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公告
处置公告
黎托综合客运枢 (略) 雨花区长沙南高铁站西广场南侧,2014年投入使用。现对枢纽大楼进行开发改造,将四台扶梯拆除回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资产概况
二、处置底价
处置底价:*元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二)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竞价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报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共计5天);
2.报名地点: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备班楼5楼513室;
3.竞价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元至帐户:湖南龙骧交通 (略) 长南分公司;账号:*;开户行: (略) (略) 望城坡支行,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长南分公司黎托综合客运枢纽电梯处置)。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退还;若成交,交易保证金转换为实际交易金额。
4.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果为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等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全、逾期报名者不得参与竞价。
五、竞价须知
1.竞价时间及地址:2024年9月3日9:00,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备班楼5楼504会议室。
2.本标的为一次性全部打包处置,竞价人不得对处置资产选择性竞价。
3.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公开竞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处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竞价人有2人及以上者,则进行再次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400元),直至出现唯一最高价者竞得;如只有1人,则以不低于处置底价的方式进行商务谈判确定。
六、其他须知
1.竞价人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 (略) 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2.本次转让标的为4台停运电梯,其实际使用性能、瑕疵、重量、质量、规格、长度、数量等以实际现状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标的资产成交后,资产交接过程中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受让方或委托装卸设备操作人员需持证操作,按照转让方作业要求开展工作,受让方委派到标的物存放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转让方委派到现场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受让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在标的移交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责任及赔偿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属于标的指定存放范围内的物品受让方不得取走、损毁,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标的吊装、运输等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非拍设备或物品损毁及人身伤害等全部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并且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数量、重量等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物实物现状、价值、数量、重量、瑕疵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监督部门
中共湖南龙骧交通 (略) 长南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徐女士*
九、联系方式
资产处置人:湖南龙骧交通 (略) 长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雨花 (略) 811号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
联系人:李先生*
湖南龙骧交通 (略) 长南分公司
2024年8月26日
黎托综合客运枢 (略) 雨花区长沙南高铁站西广场南侧,2014年投入使用。现对枢纽大楼进行开发改造,将四台扶梯拆除回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资产概况
二、处置底价
处置底价:*元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二)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竞价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报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共计5天);
2.报名地点: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备班楼5楼513室;
3.竞价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元至帐户:湖南龙骧交通 (略) 长南分公司;账号:*;开户行: (略) (略) 望城坡支行,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长南分公司黎托综合客运枢纽电梯处置)。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退还;若成交,交易保证金转换为实际交易金额。
4.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果为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等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全、逾期报名者不得参与竞价。
五、竞价须知
1.竞价时间及地址:2024年9月3日9:00,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备班楼5楼504会议室。
2.本标的为一次性全部打包处置,竞价人不得对处置资产选择性竞价。
3.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公开竞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处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竞价人有2人及以上者,则进行再次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400元),直至出现唯一最高价者竞得;如只有1人,则以不低于处置底价的方式进行商务谈判确定。
六、其他须知
1.竞价人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 (略) 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2.本次转让标的为4台停运电梯,其实际使用性能、瑕疵、重量、质量、规格、长度、数量等以实际现状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标的资产成交后,资产交接过程中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受让方或委托装卸设备操作人员需持证操作,按照转让方作业要求开展工作,受让方委派到标的物存放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转让方委派到现场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受让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在标的移交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责任及赔偿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属于标的指定存放范围内的物品受让方不得取走、损毁,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标的吊装、运输等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非拍设备或物品损毁及人身伤害等全部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并且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数量、重量等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物实物现状、价值、数量、重量、瑕疵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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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徐女士*
九、联系方式
资产处置人:湖南龙骧交通 (略) 长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雨花 (略) 811号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
联系人:李先生*
湖南龙骧交通 (略) 长南分公司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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