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垣自然资告字号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垣自然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8 | 宗地总面积: | 8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英言镇关庙村西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2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电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电用地 | 800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2.*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3 | |||
起始价: | 182.*元 | 加价幅度: | 2.*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到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到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8 号地块:2024年09月12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27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实际可占用面积以规划部门规划面积为准。 (三)本次宗地挂牌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以上税费由受让人另行缴纳。 (四)本次宗地挂牌为地表可利用面积,地下矿产归国家所有,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私自开采。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如在建设中发现其它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进行现场保护,并第一时间联系垣曲县文物局进行文物调查。 (六)2024-8号宗地上有新建建筑物,第三方已对新建建筑物进行了评估,公开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依据评估价值直接支付给原资产所有人。 (七)2024-8号宗地为单独选址项目,在成交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或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面附着物补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考古调查费用、土壤污染调查费等票据资料。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出让文件。 (九)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十一)本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解释权归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八、保证金的交纳 1、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山西垣曲农村 (略) (略) 分理处 账 号:** 行 号:* 2、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垣曲县支行 账 号:*816 行 号:* 3、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 (略) 垣曲县支行 账 号:*60 行 号:* 4、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 (略) 垣曲支行 账 号:* 行 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359-* 联 系 人: 张先生 王女士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垣曲县新城大街15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2024-8 | 宗地总面积: | 8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英言镇关庙村西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2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电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电用地 | 800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2.*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3 | |||
起始价: | 182.*元 | 加价幅度: | 2.*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到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到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8 号地块:2024年09月12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27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实际可占用面积以规划部门规划面积为准。 (三)本次宗地挂牌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以上税费由受让人另行缴纳。 (四)本次宗地挂牌为地表可利用面积,地下矿产归国家所有,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私自开采。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如在建设中发现其它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进行现场保护,并第一时间联系垣曲县文物局进行文物调查。 (六)2024-8号宗地上有新建建筑物,第三方已对新建建筑物进行了评估,公开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依据评估价值直接支付给原资产所有人。 (七)2024-8号宗地为单独选址项目,在成交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或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面附着物补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考古调查费用、土壤污染调查费等票据资料。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出让文件。 (九)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十一)本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解释权归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八、保证金的交纳 1、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山西垣曲农村 (略) (略) 分理处 账 号:** 行 号:* 2、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垣曲县支行 账 号:*816 行 号:* 3、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 (略) 垣曲县支行 账 号:*60 行 号:* 4、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 (略) 垣曲支行 账 号:* 行 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359-* 联 系 人: 张先生 王女士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垣曲县新城大街15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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