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苞镇河道管理范围堆砂场经营权出让公开竞价公告
芦苞镇河道管理范围堆砂场经营权出让公开竞价公告
广东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三水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现进行芦苞镇河道管理范围堆砂场经营权出让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物具体信息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标的物 | 项目概况 | 面积(m2) | 竞价底价(元/㎡/年) | 增加幅度(竞价阶梯) (元/㎡/年) | 经营权期限 | 竞价保证金(元) | |
芦苞镇河道管理范围堆砂场经营权出让 | 标的物位于:芦苞镇西河村委会上乐塘砂场,占地面积约1.5 万平方米。 | *.74 | 150.00 | 10元/㎡/年 | 期限为3年(含延期1年) | * | |
备注: 1、上述砂石场依法获得许可后只允许经营砂、石等装卸堆放,不能改变功能作其他用途。成功竞得经营权后,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行政许可由竞得人自行申请办理,最终办理 (略)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审批为准。竞得人须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获得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行政许可,竞得人非因政策或委托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许可的,则需向芦苞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按首年经营权费用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因政策或委托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许可的,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30日内,竞得人已付的保证金及首年经营权费用由芦苞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方无息退还,各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2、竞得人成功竞得经营权后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经营权,合同期满后,竞得人不可拆除硬件设施及回填的砂石基础等(包括:码头、道路、已平整的地面等),以上设施等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3、竞得人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城建水务、环保、供电、供水、综合执法、消防、水利、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4、遇到政府公共需要拆迁或安排作他用本标的场地,委托方提前60天书面通知,竞得人需无条件退租,委托方不作任何补偿。 5、砂场申请的临时占用许可不含货运船只靠岸装卸河砂的审批,申请审批船只货运靠岸的相关手续须由竞得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6、如遇洪水暴雨险情时,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镇三防部门提供砂石、钩机、运输车辆、机械等物资设备。 |
二、竞价人准入条件
必须有经营货物装卸运输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个体户,不接受建筑材料固废物注册登记的工商营业(营业执照为准),需提供有效档案登记资料或其他营业执照存续证明材料。报名后需在资格审查资料接收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年审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至广东 (略) 进行审查。
三、项目竞价要求
(一)标的物经营使用期限为3年(含延期1年),自许可文件下发之日起算。
(二)标的物展示的现状只作参考,最终以现场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概况信息仅作参考,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价意向人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内自行到达标的物存放地现场亲自查看标的物,并自行评估标的物的价值;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无论是否有实地查看标的物,都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自负。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仅为堆砂场的经营权,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利。竞价人对堆砂场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及其他问题需作充分了解,依据2022年《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设置规划》设置砂场堆放位置,所涉及地块使用的相关费用和风险需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四)标的物竞得人在自签订本合同起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经营权费用按年度缴纳,先付后用。首年经营权费用竞得人应于砂场经营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付清,经营期内其余的经营权费用,竞得人须在每个支付周期首月的前7日内付清(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标的竞得人逾期支付经营权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以银行划拨到委托方指定账户之日为准),应向委托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经营权费用总额的1‰;逾期超过30天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追缴竞得人违约金,且视为竞得人放弃经营权利,委托方有权重新公告出让经营权。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1个月内办理行政许可。;竞得人非因政策或委托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许可的,则需向委托方按首年经营权费用的数额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因政策或委托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许可的,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30日内,竞得人已付的保证金及首年经营权费用由芦苞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方无息退还,各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五)标的物成交后,委托方不负责开具成交发票,由芦苞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开具非税票据。
(六)堆砂场的设置审批
竞得人 (略)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申请临时占用许可证。
1、按照规划设置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
砂场设置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砂场应满足2022年 《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设置规划》,每个砂场不得超过 *平方米,一个规划点可设置多个砂场,砂场四至控制点位置处设置水泥界桩,设计堆放高度不超过5米。
2、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审批
