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三期配套渠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呼图壁县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三期配套渠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呼图壁县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三期)配套渠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呼图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资[2024]164号文核准批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呼图壁县锦华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诚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呼图壁县,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末级渠道24.68公里,新建3座蓄水塘坝总占地面积219亩,总库容29.*m3。(具体实施内容以完成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总承包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含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全阶段、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项目名称:呼图壁县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三期)配套渠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
合同编号: HTB-GYNYD-JYQLZ-III-QXSS-2024-ZCB。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3.2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施工单位和 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 (略) (略) “黑名单” (略) 场主体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4、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4.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2 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4日11:30时至2024年8月29日11:30时在昌吉州公共 (略) (http://**)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 (略) (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昌吉州公共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图壁县锦华 (略)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 (略)
联系人:柴女士 电 话:0994-* *
2024年8月24日
1、招标条件
呼图壁县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三期)配套渠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呼图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资[2024]164号文核准批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呼图壁县锦华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诚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呼图壁县,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末级渠道24.68公里,新建3座蓄水塘坝总占地面积219亩,总库容29.*m3。(具体实施内容以完成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总承包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含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全阶段、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项目名称:呼图壁县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三期)配套渠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
合同编号: HTB-GYNYD-JYQLZ-III-QXSS-2024-ZCB。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3.2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施工单位和 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 (略) (略) “黑名单” (略) 场主体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4、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4.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2 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4日11:30时至2024年8月29日11:30时在昌吉州公共 (略) (http://**)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 (略) (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昌吉州公共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图壁县锦华 (略)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 (略)
联系人:柴女士 电 话:0994-* *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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