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第一中学一处房产三年租赁权
蓝山县第一中学一处房产三年租赁权
标的名称:蓝山县第一中学一处房产三年租赁权
标的状态:以标的现状为准
标的展示时间:2024-08-22 00:00:00-2024-08-29 00:00:00
标的展示地点:蓝山县第一中学园区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人电话:*
重要信息披露:
1、蓝山县第一中学校园商店3年租赁权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属于蓝山县第一中学校内管辖区域,没有单独的产权证,本标的物目前由原租户使用中,后续清场交接由委托方负责。起拍价:34.*元/年,期限:3年租赁权,交易保证金10.*元。标的物详情请见湖南德业勤房地产 (略) 出具的《湘德业勤资评字2024第*号》。
2、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另竞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本次拍卖会的拍卖佣金拍卖人按三年租赁权成交总额的1%收取)、 (略) (略) 服务费{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如果成交金额83.*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竞得人承担成交价款的0.24%交易服务费)}。竞得人需支付此次拍卖标的的评估费用*, (略) (略) 。
3、本次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物的实际现状(包括其已知和未知瑕疵)为准。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务必到现场踏勘标的物,主动向出租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标的现状,不到现场踏勘标的,视为对拍品无异议。 (略) 上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及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内在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资产实物时现状为准。出租方、拍卖人、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转让方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出租方、拍卖人、 (略) 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 (略) 上交易文件资料。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等合同文本。
6、竞价成交后,竞买人若在今后该资产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不能履行时所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出租人、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爱护和妥善管理好所租用的国有资产,竞得人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治安、消防防范工作。
9、蓝山县第一中学对租户的要求:
(1)、经营者要坚持“安全、阳光、微利、便民”的原则,文明经营,保证质量、数量,确保学校师生用品安全,靠优质服务、靠信誉取胜,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物品,严禁打骂学生。
(2)、经营者要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所进商品必须以台帐形式登记供货单位、品种、产地、数量、价格、质量等信息。
(3)、经营者保证食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卫生;严禁出售香烟、酒、槟榔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商品,严禁出售“三高”食品、严禁出售功能饮料和碳酸饮料、严禁出售过期、变质和有毒的食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严禁出售易燃、易爆等一切违禁物品(如毒品);严禁出售方便面、速食粉、速食面、速食饭;严禁经营自制茶叶蛋、饭菜、汤粉、汤面、包子、油条、馒头,油饼、水饺、混饨、米豆腐、稀饭、豆浆、饮料等自行加工的食品;严禁为学生提供手机、充电器充电服务;如经营者违反以上规定,并经查属实,则发现一次罚款一次,每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由经营者自己承担所有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
(4)、经营者出售或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普通大众需求,不得销售与日常用品相悖的奢侈用品。不得含有稀有品牌(我县商、超无参考价格的同种商品)出售。
(5)、经营者出售的商品与 (略) 商品同价,不得超过 (略) 同种商品最高价格,如发现经营者销售的绝大部分商品或特殊商品( (略) 长期价格标码过高的日用品等)以最高限价作为所有销售商品的定价时,校方有权提出指导价并责令其整改,经营者应服从校方提供的指导价。经营者需出售的商品在本县无同种商品价格参考的,需要向校方报备同意,且不得超过本县同类商品价格最高价。
(6)、如遇消费者强烈反映商品性价比低,校方提出意见的,经营者在选品上须服从校方意见。经营者应及时增加提供性价比高的同类商品,但不得销售低价劣质商品。
(7)、经营者的摊点不得摆出商店门外。冰柜只能限定摆在商店内,不得摆出商店门外,否则,每次需向校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商店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方能上岗,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者承担,同时需支付学校违约金200元。
(9)、经营者必须积极配合校方的食品安全质量检查。如经营者被上级部门查获违规,除接受上级执法部门处罚外,另须接受学校同等金额处罚。
(10)、经营者不得将商店转包给他人,否则视作违约处理。如经营者违约,校方有权没收承包费和食品安全押金,并重新招标。
(11)、经营者必须按日常卫生要求,搞好商店内外的环境卫生,冰棒纸,包装袋要用带盖垃圾桶回收保管好,以免影响学校环境卫生。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一次罚款100元。如环境卫生不合格,任何部门处以的罚款概由经营者负责。
(12)、经营者必须做好安全防火、防毒工作,严防火灾及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一切火灾及食品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对校方及他人的损失概由经营者负责赔偿,为保证一切工作的安全运行,经营者必须在合同签字当日向校方缴纳*万元(¥*. 00元)的安全保证金。
(13)、经营者用水用电费用自理,每季度按水电表读数核算将水电费如数交给校方。
(14)、经营者不得在铺面内进行赌博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15)、经营者在上课(体育课、自习课)期间不得让学生在商店休息区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6)、经营者必须保管好房屋设施,如有损坏,需负责修复;如需要装修,必须事先报告校方,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但校方不负担任何费用。承包期满后,经营者所装修设施无偿归校方所有。承租期满,校方将对房屋状况进行检查,若有损坏,经营者负责维修好后方能退回押金(¥*. 00元)。
(17)、如学校有重大活动,经营者无条件听从学校安排;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本次租赁权竞价的门面均以现状为准(包括明暗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场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认同,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竞价标的所介绍的面积及相关情况与实际情况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拍卖成交结果,不影响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委托人、拍卖人不赔偿,成交价款不予调整,不实行多退少补。商铺的出租范围、移交、付款等相关事宜均以竞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格式范本)所约定条款执行,该租赁合同作为拍卖文件附件,竞买人出价即视同认可。
2、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爱护和妥善管理好所租用的国有资产,竞得人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治安、消防防范工作,严禁私自乱拉电线,存放违禁品,禁止在门面内住宿,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