由竞 (略)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提出砂场建设方案审查,经审查同意出具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行政许可决定书。堆砂场临时占用河道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含延期1年)。
3、砂场应明确砂场堆砂平面布置(含面积、四至以及临时管理房、 (略) 、供电、供水、截水沟、入河排水沟等临时设施的结构、位置及布置方案)、设计使用期限及运营期限届满后的清理方案,实行对堆砂场的严格管理及监督。
(七)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价高竞中”的形式,公平公正选取获得所竞堆砂场的合法经营权的竞中者。
(八)竞价人书面提出参加堆砂场经营权竞价申请,通过资格预审后方可参加堆砂场经营权竞价。
(九)竞得人必须按规定与芦苞镇人民政府签订河道管理范围堆砂场经营权出让合同和责任书,按规定使用经营。
(十)堆砂场经营权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竞价人应在委托方约定的时限前将竞价保证金汇入委托方银行账户,逾期汇入或未按规定汇入委托方账户的不予受理并取消竞价资格。
户名: (略) 三水 (略)
账号:*99
开户行:佛山农村 (略) 三水芦苞支行
转账备注:芦苞砂场经营权
(十一)竞价期间,若竞价人存在相互串通竞租的、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委托方除取消其竞价资格外,还将没收其竞价保证金。涉及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十二)其他相关要求按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四、竞价保证金
(一)符合资格的竞价人请于2024年8月30日18时0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并于竞价会开始前携保证金汇款单、有效身份证明及《资格审核通知书》到竞价会场办理竞价登记手续、领取号牌。竞价结束后,竞得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竞价人之保证金根据有关的流程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整)。
五、竞价规则
(一)本次竞价为现场明标报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当第一个竞价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作为人民币150(元/㎡/年)为最低竞价的接受;
(三)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不少于人民币10元/㎡/年的递增,直至无人举牌为止;
(四)竞价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竞得人;
(五)当竞价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竞价保证金。
(六)中标成交后,竞得人须与委托方当场签署《现场成交凭证》;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在竞价会前,委托方有权撤销本次竞价,委托方和代理机构均不对竞价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八)竞得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委托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委托方签订河道管理范围堆砂场经营权出让合同和责任书。
六、中标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价高竞中”的形式进行现场明标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1名竞得人,不设立候选竞得人。
七、费用
(一)成交代理服务费:标的物成交后,竞得人须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竞价服务费人民币*元(含税)。
(二)竞价成交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经营权费用。经营权费用直接划转到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免责声明
本项目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价须知
(一)本项目所出让的砂场经营权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开标后,成交结 (略) 站进行2个工作日公示。
(三)有意参与的竞价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登记手续,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四)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必须交纳成交代理服务费。
十、竞价人资格核验和办理登记手续
(一)竞价人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法人:
1、如为企业法人:提供①货物装卸运输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公司或个体户,不接受建筑材料固废物注册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③缴交竞价保证金的付款凭证。
2、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名。
3、竞价人须提交上述第1项的材料(一式两份)至代理机构处进行竞价资格核验,并请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8月30日18:00
(四)报名地点: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6号二座3号楼305(广东 (略) );
(五)本项目如公示期内只有0或1人获得竞价资格,本项目重新公告。如公示期内有2人或以上的竞价人获得竞价资格的,则进入竞价流程(竞价方式按公告竞标规则执行)。
(六)竞价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标的物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三水区 (略) (三水区芦苞镇)(http://**)、广东 (略) (http://**)的网站发布,该内容为竞价资料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十一、竞价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竞价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09时30分;
竞价地点: (略) 三水区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所开标室( (略) 三水区芦苞 (略) 1号)。
竞价人请于2024年9月2日上午09时30分前,到达指定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委托方及招标代理将对竞价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或资料不符作弃标处理。
1、携带以下1-2项资料:
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竞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竞价人公章)、《资格审核通知书》;如为授权代表现场参加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竞价人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竞价人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竞价人公章)、《资格审核通知书》;
2、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广东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6号二座3号楼305
2、委托方: (略) 三水 (略)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芦 (略) 2号
2024年8月23日
