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邢信土告字号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邢信土告字号
宗地编号: | 邢信储[2024] 12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以东、泉北西大街以南、规 (略) 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060 | 建筑密度(%): | ≤16.380 | ||
绿化率(%): | 37.58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幼儿园用地 | 489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邢信储[2024]12号地块依据邢自然技字〔2024〕131号文件: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幼儿园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住宅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1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36平方米,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5.25平方米,地库出入口建筑面积不大于87.5平方米)、幼儿园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3927.72平方米、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4045平方米。幼儿园用地出让年限5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通过信用中国(河北)(http://**)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列入工商、税务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到 惠招标 (略) (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到 惠招标 (略) (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14日在惠招标 (略) (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土地是以现状拍卖,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充分了解。 (二)本次拍卖土地竞买人报价须通过惠招标系统的“竞价大厅”进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略) 、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邢信储[2024]12号地块绿色建筑设计应符合《 (略)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邢建联〔2020〕20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字〔2021〕23号)的相关规定,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和移交按《 (略) 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邢政办字〔2021〕51号)相关要求执行。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 (略) 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泉北西大街1001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9-*
开户单位: (略) 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邢信储[2024] 12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以东、泉北西大街以南、规 (略) 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060 | 建筑密度(%): | ≤16.380 | ||
绿化率(%): | 37.58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幼儿园用地 | 489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邢信储[2024]12号地块依据邢自然技字〔2024〕131号文件: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幼儿园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住宅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1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36平方米,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5.25平方米,地库出入口建筑面积不大于87.5平方米)、幼儿园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3927.72平方米、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4045平方米。幼儿园用地出让年限5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通过信用中国(河北)(http://**)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列入工商、税务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到 惠招标 (略) (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到 惠招标 (略) (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14日在惠招标 (略) (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土地是以现状拍卖,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充分了解。 (二)本次拍卖土地竞买人报价须通过惠招标系统的“竞价大厅”进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略) 、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邢信储[2024]12号地块绿色建筑设计应符合《 (略)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邢建联〔2020〕20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字〔2021〕23号)的相关规定,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和移交按《 (略) 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邢政办字〔2021〕51号)相关要求执行。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 (略) 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泉北西大街1001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9-*
开户单位: (略) 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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