3、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资产及附属设施如水电设施等,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灭失的,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资产租赁使用期间有关治安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4、竞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如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须先征得资产出租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投资规模应充分考虑租赁期限和投资回收期。
5、承租场所的一切维修维护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如果承租方确需维修,在维修前必须征得出租方(资产管理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租赁期满没有续租的,竞得人投资的装修及地面构筑物,竞得人不得破坏,须无偿移交委托方,竞得人应如期无条件交还租赁物。
7、竞得人在经营期间因租赁方原因发生经营纠纷或责任事故(如疾病、生命健康受损、货物损失损坏等)和承租场所的一切人身和财产安全都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资产管理方)及资产权属方无关。
8、承租场所所需要办理的一切证照(如房屋安全鉴定等)都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资产管理方)及资产权属方不负责任何费用及办理手续。
9、竞得人对周围环境卫生有管理义务,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10、禁止竞得人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禁止在公共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
11、竞得人必须妥善保管、维护好租赁方的资产,由此造成的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2、竞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进行转租,否则出租房有权解除合同。
13、委托人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委托人、拍卖人、 (略) 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14、竞价成交后,竞买人若在今后该资产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不能履行时所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委托人、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次租赁权拍卖标的按惯例依其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拍卖人对标的现状情况、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不排除在统计资料及打印过程中存在笔误,因此,本须知介绍情况若与标的现状有差异的,以标的内在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资产实物时现状为准,在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面积及相关情况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视作买受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16、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读本《租赁权拍卖竞买须知》,并遵守所有条款。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等合同文本。
17、以上特别说明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否则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蓝山县第一中学一处房产三年租赁权
标的状态:以标的现状为准
标的展示时间:2024-08-22 00:00:00-2024-08-29 00:00:00
标的展示地点:蓝山县第一中学园区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人电话:*
重要信息披露:
1、蓝山县第一中学校园商店3年租赁权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属于蓝山县第一中学校内管辖区域,没有单独的产权证,本标的物目前由原租户使用中,后续清场交接由委托方负责。起拍价:34.*元/年,期限:3年租赁权,交易保证金10.*元。标的物详情请见湖南德业勤房地产 (略) 出具的《湘德业勤资评字2024第*号》。
2、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另竞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本次拍卖会的拍卖佣金拍卖人按三年租赁权成交总额的1%收取)、 (略) (略) 服务费{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如果成交金额83.*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竞得人承担成交价款的0.24%交易服务费)}。竞得人需支付此次拍卖标的的评估费用*, (略) (略) 。
3、本次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物的实际现状(包括其已知和未知瑕疵)为准。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务必到现场踏勘标的物,主动向出租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标的现状,不到现场踏勘标的,视为对拍品无异议。 (略) 上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及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内在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资产实物时现状为准。出租方、拍卖人、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转让方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出租方、拍卖人、 (略) 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 (略) 上交易文件资料。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等合同文本。
6、竞价成交后,竞买人若在今后该资产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不能履行时所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出租人、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爱护和妥善管理好所租用的国有资产,竞得人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治安、消防防范工作。
9、蓝山县第一中学对租户的要求:
(1)、经营者要坚持“安全、阳光、微利、便民”的原则,文明经营,保证质量、数量,确保学校师生用品安全,靠优质服务、靠信誉取胜,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物品,严禁打骂学生。
(2)、经营者要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所进商品必须以台帐形式登记供货单位、品种、产地、数量、价格、质量等信息。
(3)、经营者保证食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卫生;严禁出售香烟、酒、槟榔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商品,严禁出售“三高”食品、严禁出售功能饮料和碳酸饮料、严禁出售过期、变质和有毒的食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严禁出售易燃、易爆等一切违禁物品(如毒品);严禁出售方便面、速食粉、速食面、速食饭;严禁经营自制茶叶蛋、饭菜、汤粉、汤面、包子、油条、馒头,油饼、水饺、混饨、米豆腐、稀饭、豆浆、饮料等自行加工的食品;严禁为学生提供手机、充电器充电服务;如经营者违反以上规定,并经查属实,则发现一次罚款一次,每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由经营者自己承担所有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
