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丰田牌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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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丰田牌轿车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G324GDBW*
    标的名称一台丰田牌 GTM7200GB轿车转让底价(万元)3.*
    资产类型机动车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
    挂牌日期2024-08-22挂牌截止日期2024-09-04
    资产概述1.本项目转让方:广东工程 (略) 。 2.根据评估报告所述:该车外观无明显碰撞变形痕迹,车身有轻微刮花,轮胎磨损正常,车辆内饰座椅磨损 正常;车辆底盘制动钳有轻微锈蚀,发动机舱内无明显渗油、渗水痕迹。该车维护保养情况较好,车身整体状况一般。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项目附件资产交易合同.pdf
    机动车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良好原车牌号粤 A898Y8
    车架号LVGBH40K69G*登记日期2024-08-13
    购置日期2009-05-18颜色
    使用年限/数量1
    行使公里数(万公里)38年检至2024-05-31
    权证机动车行驶证
    其他说明
    1.本项目转让方:广东工程 (略) 。2.根据评估报告所述:该车外观无明显碰撞变形痕迹,车身有轻微刮花,轮胎磨损正常,车辆内饰座椅磨损 正常;车辆底盘制动钳有轻微锈蚀,发动机舱内无明显渗油、渗水痕迹。该车维护保养情况较好,车身整体状况一般。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08-22信息发布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可延长48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按现有质量、数量、使用性质和现状进行转让:

    (1)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车辆牌号与机动车商业保险。

    (2)行驶证显示的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5月。

    (3)转让方仅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4) (略) 不对车辆瑕疵做任何保证,图片仅供参考,以车辆实体现状为准,受让方可现场看车,并自行到当地车管部门查询了解车辆相关信息及权属变更登记等相应政策规定。成交后,除本公告另有约定外,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车或要求退还已付的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自行向转让方以及当地车管部门了解清楚车辆能否办理权属变更、能否外迁、环保标准、是否存在违章、是否存在保险过期、脱检、证件是否齐全、发动机号与车架号确认等与车辆相关的情况及相应一切瑕疵。

    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按受让标的现状受让。承诺自行承担因项目标的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项目标的现状或其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主张合同无效、解除合同,或追究转让方 (略) 任何责任。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

    2.本次处置的车辆必须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标的车辆权属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成交后转让方不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受让方应自行办理相关开票手续。受让方对是否符合当地车辆权属变更办理要求等情况自行负责,意向受让方一经及提交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变更等政策要求并确认符合标的权属变更办理资格条件。如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3.标的车辆成交后,不得将权属变更登记为第三方。

    4.标的车辆移交前产生的保管费、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自标的车辆办理完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

    5.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项目转让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承诺、确认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与条件。如签订交易合同后因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格与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6.其他情况详见由广东省国鼎信 (略) 《关于广东工程 (略) 公务车粤 A898Y8 的市场价值》【国信价估[2024]0029 号】等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 (略) 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服务规程的,或违反资产受让申请或资产转让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处置。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转让方 (略) 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 (略) 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略) 指定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省 (略)

    账 号:*89

    开 户 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海珠支行

    3. (略) 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4.受让方的确定:本项目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 (略) 的通知签订转让合同。

    5.受让方须 (略) 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 (略) 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省 (略)

    账 号:*12

    开 户 行:上海浦东 (略) 广州东山支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 (略) 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审核,并取 (略) 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 (略) 发布的本转让标的转让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项目要求。

    2.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交易合同,视为受让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受让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3.其他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0.*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转账、汇款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受让须知内容执行。
    处置方法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受让须知内容执行。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转让方负责。 (略) 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 (略) 交易服务规程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李小姐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 (略) (略) 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略) 址http://**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G324GDBW*
    标的名称一台丰田牌 GTM7200GB轿车转让底价(万元)3.*
    资产类型机动车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
    挂牌日期2024-08-22挂牌截止日期2024-09-04
    资产概述1.本项目转让方:广东工程 (略) 。 2.根据评估报告所述:该车外观无明显碰撞变形痕迹,车身有轻微刮花,轮胎磨损正常,车辆内饰座椅磨损 正常;车辆底盘制动钳有轻微锈蚀,发动机舱内无明显渗油、渗水痕迹。该车维护保养情况较好,车身整体状况一般。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项目附件资产交易合同.pdf
    机动车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良好原车牌号粤 A898Y8
    车架号LVGBH40K69G*登记日期2024-08-13
    购置日期2009-05-18颜色
    使用年限/数量1
    行使公里数(万公里)38年检至2024-05-31
    权证机动车行驶证
    其他说明
    1.本项目转让方:广东工程 (略) 。2.根据评估报告所述:该车外观无明显碰撞变形痕迹,车身有轻微刮花,轮胎磨损正常,车辆内饰座椅磨损 正常;车辆底盘制动钳有轻微锈蚀,发动机舱内无明显渗油、渗水痕迹。该车维护保养情况较好,车身整体状况一般。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08-22信息发布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可延长48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按现有质量、数量、使用性质和现状进行转让:

    (1)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车辆牌号与机动车商业保险。

    (2)行驶证显示的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5月。

    (3)转让方仅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4) (略) 不对车辆瑕疵做任何保证,图片仅供参考,以车辆实体现状为准,受让方可现场看车,并自行到当地车管部门查询了解车辆相关信息及权属变更登记等相应政策规定。成交后,除本公告另有约定外,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车或要求退还已付的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自行向转让方以及当地车管部门了解清楚车辆能否办理权属变更、能否外迁、环保标准、是否存在违章、是否存在保险过期、脱检、证件是否齐全、发动机号与车架号确认等与车辆相关的情况及相应一切瑕疵。

    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按受让标的现状受让。承诺自行承担因项目标的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项目标的现状或其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主张合同无效、解除合同,或追究转让方 (略) 任何责任。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

    2.本次处置的车辆必须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标的车辆权属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成交后转让方不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受让方应自行办理相关开票手续。受让方对是否符合当地车辆权属变更办理要求等情况自行负责,意向受让方一经及提交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变更等政策要求并确认符合标的权属变更办理资格条件。如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3.标的车辆成交后,不得将权属变更登记为第三方。

    4.标的车辆移交前产生的保管费、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自标的车辆办理完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

    5.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项目转让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承诺、确认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与条件。如签订交易合同后因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格与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6.其他情况详见由广东省国鼎信 (略) 《关于广东工程 (略) 公务车粤 A898Y8 的市场价值》【国信价估[2024]0029 号】等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 (略) 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服务规程的,或违反资产受让申请或资产转让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处置。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转让方 (略) 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 (略) 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略) 指定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省 (略)

    账 号:*89

    开 户 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海珠支行

    3. (略) 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4.受让方的确定:本项目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 (略) 的通知签订转让合同。

    5.受让方须 (略) 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 (略) 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省 (略)

    账 号:*12

    开 户 行:上海浦东 (略) 广州东山支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 (略) 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审核,并取 (略) 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 (略) 发布的本转让标的转让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项目要求。

    2.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交易合同,视为受让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受让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3.其他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0.*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转账、汇款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受让须知内容执行。
    处置方法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受让须知内容执行。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转让方负责。 (略) 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 (略) 交易服务规程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李小姐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 (略) (略) 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略) 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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