广东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三水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现进行芦苞镇河道管理范围堆砂场经营权出让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物具体信息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标的物 | 项目概况 | 面积(m2) | 竞价底价(元/㎡/年) | 增加幅度(竞价阶梯) (元/㎡/年) | 经营权期限 | 竞价保证金(元) | |
芦苞镇河道管理范围堆砂场经营权出让 | 标的物位于:芦苞镇西河村委会上乐塘砂场,占地面积约1.5 万平方米。 | *.74 | 150.00 | 10元/㎡/年 | 期限为3年(含延期1年) | * | |
备注: 1、上述砂石场依法获得许可后只允许经营砂、石等装卸堆放,不能改变功能作其他用途。成功竞得经营权后,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行政许可由竞得人自行申请办理,最终办理 (略)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审批为准。竞得人须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获得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行政许可,竞得人非因政策或委托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许可的,则需向芦苞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按首年经营权费用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因政策或委托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许可的,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30日内,竞得人已付的保证金及首年经营权费用由芦苞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方无息退还,各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2、竞得人成功竞得经营权后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经营权,合同期满后,竞得人不可拆除硬件设施及回填的砂石基础等(包括:码头、道路、已平整的地面等),以上设施等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3、竞得人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城建水务、环保、供电、供水、综合执法、消防、水利、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4、遇到政府公共需要拆迁或安排作他用本标的场地,委托方提前60天书面通知,竞得人需无条件退租,委托方不作任何补偿。 5、砂场申请的临时占用许可不含货运船只靠岸装卸河砂的审批,申请审批船只货运靠岸的相关手续须由竞得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6、如遇洪水暴雨险情时,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镇三防部门提供砂石、钩机、运输车辆、机械等物资设备。 |
二、竞价人准入条件
必须有经营货物装卸运输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个体户,不接受建筑材料固废物注册登记的工商营业(营业执照为准),需提供有效档案登记资料或其他营业执照存续证明材料。报名后需在资格审查资料接收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年审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至广东 (略) 进行审查。
三、项目竞价要求
(一)标的物经营使用期限为3年(含延期1年),自许可文件下发之日起算。
(二)标的物展示的现状只作参考,最终以现场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概况信息仅作参考,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价意向人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内自行到达标的物存放地现场亲自查看标的物,并自行评估标的物的价值;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无论是否有实地查看标的物,都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自负。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仅为堆砂场的经营权,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利。竞价人对堆砂场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及其他问题需作充分了解,依据2022年《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设置规划》设置砂场堆放位置,所涉及地块使用的相关费用和风险需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四)标的物竞得人在自签订本合同起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经营权费用按年度缴纳,先付后用。首年经营权费用竞得人应于砂场经营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付清,经营期内其余的经营权费用,竞得人须在每个支付周期首月的前7日内付清(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标的竞得人逾期支付经营权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以银行划拨到委托方指定账户之日为准),应向委托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经营权费用总额的1‰;逾期超过30天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追缴竞得人违约金,且视为竞得人放弃经营权利,委托方有权重新公告出让经营权。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1个月内办理行政许可。;竞得人非因政策或委托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许可的,则需向委托方按首年经营权费用的数额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因政策或委托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许可的,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30日内,竞得人已付的保证金及首年经营权费用由芦苞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方无息退还,各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五)标的物成交后,委托方不负责开具成交发票,由芦苞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开具非税票据。
(六)堆砂场的设置审批
竞得人 (略)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申请临时占用许可证。
1、按照规划设置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
砂场设置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砂场应满足2022年 《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设置规划》,每个砂场不得超过 *平方米,一个规划点可设置多个砂场,砂场四至控制点位置处设置水泥界桩,设计堆放高度不超过5米。
2、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审批
由竞 (略)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提出砂场建设方案审查,经审查同意出具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行政许可决定书。堆砂场临时占用河道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含延期1年)。