(4)、经营者出售或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普通大众需求,不得销售与日常用品相悖的奢侈用品。不得含有稀有品牌(我县商、超无参考价格的同种商品)出售。
(5)、经营者出售的商品与 (略) 商品同价,不得超过 (略) 同种商品最高价格,如发现经营者销售的绝大部分商品或特殊商品( (略) 长期价格标码过高的日用品等)以最高限价作为所有销售商品的定价时,校方有权提出指导价并责令其整改,经营者应服从校方提供的指导价。经营者需出售的商品在本县无同种商品价格参考的,需要向校方报备同意,且不得超过本县同类商品价格最高价。
(6)、如遇消费者强烈反映商品性价比低,校方提出意见的,经营者在选品上须服从校方意见。经营者应及时增加提供性价比高的同类商品,但不得销售低价劣质商品。
(7)、经营者的摊点不得摆出商店门外。冰柜只能限定摆在商店内,不得摆出商店门外,否则,每次需向校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商店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方能上岗,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者承担,同时需支付学校违约金200元。
(9)、经营者必须积极配合校方的食品安全质量检查。如经营者被上级部门查获违规,除接受上级执法部门处罚外,另须接受学校同等金额处罚。
(10)、经营者不得将商店转包给他人,否则视作违约处理。如经营者违约,校方有权没收承包费和食品安全押金,并重新招标。
(11)、经营者必须按日常卫生要求,搞好商店内外的环境卫生,冰棒纸,包装袋要用带盖垃圾桶回收保管好,以免影响学校环境卫生。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一次罚款100元。如环境卫生不合格,任何部门处以的罚款概由经营者负责。
(12)、经营者必须做好安全防火、防毒工作,严防火灾及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一切火灾及食品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对校方及他人的损失概由经营者负责赔偿,为保证一切工作的安全运行,经营者必须在合同签字当日向校方缴纳*万元(¥*. 00元)的安全保证金。
(13)、经营者用水用电费用自理,每季度按水电表读数核算将水电费如数交给校方。
(14)、经营者不得在铺面内进行赌博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15)、经营者在上课(体育课、自习课)期间不得让学生在商店休息区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6)、经营者必须保管好房屋设施,如有损坏,需负责修复;如需要装修,必须事先报告校方,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但校方不负担任何费用。承包期满后,经营者所装修设施无偿归校方所有。承租期满,校方将对房屋状况进行检查,若有损坏,经营者负责维修好后方能退回押金(¥*. 00元)。
(17)、如学校有重大活动,经营者无条件听从学校安排;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本次租赁权竞价的门面均以现状为准(包括明暗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场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认同,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竞价标的所介绍的面积及相关情况与实际情况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拍卖成交结果,不影响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委托人、拍卖人不赔偿,成交价款不予调整,不实行多退少补。商铺的出租范围、移交、付款等相关事宜均以竞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格式范本)所约定条款执行,该租赁合同作为拍卖文件附件,竞买人出价即视同认可。
2、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爱护和妥善管理好所租用的国有资产,竞得人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治安、消防防范工作,严禁私自乱拉电线,存放违禁品,禁止在门面内住宿,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
3、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资产及附属设施如水电设施等,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灭失的,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资产租赁使用期间有关治安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4、竞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如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须先征得资产出租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投资规模应充分考虑租赁期限和投资回收期。
5、承租场所的一切维修维护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如果承租方确需维修,在维修前必须征得出租方(资产管理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租赁期满没有续租的,竞得人投资的装修及地面构筑物,竞得人不得破坏,须无偿移交委托方,竞得人应如期无条件交还租赁物。
7、竞得人在经营期间因租赁方原因发生经营纠纷或责任事故(如疾病、生命健康受损、货物损失损坏等)和承租场所的一切人身和财产安全都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资产管理方)及资产权属方无关。
8、承租场所所需要办理的一切证照(如房屋安全鉴定等)都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资产管理方)及资产权属方不负责任何费用及办理手续。
9、竞得人对周围环境卫生有管理义务,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10、禁止竞得人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禁止在公共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
11、竞得人必须妥善保管、维护好租赁方的资产,由此造成的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2、竞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进行转租,否则出租房有权解除合同。
13、委托人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委托人、拍卖人、 (略) 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14、竞价成交后,竞买人若在今后该资产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不能履行时所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委托人、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次租赁权拍卖标的按惯例依其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拍卖人对标的现状情况、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不排除在统计资料及打印过程中存在笔误,因此,本须知介绍情况若与标的现状有差异的,以标的内在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资产实物时现状为准,在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面积及相关情况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视作买受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16、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读本《租赁权拍卖竞买须知》,并遵守所有条款。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等合同文本。
17、以上特别说明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否则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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