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万盛区南桐镇动力村790号附23号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万盛区南桐镇动力村790号附23号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广 (略)
关 (略) 万盛区南桐镇动力村790号附23号商业用房的公告
(略) 广 (略) 将于2024年9月11日10时至2024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广 (略) (略) (略) 上(户名: (略) 广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标的物坐落: (略) 万盛区南桐镇动力村790号 | 建筑面积(m2) | 所在层 | 不动产权 | 评估价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1 | 附1号 | 311.49 | 1-2 | 渝(2016)万盛区不动产权第*号 | 100.61 | 56.4 | 10 | 0.5 |
2 | 附7号 | 32.63 | 1 | 21.5 | 12.1 | 2 | 0.1 | |
3 | 附8号 | 347.54 | 1-2 | 112.26 | 62.9 | 10 | 0.5 | |
4 | 附9号 | 44.96 | 1 | 29.63 | 16.7 | 2 | 0.1 | |
5 | 附10号 | 32.63 | 1 | 21.5 | 12.1 | 2 | 0.1 | |
6 | 附11号 | 32.63 | 1 | 17.2 | 9.7 | 1 | 0.1 | |
7 | 附12号 | 44.96 | 1 | 23.69 | 13.3 | 2 | 0.1 | |
8 | 附13号 | 347.54 | 1-2 | 112.26 | 62.9 | 10 | 0.5 | |
9 | 附14号 | 32.63 | 1 | 17.2 | 9.7 | 1 | 0.1 | |
10 | 附15号 | 28.64 | 1 | 15.09 | 8.5 | 1 | 0.1 | |
11 | 附16号 | 30.81 | 1 | 16.24 | 9.2 | 1 | 0.1 | |
12 | 附17号 | 30.7 | 1 | 16.18 | 9.2 | 1 | 0.1 | |
13 | 附18号 | 51.95 | 1 | 35.95 | 20.2 | 4 | 0.2 | |
14 | 附19号 | 306.01 | 1-2 | 98.84 | 55.4 | 10 | 0.5 | |
15 | 附20号 | 21.87 | 1 | 11.53 | 6.5 | 1 | 0.1 | |
16 | 附21号 | 132.22 | 1 | 102.47 | 57.5 | 10 | 0.5 | |
17 | 附22号 | 347.31 | 1-2 | 164.97 | 92.4 | 10 | 0.5 | |
18 | 附23号 | 347.31 | 1-2 | 164.97 | 92.4 | 10 | 0.5 | |
19 | 附24号 | 132.22 | 1 | 102.47 | 57.5 | 10 | 0.5 |
标的情况:
1.标的物1、2、3、4、5、8、9、11、12现均闲置;
2.标的物1、3、8、14、17、18内均含通往2楼的楼梯间,楼梯已封,标的物内涉及楼梯间的,楼梯间是否是公摊面积还是在产权面积内不明确,请意向竞买人竞买前自行了解,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该现状及风险;
3.标的物19现租赁作“handsay手工馆”使用,租期自2019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租金已交清,买受人不享受已缴纳租金,并保证其租赁期内的租赁权;
4.标的物10、13、14、15现他人临时使用中;
5.标的物6、7、16、17现整体租赁作“羽翼(羽奕)艺术培训中心”使用,据《房屋租赁合同》显示租期自2022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止,整体租金4000元/月,租金按季度缴纳,租金已缴至2024年8月31日,租赁押金*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租赁人按原合同内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买受人不享受租赁人已缴纳的租金,2024年8月31日后的租金收益权买受人自行主张,租赁押金从成交价款中支给租赁人,装饰装修租赁人如有异议自行找原出租方协商;
6.标的物18现租赁作“蕲善堂艾灸生活馆”使用,据《房屋租赁合同》显示租期自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租金17元/㎡,租金按季度缴纳,租金已缴至2024年7月31日,租赁押金3000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租赁人按原合同内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买受人不享受租赁人已缴纳的租金,2024年7月31日后的租金收益权买受人自行主张,租赁押金从成交价款中支给租赁人,装饰装修租赁人如有异议自行找原出租方协商。
7.标的物(1)至(19)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均有物业欠费2200元至4950元不等,该笔欠费拍卖成交后从拍卖价款中支出;7月1日后的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信息如有更新, (略) 发布的最终信息为准。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17时止在拍卖标的现场公开展示。
三、咨询、预约看样的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竞拍指导,联系电话400-*、*(微信同号),有意者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晟拍卖”预约看样及了解更多拍卖信息。
四、拍卖成交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在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1 (略) 申请从拍卖成交价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地址、权利性质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因未及时办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进行了调查,对相关情况和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展示的标的现场图片、 (略) 自动生成的导航图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以标的物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瑕疵)。
六、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2.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即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本标的物的购房资格。在竞价成功后若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3. 如需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请在拍卖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竞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联合竞买材料(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无联合竞买、委托竞买手续或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责任自负。
七、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 (略) 书面提出;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以上房屋的所有权、租赁权、优先购买权等主张权利的,应于2024年9月6日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不提交的,本院将视为本标的物无其他所有权、租赁权及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后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十一、标的物附属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或水、电、气上户】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前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气及物业费】,具体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二、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9月19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广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 (略) (略) 支行,账号:1266 4692 8466 2005 0596 ),并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 (略) 领取《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书。
十三、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关于贷款、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无论采取任何一种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成交价款,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交纳,若不能按期交纳,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3.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 (略) 执行行为的竞买人, (略) 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广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四川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关注并咨询整个拍卖详情,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
司法辅助拍卖机构:四川 (略)
咨询电话:400-*、*
此公告同时在“ (略) (略) (http://**.cn)”上发布。
(略) 广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略) 广 (略)