3、砂场应明确砂场堆砂平面布置(含面积、四至以及临时管理房、 (略) 、供电、供水、截水沟、入河排水沟等临时设施的结构、位置及布置方案)、设计使用期限及运营期限届满后的清理方案,实行对堆砂场的严格管理及监督。
(七)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价高竞中”的形式,公平公正选取获得所竞堆砂场的合法经营权的竞中者。
(八)竞价人书面提出参加堆砂场经营权竞价申请,通过资格预审后方可参加堆砂场经营权竞价。
(九)竞得人必须按规定与芦苞镇人民政府签订河道管理范围堆砂场经营权出让合同和责任书,按规定使用经营。
(十)堆砂场经营权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竞价人应在委托方约定的时限前将竞价保证金汇入委托方银行账户,逾期汇入或未按规定汇入委托方账户的不予受理并取消竞价资格。
户名: (略) 三水 (略)
账号:*99
开户行:佛山农村 (略) 三水芦苞支行
转账备注:芦苞砂场经营权
(十一)竞价期间,若竞价人存在相互串通竞租的、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委托方除取消其竞价资格外,还将没收其竞价保证金。涉及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十二)其他相关要求按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四、竞价保证金
(一)符合资格的竞价人请于2024年8月30日18时0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并于竞价会开始前携保证金汇款单、有效身份证明及《资格审核通知书》到竞价会场办理竞价登记手续、领取号牌。竞价结束后,竞得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竞价人之保证金根据有关的流程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整)。
五、竞价规则
(一)本次竞价为现场明标报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当第一个竞价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作为人民币150(元/㎡/年)为最低竞价的接受;
(三)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不少于人民币10元/㎡/年的递增,直至无人举牌为止;
(四)竞价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价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竞得人;
(五)当竞价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竞价保证金。
(六)中标成交后,竞得人须与委托方当场签署《现场成交凭证》;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在竞价会前,委托方有权撤销本次竞价,委托方和代理机构均不对竞价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八)竞得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委托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委托方签订河道管理范围堆砂场经营权出让合同和责任书。
六、中标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价高竞中”的形式进行现场明标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1名竞得人,不设立候选竞得人。
七、费用
(一)成交代理服务费:标的物成交后,竞得人须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竞价服务费人民币*元(含税)。
(二)竞价成交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经营权费用。经营权费用直接划转到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免责声明
本项目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价须知
(一)本项目所出让的砂场经营权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开标后,成交结 (略) 站进行2个工作日公示。
(三)有意参与的竞价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登记手续,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四)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必须交纳成交代理服务费。
十、竞价人资格核验和办理登记手续
(一)竞价人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法人:
1、如为企业法人:提供①货物装卸运输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公司或个体户,不接受建筑材料固废物注册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③缴交竞价保证金的付款凭证。
2、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名。
3、竞价人须提交上述第1项的材料(一式两份)至代理机构处进行竞价资格核验,并请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8月30日18:00
(四)报名地点: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6号二座3号楼305(广东 (略) );
(五)本项目如公示期内只有0或1人获得竞价资格,本项目重新公告。如公示期内有2人或以上的竞价人获得竞价资格的,则进入竞价流程(竞价方式按公告竞标规则执行)。
(六)竞价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标的物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三水区 (略) (三水区芦苞镇)(http://**)、广东 (略) (http://**)的网站发布,该内容为竞价资料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十一、竞价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竞价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09时30分;
竞价地点: (略) 三水区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所开标室( (略) 三水区芦苞 (略) 1号)。
竞价人请于2024年9月2日上午09时30分前,到达指定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委托方及招标代理将对竞价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或资料不符作弃标处理。
1、携带以下1-2项资料:
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竞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竞价人公章)、《资格审核通知书》;如为授权代表现场参加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竞价人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竞价人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竞价人公章)、《资格审核通知书》;
2、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广东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6号二座3号楼305
2、委托方: (略) 三水 (略)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芦 (略) 2号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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