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奉贤区青村人民路445弄35号202室住宅房地产一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桓台县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奉贤区青村人民路445弄35号202室住宅房地产一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桓 (略)
关 (略) 奉贤区 (略) 445弄35号202室住宅房地产一套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8/26 | 资产处置单位:桓 (略)
桓 (略) 将于2024年9月11日10时至2024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桓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桓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奉贤区 (略) 445弄35号202室住宅房地产一套,产权证号:沪(2018)奉字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32.64平方米,详见房产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止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应 (略) 奉贤区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3、买受人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买,并在竞买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4、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拍卖成交后将其身份证明及能够证明其具备购房资格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交至桓 (略) 执行局;买受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在拍卖成交后将其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能够证明其具备购房资格的相关材料交至桓 (略) 执行局。本院依法进行限购审查,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成交确认裁定书,并在裁定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 (略) 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通知送达。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2024年9月 (略) 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4年9月 (略) 提 (略) 确认。未在规定 (略) 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9月2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承办人。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桓 (略)
收款银行: (略) 淄博桓台支行
收款账号:*1294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官咨询电话:0533-*(伊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略) (略)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桓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桓 (略)
关 (略) 奉贤区 (略) 445弄35号202室住宅房地产一套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8/26 | 资产处置单位:桓 (略)
桓 (略) 将于2024年9月11日10时至2024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桓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桓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奉贤区 (略) 445弄35号202室住宅房地产一套,产权证号:沪(2018)奉字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32.64平方米,详见房产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止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应 (略) 奉贤区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3、买受人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买,并在竞买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4、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拍卖成交后将其身份证明及能够证明其具备购房资格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交至桓 (略) 执行局;买受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在拍卖成交后将其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能够证明其具备购房资格的相关材料交至桓 (略) 执行局。本院依法进行限购审查,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成交确认裁定书,并在裁定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 (略) 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通知送达。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2024年9月 (略) 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4年9月 (略) 提 (略) 确认。未在规定 (略) 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9月2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承办人。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桓 (略)
收款银行: (略) 淄博桓台支行
收款账号:*1294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官咨询电话:0533-*(伊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略) (略)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桓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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