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8台车辆资产
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8台车辆资产
转让底价: 3.*元 | |
项目编号:SWZC*H4 | 保证金: 1.*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潍柴雷沃智慧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23至2024-08-29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4 | 监测编号 | GR2024* |
标的名称 | 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8台车辆资产 | 转让底价 | 3.*元 |
挂牌日期 | 2024-08-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2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正源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31 |
评估结果(万元) | 6.701 | 备案单位 | (略)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迷笛 | 车牌号码 | |
车架号 | LVCP2GVA9CE*、LVCP2GVAXCE*、LVCP2GVAXCE*、LVCP2GVA3CE*、LVCP2GVA8CE*、LVCP2GVA8CE*、LVCP2GVA5CE* 、LVCP2GVA7CE* | 权证 | *;*;*;*;*;*;* |
登记日期 | 2021-09-09 | 颜色 | 红/白色 |
排量(ml) | 数量 | 8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33 | 年检至 | 2022-10-10 |
详细信息 | 1、潍柴雷沃智慧 (略) 所属8台车辆的情况如下: 车牌号码鲁VFT610、鲁VFT210、鲁VFT830、鲁VFT760、鲁VFT015、鲁VFT792, 鲁VFT937、鲁VFT552,车身均为红/白色,车辆车架号分别为:LVCP2GVA9CE*、LVCP2GVAXCE*、LVCP2GVAXCE*、LVCP2GVA3CE*、LVCP2GVA8CE*、LVCP2GVA8CE*、LVCP2GVA5CE* 、LVCP2GVA7CE*,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9月11日,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9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1年9月,排量1.5L,国四排放标准,截止2021年5月31日分别已行驶*公里、*公里、*公里、*公里、*公里、*公里、*公里、*公里。该标的保证金1.*元。 2、转让标的不可拆分受让。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 3.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标的车辆为国四排放标准,过户需符合有关规定; 7、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 8、评估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其他事项详见鲁正信评报字(2023)第Z134号《资产评估报告》。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23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范围的资产实行整体挂牌,不可拆分转让。 2. 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发票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其他事项详见鲁正信评报字(2023)第Z134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保险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因交易产生的佣金、交易费用,双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 4、车辆过户前由潍柴雷沃智慧 (略) 将车辆违章、罚款及注册登记变更等处理完毕;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转让资产的增值税税金。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潍柴雷沃智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坊子 (略) 192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谭旭光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张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0531-*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 查看附件材料 |
暂无图片 |
转让底价: 3.*元 | |
项目编号:SWZC*H4 | 保证金: 1.*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潍柴雷沃智慧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23至2024-08-29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4 | 监测编号 | GR2024* |
标的名称 | 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8台车辆资产 | 转让底价 | 3.*元 |
挂牌日期 | 2024-08-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2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正源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31 |
评估结果(万元) | 6.701 | 备案单位 | (略)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迷笛 | 车牌号码 | |
车架号 | LVCP2GVA9CE*、LVCP2GVAXCE*、LVCP2GVAXCE*、LVCP2GVA3CE*、LVCP2GVA8CE*、LVCP2GVA8CE*、LVCP2GVA5CE* 、LVCP2GVA7CE* | 权证 | *;*;*;*;*;*;* |
登记日期 | 2021-09-09 | 颜色 | 红/白色 |
排量(ml) | 数量 | 8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33 | 年检至 | 2022-10-10 |
详细信息 | 1、潍柴雷沃智慧 (略) 所属8台车辆的情况如下: 车牌号码鲁VFT610、鲁VFT210、鲁VFT830、鲁VFT760、鲁VFT015、鲁VFT792, 鲁VFT937、鲁VFT552,车身均为红/白色,车辆车架号分别为:LVCP2GVA9CE*、LVCP2GVAXCE*、LVCP2GVAXCE*、LVCP2GVA3CE*、LVCP2GVA8CE*、LVCP2GVA8CE*、LVCP2GVA5CE* 、LVCP2GVA7CE*,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9月11日,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9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1年9月,排量1.5L,国四排放标准,截止2021年5月31日分别已行驶*公里、*公里、*公里、*公里、*公里、*公里、*公里、*公里。该标的保证金1.*元。 2、转让标的不可拆分受让。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 3.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标的车辆为国四排放标准,过户需符合有关规定; 7、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 8、评估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其他事项详见鲁正信评报字(2023)第Z134号《资产评估报告》。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23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范围的资产实行整体挂牌,不可拆分转让。 2. 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发票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其他事项详见鲁正信评报字(2023)第Z134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保险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因交易产生的佣金、交易费用,双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 4、车辆过户前由潍柴雷沃智慧 (略) 将车辆违章、罚款及注册登记变更等处理完毕;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转让资产的增值税税金。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潍柴雷沃智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坊子 (略) 192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谭旭光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张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0531-*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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