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地铁1号线师大西侧综合楼301、302、303室整体租赁项目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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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地铁1号线师大西侧综合楼301、302、303室整体租赁项目8年

项目编号: JX2024ZL*
项目名称: 南昌地铁1号线师大西侧综合楼301、302、303室整体租赁项目(8年)
标的名称: 南昌地铁1号线师大西侧综合楼301、302、303室整体租赁项目(8年)(出租底价:0.*万元/月/平方米)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23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9-06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项目简介: 南昌地铁1号线师大西侧综合楼301、302、303室整体租赁项目(8年),本次租赁标的实际管理使用权归属于南昌轨道 (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租赁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 (略) 出具的赣百伦评报字(2024)第0507号评估报告书。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租赁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承租方将首期租金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后,出租方可提交书面转款申请,江西省产权交易所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4.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招商要素明细》及《租赁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 http://**.cn),或直接在“中国执行 (略) ”( http://**.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公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的承租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承租方应出具《社会信誉承诺书》,并将报名开始日至截止日之间“中国执行 (略)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作为附件提交给产权交易所。 3.承租方或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后,视为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双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成交资格。 4.【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的政府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略) 络竞价方式的,承租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出租方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的进场协议计算收取。交易服务费按8年的总租金计算。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报名方式】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租赁资格。 6.【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周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项目编号: JX2024ZL*
项目名称: 南昌地铁1号线师大西侧综合楼301、302、303室整体租赁项目(8年)
标的名称: 南昌地铁1号线师大西侧综合楼301、302、303室整体租赁项目(8年)(出租底价:0.*万元/月/平方米)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23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9-06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项目简介: 南昌地铁1号线师大西侧综合楼301、302、303室整体租赁项目(8年),本次租赁标的实际管理使用权归属于南昌轨道 (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租赁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 (略) 出具的赣百伦评报字(2024)第0507号评估报告书。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租赁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承租方将首期租金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后,出租方可提交书面转款申请,江西省产权交易所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4.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招商要素明细》及《租赁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 http://**.cn),或直接在“中国执行 (略) ”( http://**.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公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的承租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承租方应出具《社会信誉承诺书》,并将报名开始日至截止日之间“中国执行 (略)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作为附件提交给产权交易所。 3.承租方或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后,视为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双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成交资格。 4.【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的政府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略) 络竞价方式的,承租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出租方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的进场协议计算收取。交易服务费按8年的总租金计算。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报名方式】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租赁资格。 6.【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周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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