关 (略) 万盛区南桐镇动力村790号附23号商业用房的公告
(略) 广 (略) 将于2024年9月11日10时至2024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广 (略) (略) (略) 上(户名: (略) 广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标的物坐落: (略) 万盛区南桐镇动力村790号 | 建筑面积(m2) | 所在层 | 不动产权 | 评估价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1 | 附1号 | 311.49 | 1-2 | 渝(2016)万盛区不动产权第*号 | 100.61 | 56.4 | 10 | 0.5 |
2 | 附7号 | 32.63 | 1 | 21.5 | 12.1 | 2 | 0.1 | |
3 | 附8号 | 347.54 | 1-2 | 112.26 | 62.9 | 10 | 0.5 | |
4 | 附9号 | 44.96 | 1 | 29.63 | 16.7 | 2 | 0.1 | |
5 | 附10号 | 32.63 | 1 | 21.5 | 12.1 | 2 | 0.1 | |
6 | 附11号 | 32.63 | 1 | 17.2 | 9.7 | 1 | 0.1 | |
7 | 附12号 | 44.96 | 1 | 23.69 | 13.3 | 2 | 0.1 | |
8 | 附13号 | 347.54 | 1-2 | 112.26 | 62.9 | 10 | 0.5 | |
9 | 附14号 | 32.63 | 1 | 17.2 | 9.7 | 1 | 0.1 | |
10 | 附15号 | 28.64 | 1 | 15.09 | 8.5 | 1 | 0.1 | |
11 | 附16号 | 30.81 | 1 | 16.24 | 9.2 | 1 | 0.1 | |
12 | 附17号 | 30.7 | 1 | 16.18 | 9.2 | 1 | 0.1 | |
13 | 附18号 | 51.95 | 1 | 35.95 | 20.2 | 4 | 0.2 | |
14 | 附19号 | 306.01 | 1-2 | 98.84 | 55.4 | 10 | 0.5 | |
15 | 附20号 | 21.87 | 1 | 11.53 | 6.5 | 1 | 0.1 | |
16 | 附21号 | 132.22 | 1 | 102.47 | 57.5 | 10 | 0.5 | |
17 | 附22号 | 347.31 | 1-2 | 164.97 | 92.4 | 10 | 0.5 | |
18 | 附23号 | 347.31 | 1-2 | 164.97 | 92.4 | 10 | 0.5 | |
19 | 附24号 | 132.22 | 1 | 102.47 | 57.5 | 10 | 0.5 |
标的情况:
1.标的物1、2、3、4、5、8、9、11、12现均闲置;
2.标的物1、3、8、14、17、18内均含通往2楼的楼梯间,楼梯已封,标的物内涉及楼梯间的,楼梯间是否是公摊面积还是在产权面积内不明确,请意向竞买人竞买前自行了解,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该现状及风险;
3.标的物19现租赁作“handsay手工馆”使用,租期自2019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租金已交清,买受人不享受已缴纳租金,并保证其租赁期内的租赁权;
4.标的物10、13、14、15现他人临时使用中;
5.标的物6、7、16、17现整体租赁作“羽翼(羽奕)艺术培训中心”使用,据《房屋租赁合同》显示租期自2022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止,整体租金4000元/月,租金按季度缴纳,租金已缴至2024年8月31日,租赁押金*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租赁人按原合同内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买受人不享受租赁人已缴纳的租金,2024年8月31日后的租金收益权买受人自行主张,租赁押金从成交价款中支给租赁人,装饰装修租赁人如有异议自行找原出租方协商;
6.标的物18现租赁作“蕲善堂艾灸生活馆”使用,据《房屋租赁合同》显示租期自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租金17元/㎡,租金按季度缴纳,租金已缴至2024年7月31日,租赁押金3000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租赁人按原合同内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买受人不享受租赁人已缴纳的租金,2024年7月31日后的租金收益权买受人自行主张,租赁押金从成交价款中支给租赁人,装饰装修租赁人如有异议自行找原出租方协商。
7.标的物(1)至(19)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均有物业欠费2200元至4950元不等,该笔欠费拍卖成交后从拍卖价款中支出;7月1日后的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信息如有更新, (略) 发布的最终信息为准。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17时止在拍卖标的现场公开展示。
三、咨询、预约看样的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竞拍指导,联系电话400-*、*(微信同号),有意者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晟拍卖”预约看样及了解更多拍卖信息。
四、拍卖成交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在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1 (略) 申请从拍卖成交价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地址、权利性质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因未及时办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进行了调查,对相关情况和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展示的标的现场图片、 (略) 自动生成的导航图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以标的物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瑕疵)。
六、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2.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即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本标的物的购房资格。在竞价成功后若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3. 如需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请在拍卖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竞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联合竞买材料(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无联合竞买、委托竞买手续或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责任自负。
七、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 (略) 书面提出;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以上房屋的所有权、租赁权、优先购买权等主张权利的,应于2024年9月6日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不提交的,本院将视为本标的物无其他所有权、租赁权及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后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十一、标的物附属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或水、电、气上户】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前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气及物业费】,具体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二、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9月19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广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 (略) (略) 支行,账号:1266 4692 8466 2005 0596 ),并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 (略) 领取《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书。
十三、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关于贷款、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无论采取任何一种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成交价款,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交纳,若不能按期交纳,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3.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 (略) 执行行为的竞买人, (略) 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广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四川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关注并咨询整个拍卖详情,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
司法辅助拍卖机构:四川 (略)
咨询电话: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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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广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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