 内自建设施及若干个停车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燃料公司拥有该部分资产的所有权。 (略) 一并出租予承租人使用。若该部分资产后续因规划原因调整位置或拆除的,承租人不得主张调减租金。

(六)出租资产的交付

1.资产现状

由于本次出租标的中大约有83%的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各分区楼层均有在租商户),具体由承租方在标的现场查看时向出租方了解并确认。

2.交付原则

鉴于本次部分出租资产存在租赁合同期限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但仍在占用的状态。则本次出租资产处于非租赁状态的按现状进行交付;本次出租标的处于租赁状态的,则进行延迟交付(即该部分房屋将于原承租人租赁合同终止并完成腾退后再向承租方交付)。出租方未将该部分房屋交付,不构成出租方违约;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未将该部分房屋交付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待承租方摘牌后,在双方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时,对于原承租人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的,承租方在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时应扣除该部分房屋原承租人向出租方支付的同期租金金额,即: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租金给付义务;同时,出租方收取原承租人的租金,收取的租金金额及时告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以合同约定整租租金为基数,扣除原承租人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后,向出租方支付应缴纳的租金,直至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终止且出租方向承租方完成房屋交付。该部分房屋对应租赁合同终止、且出租方完成交付后,承租方则应按照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整租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8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9-04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若仍有剩余且满足公告及交易规则的退还条件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和方成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徐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1-8楼、 2、3栋、 (略) 内自建设施及部分停车位出租
标的名称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1-8楼、 2、3栋、 (略) 内自建设施及部分停车位出租
项目编码 DSCQ2024F* 出租底价 4,802,000 元/年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22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0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产权状况

本次出租资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出租资产对应的建筑面积合计原为6340.34㎡(此次出租范围 (略) 青 (略) 内70㎡的资料室,该房间经承租人与出租方协商一致可接受置换。但置换的范围 (略) 青羊区38号童子街区域内。此外,所置换的房屋必须满足一系列保管档案的基本要求,包括防潮、防盗、防火、防虫、防鼠以及防高低温等)。

出租资产包括: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1—8楼、2栋、3栋、 (略) 内自建设施及部分停车位(进出口通道除外)。具体产权信息如下:

1、童子街38号1-8楼房产证证载权利人为四川 (略) (以下简称“蜀商公司”),产权证证载用途为综合用房,因1楼房产临街,使用性质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03.75㎡(含大厅通道);2-8楼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526.25㎡;权证编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号】。

2、童子街38号2栋、3栋房产的房权证证载权利人为四 (略) (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其中,2栋房产规划用途为其他,权证编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号】;3栋房产规划用途为仓库,权证编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权 (略) ,权证编号为【川国用(2003)第*号】。

3、童 (略) 内自建设施及若干个停车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燃料公司拥有该部分资产的所有权。 (略) 一并出租予承租人使用。若该部分资产后续因规划原因调整位置或拆除的,承租人不得主张调减租金。

(略) 与蜀商公司签订的《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本 (略) 名下资产收益权、处置权和经营管 (略) 全权处理。

(二)出租资产周边环境介绍

出租资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地 (略) 以西童子街北侧, (略) 青羊区通讯特色商业街区核心范围,紧邻天府广场、盐市口、 (略) 、太古里等传统与现代商业集成街区、 (略) 核心商圈, (略) 、文殊坊、爱道堂、金沙庵、巴金故居双眼井等宗教历史文化名胜景区,距离锦江绿道、339电视塔等休闲观光景点仅几分钟车程。周围还覆盖老成都成熟生活小区,属集百货商业、文化教育、商务旅游、综合娱乐、医疗保障等共同区域的黄金商业地带,交通便利发达,距离成都地铁4号线出口100米左右、距离地铁1号线出口900米左右,周围公 (略) 众多, (略) 主城区任意区域。

(三)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范围包括:1-8楼、2栋、3栋、院内停车场及附属建筑。结构: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1-8楼结构为框架, (略) 青羊区童子街38号2栋、3栋结构为混合、附属建筑结构为混合。项目整体楼层面积分布情况为: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总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个数

1

青羊区童子街38号1栋1-8楼

1-8楼

框架

4000

2

青羊区童子街38号2栋

1-4层

混合

970.74

3

青羊区童子街38号3栋

1-3层

混合

1369.60

2、资产现状

由于本次出租标的中大约有83%的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各分区楼层均有在租商户),资产具体租赁情况以承租方现场以实际看样为准。

(四)本次出租资产交付以实际看样为准

1、本次出租资产按现状整体出租,标的以实际看样为准,并以现状交付给承租方,若承租方需更换建筑物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原有的设施设备需由出租方进行处置,承租方无处置权。

2、物业服务

(略) (略) 进行管理,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费标准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5元。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四川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72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青羊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青羊区新华 (略) 42号A座9楼
注册资本(万元) 5,2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漆伟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四川省商业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64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省商业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四川省商业 (略) 关于蜀商实业新时代广场A 座商场部分商业用房等资产出租期限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4-08-12
批准文号 四川商投财务〔2024〕18 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4,802,000 元/年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元,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鉴于蜀商实业为出租资产产权持有人授权的经营管理方,为方便账务处理,履约保证金转账账户为出租资产产权持有人;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四川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9年6个月(含6个月免租期)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地利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有建筑结构;

2、在承租资产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或将承租资产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转让、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或变相交付他人使用;

3、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租赁期限届满后,除继续续租外,承租方应将租赁物业的基础设备、装饰装修工程(含中央空调、配电设施、消防系统、安保系统、外墙立面、门窗等)无偿交付出租方;

