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2024年度土地出让项目前期勘测服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浑南区2024年度土地出让项目前期勘测服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浑南区2024年度土地出让项目前期勘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提供数字化地形图和 (略) 图:对土地的现状地物地貌及管线进行修测、更新,按要求提供供图服务,保证区域地形图、管网图的现势性。
★2.坐标测量:根据工程需求测量点位坐标,量算封闭点位的面积,出具成果报告。
★3.地籍测绘: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宗地图制作、土地征收面积图制作、项目用地范围测量(土地预审用)、规划权属勘界图、分摊土地面积计算等。
★4.其他勘察测绘服务。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履约地点: (略) 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每半年付款,对当期完成工作进行核定、结算。 ★付款条件:服务内容完成后,提供服务验收单、双方确认的合同、发票及结算单。每次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到位并达到结算要求为前提。 |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 6个月内 |
★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服务;或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 (3)采购单位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单位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采购单位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采购单位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采购单位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则每逾期1日历天,中标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向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完成服务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中标供应商支付逾期完成服务违约金并不免除中标供应商完成服务的责任。 (2)如中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完成服务日期后20日历天内仍未能完成服务,则视为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服务,采购单位有权不经催告地全部或部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还应向采购单位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3)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
浑南区2024年度土地出让项目前期勘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提供数字化地形图和 (略) 图:对土地的现状地物地貌及管线进行修测、更新,按要求提供供图服务,保证区域地形图、管网图的现势性。
★2.坐标测量:根据工程需求测量点位坐标,量算封闭点位的面积,出具成果报告。
★3.地籍测绘: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宗地图制作、土地征收面积图制作、项目用地范围测量(土地预审用)、规划权属勘界图、分摊土地面积计算等。
★4.其他勘察测绘服务。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履约地点: (略) 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每半年付款,对当期完成工作进行核定、结算。 ★付款条件:服务内容完成后,提供服务验收单、双方确认的合同、发票及结算单。每次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到位并达到结算要求为前提。 |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 6个月内 |
★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服务;或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 (3)采购单位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单位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采购单位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采购单位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采购单位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则每逾期1日历天,中标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向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完成服务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中标供应商支付逾期完成服务违约金并不免除中标供应商完成服务的责任。 (2)如中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完成服务日期后20日历天内仍未能完成服务,则视为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服务,采购单位有权不经催告地全部或部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还应向采购单位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3)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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