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吨/年原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公告
万吨/年原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公告
2024-08-26 11:47
项目编号:WL2024ZC094
13.6318万吨/年原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公告 | |||||||
项目名称 | 13.*吨/年原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8/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8/2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概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原始产能 | 指标折算 | 指标折算 | 转让底价 | 交易保证金 |
1 | 13.*吨/年原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 | 13.*吨/年 | 100% | 13.*吨/年 | 1295.021 | 200.00 | |
特别告知 | 1.转让方对递交至甘肃省产权交 (略) (简称“甘交所集团”)有关交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转让标的数量、状况、参考指标折算比例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核实,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查阅指标转让方的交易申请材料,充分尽调,审慎决策,甘交所集团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指标折算比例等)进行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国家产能指标置换政策与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晓,并自行承担因指标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风险及后果。 | ||||||
2.如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的时间、价款等要求与转让方以及甘交所集团签订相关受让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额交易价款,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 |||||||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条件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需一次性将全额交易价款支付至甘交所集团指定的结算账户中,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 | ||||||
2.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 |||||||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尽调本次转让的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甘交所集团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转让公告内容,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 ||||||
2.受让方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和《煤炭产能指标置换协议》(合同具体条款依据公告内容由转受让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受让方在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额交易价款(保证金转为等额的交易价款)支付至甘交所集团指定结算账户。 | |||||||
3.甘交所集团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转让方,转让方在收到甘交所集团通知后将其所在省主管部门出具的产能指标置换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受让方指定邮箱。 | |||||||
4.交易价款划转方式:本项目价款按两期划转,划转比例分别为交易总价款的80%和20%,具体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为准。 | |||||||
5.转让方承诺拟转让标的不存在重复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不存在虚假交易的情形。 | |||||||
6.产能指标的具体数量及放大比例以国家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各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缴纳。 | |||||||
交易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22 至 2024-08-26 23:59:59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元,截止时间2024-08-26(23:59:59),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 ||||||
若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 |||||||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报名资料获取 | 意向受让方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报名资料。 | ||||||
联系方式 | 项目负责人 | 高经理 | |||||
联系电话 | * | ||||||
报名邮箱 | |||||||
联系地址 | (略) 城 (略) 87号中广大厦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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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11:47
项目编号:WL2024ZC094
13.6318万吨/年原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公告 | |||||||
项目名称 | 13.*吨/年原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8/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8/2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概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原始产能 | 指标折算 | 指标折算 | 转让底价 | 交易保证金 |
1 | 13.*吨/年原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 | 13.*吨/年 | 100% | 13.*吨/年 | 1295.021 | 200.00 | |
特别告知 | 1.转让方对递交至甘肃省产权交 (略) (简称“甘交所集团”)有关交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转让标的数量、状况、参考指标折算比例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核实,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查阅指标转让方的交易申请材料,充分尽调,审慎决策,甘交所集团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指标折算比例等)进行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国家产能指标置换政策与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晓,并自行承担因指标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风险及后果。 | ||||||
2.如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的时间、价款等要求与转让方以及甘交所集团签订相关受让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额交易价款,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 |||||||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条件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需一次性将全额交易价款支付至甘交所集团指定的结算账户中,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 | ||||||
2.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 |||||||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尽调本次转让的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甘交所集团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转让公告内容,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 ||||||
2.受让方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和《煤炭产能指标置换协议》(合同具体条款依据公告内容由转受让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受让方在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额交易价款(保证金转为等额的交易价款)支付至甘交所集团指定结算账户。 | |||||||
3.甘交所集团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转让方,转让方在收到甘交所集团通知后将其所在省主管部门出具的产能指标置换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受让方指定邮箱。 | |||||||
4.交易价款划转方式:本项目价款按两期划转,划转比例分别为交易总价款的80%和20%,具体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为准。 | |||||||
5.转让方承诺拟转让标的不存在重复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不存在虚假交易的情形。 | |||||||
6.产能指标的具体数量及放大比例以国家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各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缴纳。 | |||||||
交易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22 至 2024-08-26 23:59:59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元,截止时间2024-08-26(23:59:59),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 ||||||
若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 |||||||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报名资料获取 | 意向受让方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报名资料。 | ||||||
联系方式 | 项目负责人 | 高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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