5、承租方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如需装修改造,则向出租方提供租赁标的的《装修改造方案》,该方案经出租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方能实施。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收到出租方针对方案的调整建议后,若承租方拒不调整或在1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装修改造方案》的调整,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承租方在对租赁资产进行装修时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相关标准。承租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接受并配合出租方对其出租资产进行的安全检查及落实出租方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

7、承租方在使用出租资产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出租方承担的除外);

8、本次出租资产如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9、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自行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充分了解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原租户租赁情况、使用面积、座向、楼龄、楼层、间隔、装修、出租范围、出租环境、租赁标的权属证照的齐全性、租赁标的用途限制性、租赁标的权利负担、租赁标的管理权限、租赁后使用租赁标的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以及标的设施设备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供应、电梯运行、中央空调系统等),意向承租方需凭出租方、意向承租方盖章签字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费和交易服务费等相关交易价款。

10、本次招租,意向承租方根据证载用途及要求业态在报名时需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去了解办理与经营相关的权证手续及相关风险与瑕疵,一旦报名则视为认可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需按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11、承租方承诺承租房屋后禁止噪音较大扰民、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等业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

12、承租方承诺已知晓本次出租标的中大约有83%的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合同期限存在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但仍在占用的状态。则本次出租资产处于非租赁状态的按现状进行交付;本次出租标的处于租赁状态的,则进行延迟交付(即该部分房屋将于原承租人租赁合同终止并完成腾退后再向承租方交付)。出租方未将该部分房屋交付,不构成出租方违约;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未将该部分房屋交付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13、承租方承诺已知晓延迟交付部分房屋租赁期限起始日以交付之日为准;该部分房屋的租赁期限不单独顺延。

14、承租方承诺符合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或撤销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从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略) 列入失信人名单。

15、承租方承诺已知晓此次出租范围 (略) 青 (略) 内70㎡的资料室,该房间经承租人与出租方协商一致可接受置换。但置换的范围 (略) 青羊区38号童子街区域内。此外,所置换的房屋必须满足一系列保管档案的基本要求,包括防潮、防盗、防火、防虫、防鼠以及防高低温等。

16、承租方承诺已知晓童 (略) 内自建设施及若干个停车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燃料公司拥有该部分资产的所有权。 (略) 一并出租予承租方使用。若该部分资产后续因规划原因调整位置或拆除的,承租方不得主张调减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或撤销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从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 (略) http://**查询); (略) 列入失信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用途

出租用途:酒店经营及办公、文化旅游配套服务、康养(非医疗类)、商业等行业,证载设计用途:综合、其他、仓库。

(二)出租期限

本次资产的出租期限为9年6个月(本次资产的出租期限为9年6个月(包含6个月免租期,第一年免租期3个月,具体免租时间为第一年的第三季度;第二年免租期3个月,具体免租时间为第二年的第三季度),承租方成功承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房屋租赁合同》于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三)租金底价

1、出租底价480.*元/年。

上述标的租赁保证金共计为*元,由承租方交西南联交所。竞价加价幅度*元。

2、出租方式:现状整体出租。

3、固定租金递增方式:第1-2年租金按照最终成交价计算,第3-4年在第2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5-6年在第4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7-8年在第6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9年-第9年6个月在第8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四)租金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承租方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门设立的交易结算账户进行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租赁合同》、首期租赁价款以及出租方、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赁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按每三个月/季度为一期支付租金,每年支付四期,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首期租金, 首年首期实际租金按照最终成交价计算;承租方应于每周期到期之前15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结清下一周期租金。

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计入实际租赁期限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资产出租,承租方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自行承担。本次资产出租,相关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2、本次交易的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门设立的交易结算账户进行结算。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租赁合同》、首期租赁价款以及出租方、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赁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四川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3、交付房屋期限

出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支付完首期租赁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移交首批次交付租赁房屋的钥匙、设施设备清单(包括水、电、气表读数),及相关文件资料(房屋权属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付当日双方应书面确认该部分房屋交接完毕;

4、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其中延迟交付部分房屋租赁期限起始日以交付之日为准;该部分房屋的租赁期限不单独顺延;

5、租赁期满出租方将对出租资产重新公开招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租赁期间,承租方办理相关事务确需出租方配合协助的,出租方将积极配合。

7、童 (略) 内自建设施及若干个停车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燃料公司拥有该部分资产的所有权。 (略) 一并出租予承租人使用。若该部分资产后续因规划原因调整位置或拆除的,承租人不得主张调减租金。

(六)出租资产的交付

1.资产现状

由于本次出租标的中大约有83%的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各分区楼层均有在租商户),具体由承租方在标的现场查看时向出租方了解并确认。

2.交付原则

鉴于本次部分出租资产存在租赁合同期限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但仍在占用的状态。则本次出租资产处于非租赁状态的按现状进行交付;本次出租标的处于租赁状态的,则进行延迟交付(即该部分房屋将于原承租人租赁合同终止并完成腾退后再向承租方交付)。出租方未将该部分房屋交付,不构成出租方违约;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未将该部分房屋交付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待承租方摘牌后,在双方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时,对于原承租人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的,承租方在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时应扣除该部分房屋原承租人向出租方支付的同期租金金额,即: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租金给付义务;同时,出租方收取原承租人的租金,收取的租金金额及时告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以合同约定整租租金为基数,扣除原承租人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后,向出租方支付应缴纳的租金,直至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终止且出租方向承租方完成房屋交付。该部分房屋对应租赁合同终止、且出租方完成交付后,承租方则应按照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整租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8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9-04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若仍有剩余且满足公告及交易规则的退还条件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和方成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徐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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