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霞光东路89号金侨书香庭苑C组团5栋2单元100202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霞光东路89号金侨书香庭苑C组团5栋2单元100202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房产)
(略) 盐 (略) 将于2024年9月23日10时至2024年9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盐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盐 (略)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 称 | (略) 岳塘区宝塔街 (略) 89号金侨书香庭苑C组团5栋2单元*号房 |
权利人 | 刘金章 |
不动产证号 | * |
案 号 | (2024)粤0308执589号 |
承办法官 | 罗法官 |
法官助理 | 韦助理 |
坐 落 | 金侨书香庭苑 |
建筑面积 | 144.25㎡ |
用 途 | 住宅 |
性 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占有使用或租赁 情况 | 1、 (略) 2024年7月3日调查时,显示为自住,被执 (略) 承诺自行搬离; 2、 (略) 2024年8月20日移送拍卖时,无人主张租赁权。 |
法院是否负责 交付/清场 | 可以清场交付 |
税费负担 |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
财产处置参考价 确定方式 | 定向询价 |
起 拍 价 | 人民币*元 |
保 证 金 | 人民币*元 |
增加幅度 | 人民币3952元 |
备 注 | 1、详见不动产登记清单、现场照片及拍卖公告附件; 2、根据物业反馈,截止至2024年7月欠缴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共计*; 3、本拍卖物为住宅,请买受人注意查明相关购房政策再决定是否参与竞拍; 4、由于房产在外地,清场交付时间未定,介意者请谨慎竞买。 |
二、竞买前情况须知:
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如有,请相关权利人在拍卖日三个工 (略) 提交书面的证明材料)
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
3、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
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1、买受人应在15日内将拍卖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盐 (略)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开户账号:*),缴款时必须注明执行案号(全称)、拍卖标的物信息(小区名称加房号),并在全部余款付清后 (略) (电话:0755-*)。本院在确认收到款项后会通知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盐田区香径东街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
2、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必须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 (略) 申请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申请电话:0755-*。本院将在受理后出具文书,并通知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盐田区香径东街8号)领取。
3、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承办法官或助理将制作用于财产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并送达给买受人和房产登记机关,完成过户手续。
四、拍卖成交后情况特别说明:
对于拍卖标的物为住宅类房产时,需作如下特别说明:
1、参与竞拍人 (略) 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
3、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
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4、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 (略) , (略) 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5、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 (略) 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6、因无购买资格撤销拍卖的,原则上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如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根据国家及房产所在地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盐田区香径东街8号)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之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盐 (略) 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由于房产在外地,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有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看样,咨询电话:0755-*。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特别提醒: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附件,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一、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交纳拍卖款项外,还需另行缴纳因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费用及事项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提出异议的,最迟须在本标的物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向执行法官提交受理执行异议案件的《立案通知书》,逾期提交,导致执行法官未能及时中止拍卖的,拍卖成交后的相关不利后果由案外人自行承担。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特别提示: (略) (略) 对该拍卖标的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略) 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 (略) 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八、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盐田区香径东街 (略) 执行局;收件人: (略) 拍小组;电话:0755-*。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拍卖咨询:0755-*
淘宝技术咨询、客服热线:400-822-2870
咨询拍卖物的权属及瑕疵信息、尾款交纳及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0755-*
(略) 盐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房产)
(略) 盐 (略) 将于2024年9月23日10时至2024年9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盐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盐 (略)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 称 | (略) 岳塘区宝塔街 (略) 89号金侨书香庭苑C组团5栋2单元*号房 |
权利人 | 刘金章 |
不动产证号 | * |
案 号 | (2024)粤0308执589号 |
承办法官 | 罗法官 |
法官助理 | 韦助理 |
坐 落 | 金侨书香庭苑 |
建筑面积 | 144.25㎡ |
用 途 | 住宅 |
性 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占有使用或租赁 情况 | 1、 (略) 2024年7月3日调查时,显示为自住,被执 (略) 承诺自行搬离; 2、 (略) 2024年8月20日移送拍卖时,无人主张租赁权。 |
法院是否负责 交付/清场 | 可以清场交付 |
税费负担 |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
财产处置参考价 确定方式 | 定向询价 |
起 拍 价 | 人民币*元 |
保 证 金 | 人民币*元 |
增加幅度 | 人民币3952元 |
备 注 | 1、详见不动产登记清单、现场照片及拍卖公告附件; 2、根据物业反馈,截止至2024年7月欠缴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共计*; 3、本拍卖物为住宅,请买受人注意查明相关购房政策再决定是否参与竞拍; 4、由于房产在外地,清场交付时间未定,介意者请谨慎竞买。 |
二、竞买前情况须知:
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如有,请相关权利人在拍卖日三个工 (略) 提交书面的证明材料)
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
3、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
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1、买受人应在15日内将拍卖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盐 (略)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开户账号:*),缴款时必须注明执行案号(全称)、拍卖标的物信息(小区名称加房号),并在全部余款付清后 (略) (电话:0755-*)。本院在确认收到款项后会通知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盐田区香径东街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
2、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必须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 (略) 申请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申请电话:0755-*。本院将在受理后出具文书,并通知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盐田区香径东街8号)领取。
3、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承办法官或助理将制作用于财产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并送达给买受人和房产登记机关,完成过户手续。
四、拍卖成交后情况特别说明:
对于拍卖标的物为住宅类房产时,需作如下特别说明:
1、参与竞拍人 (略) 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
3、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
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4、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 (略) , (略) 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5、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 (略) 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6、因无购买资格撤销拍卖的,原则上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如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根据国家及房产所在地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盐田区香径东街8号)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之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盐 (略) 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由于房产在外地,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有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看样,咨询电话:0755-*。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特别提醒: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附件,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一、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交纳拍卖款项外,还需另行缴纳因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费用及事项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提出异议的,最迟须在本标的物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向执行法官提交受理执行异议案件的《立案通知书》,逾期提交,导致执行法官未能及时中止拍卖的,拍卖成交后的相关不利后果由案外人自行承担。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特别提示: (略) (略) 对该拍卖标的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略) 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 (略) 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八、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盐田区香径东街 (略) 执行局;收件人: (略) 拍小组;电话:0755-*。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拍卖咨询:0755-*
淘宝技术咨询、客服热线:400-822-2870
咨询拍卖物的权属及瑕疵信息、尾款交纳及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0755-*
(略) 盐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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