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弥政采交告土字〔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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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弥政采交告土字〔2024〕-12号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弥政采交告土字〔2024〕- 12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云 (略) 土地招标挂牌拍卖出让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ML2023CR-30-17号共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 块

位 置

面 积 (平方米)

用 途

出让

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   地 率(%)

建筑限高(米)

起始价(元/m2)

竞价阶梯(元/m2的整数倍)

保证金(万元)

ML2023CR-30-17号

(略) 朋普镇朋锁大街以北,原朋锁大街转 (略) 以西

224

住宅用地

70

1.0-3.5

≤90

≥1

≤16.8

3800

20

2

注:宗地报名时竞买保证金缴纳人、竞得人、出让金尾款缴纳人名称必须一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同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竞买人只能进行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竞买人,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三、拍卖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本次拍卖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先办理CA锁后,于2024年8月29日8:00至2024年9月11日17: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定位处选择红河州,下同)从投标方入口登录系统,点击【我要投标】,右上角选择【红河州】,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通过【查看公告】浏览 (略) 上拍卖出让资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8:00至2024年9月11日17:00前正常上班时间办理。

2、报名地点: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副楼1-17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拍卖交易报名采用现场电子报名方式进行,现场初审无误后,竞买人于2024年8月29日8:00至2024年9月11日17:0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 http://**#/homePage定位选择红河州)凭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五、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4年8月29日8:00至2024年9月11日17:00前。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应从本部门的基本账户或自然人的个人账户转账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并带上转账凭证(回执单)进行到账确认。

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 (略) 朋普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73-*或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B区7号窗口,联系电话:400-6727-666)。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线上进行,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交易。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竞 (略) 上报名前,应当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投标方界面(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下载最新的“驱动程序安装包”,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技术支持:单位:云南龙瑞 (略) ;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

七、联系方式

组织人: (略) 朋普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873-*

拍卖人: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石先生、蒋先生

联系电话:0873-*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蒋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3-*

八、拍卖报价时间及地点

1、拍卖报价时间:竞买人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于2024年9月13日11:00前登 (略) http://**#/homePage 选择红河州)凭CA数字证书等待拍卖开始后进行报价

2、拍卖报价地点: (略) 朋普镇人民政府;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副楼1-17室)。

九、拍卖开始时立即进入限时电子竞价,限时竞价为每次5分钟。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扫描原件);

(9)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5)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扫描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境外法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境外申请人申请的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需要把提交的资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并带上所有资料、公章、CA锁按规定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副楼1-17室)提交。

十一、确定竞得人的标准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报价须等于或者高于拍卖出让设定的底价)。

2、竞买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资格审核通过。

以上标准必须同时满足方能成交,否则不成交。

十二、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朋普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弥勒农村商业银行朋普支行;

账 号:*2;

地 址:朋普镇人民政府2-19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73-*

交易保证金一律由交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转账交纳,竞买人在转账交纳竞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项目的名称。

十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未尽事宜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 http://**#/homePage定位选择红河州)进行下载。

十四、此公告同时 (略) (略) 站上同步发布,如有变化,将在原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十五、在操作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北京筑龙 (略) 进行处理。

十六、此次交易资料互为补充、说明,需要完整使用,不能拆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3日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弥政采交告土字〔2024〕- 12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云 (略) 土地招标挂牌拍卖出让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ML2023CR-30-17号共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 块

位 置

面 积 (平方米)

用 途

出让

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   地 率(%)

建筑限高(米)

起始价(元/m2)

竞价阶梯(元/m2的整数倍)

保证金(万元)

ML2023CR-30-17号

(略) 朋普镇朋锁大街以北,原朋锁大街转 (略) 以西

224

住宅用地

70

1.0-3.5

≤90

≥1

≤16.8

3800

20

2

注:宗地报名时竞买保证金缴纳人、竞得人、出让金尾款缴纳人名称必须一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同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竞买人只能进行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竞买人,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三、拍卖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本次拍卖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先办理CA锁后,于2024年8月29日8:00至2024年9月11日17: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定位处选择红河州,下同)从投标方入口登录系统,点击【我要投标】,右上角选择【红河州】,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通过【查看公告】浏览 (略) 上拍卖出让资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8:00至2024年9月11日17:00前正常上班时间办理。

2、报名地点: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副楼1-17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拍卖交易报名采用现场电子报名方式进行,现场初审无误后,竞买人于2024年8月29日8:00至2024年9月11日17:0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 http://**#/homePage定位选择红河州)凭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五、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4年8月29日8:00至2024年9月11日17:00前。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应从本部门的基本账户或自然人的个人账户转账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并带上转账凭证(回执单)进行到账确认。

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 (略) 朋普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73-*或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B区7号窗口,联系电话:400-6727-666)。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线上进行,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交易。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竞 (略) 上报名前,应当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投标方界面(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下载最新的“驱动程序安装包”,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技术支持:单位:云南龙瑞 (略) ;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

七、联系方式

组织人: (略) 朋普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873-*

拍卖人: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石先生、蒋先生

联系电话:0873-*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蒋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3-*

八、拍卖报价时间及地点

1、拍卖报价时间:竞买人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于2024年9月13日11:00前登 (略) http://**#/homePage 选择红河州)凭CA数字证书等待拍卖开始后进行报价

2、拍卖报价地点: (略) 朋普镇人民政府;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副楼1-17室)。

九、拍卖开始时立即进入限时电子竞价,限时竞价为每次5分钟。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扫描原件);

(9)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5)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扫描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境外法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境外申请人申请的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需要把提交的资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并带上所有资料、公章、CA锁按规定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副楼1-17室)提交。

十一、确定竞得人的标准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报价须等于或者高于拍卖出让设定的底价)。

2、竞买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资格审核通过。

以上标准必须同时满足方能成交,否则不成交。

十二、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朋普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弥勒农村商业银行朋普支行;

账 号:*2;

地 址:朋普镇人民政府2-19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73-*

交易保证金一律由交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转账交纳,竞买人在转账交纳竞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项目的名称。

十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未尽事宜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 http://**#/homePage定位选择红河州)进行下载。

十四、此公告同时 (略) (略) 站上同步发布,如有变化,将在原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十五、在操作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北京筑龙 (略) 进行处理。

十六、此次交易资料互为补充、说明,需要完整使用,不能拆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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