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关于尉氏县产业聚集区福星大道北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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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关于尉氏县产业聚集区福星大道北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略) 龙 (略) 将于 2024年9月11日 10 时至 2024 年9月12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龙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龙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房屋坐落为(尉氏县)产业聚集区福星大道北侧,建筑结构为钢混,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总层数为5层,估价对象所在层为第-1-4层,证载建筑面积为*.31㎡,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尉氏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号,建成年份为2010年。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记载,估价对象所在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合同第六条记载出让人同意在2010年10月1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第七条记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估价范围包括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地上第4层加建部分及室内不可拆除装饰装修的价值,不包含其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价值及其它债权债务、其他特许经营权等,估价人员现场勘查,估价对象地上第4层存在加建房产用作多功能厅、职工餐厅和仓库,建筑面积大约1242㎡。

二、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龙 (略) 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略) 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略) 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龙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正式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咨询时间:自 2024年9月3日起至 2024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特别提醒: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法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9月 (略) 联系,并提交相关材料。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日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4年9月19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龙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分行东大街支行,账号:*214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 (略) 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段法官  03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龙亭区 (略) 龙 (略)

网址: http://**

(略) 龙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龙亭区,尉氏县,开封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略) 龙 (略) 将于 2024年9月11日 10 时至 2024 年9月12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龙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龙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房屋坐落为(尉氏县)产业聚集区福星大道北侧,建筑结构为钢混,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总层数为5层,估价对象所在层为第-1-4层,证载建筑面积为*.31㎡,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尉氏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号,建成年份为2010年。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记载,估价对象所在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合同第六条记载出让人同意在2010年10月1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第七条记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估价范围包括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地上第4层加建部分及室内不可拆除装饰装修的价值,不包含其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价值及其它债权债务、其他特许经营权等,估价人员现场勘查,估价对象地上第4层存在加建房产用作多功能厅、职工餐厅和仓库,建筑面积大约1242㎡。

二、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龙 (略) 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略) 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略) 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龙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正式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咨询时间:自 2024年9月3日起至 2024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特别提醒: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法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9月 (略) 联系,并提交相关材料。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日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4年9月19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龙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分行东大街支行,账号:*214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 (略) 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段法官  03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龙亭区 (略) 龙 (略)

网址: http://**

(略) 龙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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