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南丰县桔都阳光城11号楼1层12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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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南丰县桔都阳光城11号楼1层12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9月11日10时至2024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丰县桔都阳光城11号楼1层12号商铺【赣(2019)南丰县不动产权第*号】。
起拍价:327,459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3,200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 (略) , (略) 南丰县桔都·阳光城小区临街商铺,现堪时为“云樽背景墙”租赁使用,租期已过未签订新合同(租金收取相关事项需买受人与租户自行沟通),该租赁范围包括11栋10号、11号、12号,其中10号未使用,前合同租金*/年,具体位置请参考附件评估报告以及照片,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2、标的物展示照片非近期拍摄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4、以上起拍价(保留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到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3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是本人行为, 拍卖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契税、印花税)、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上述一切可能存在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南丰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0794-*。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提前5个工作日, (略) 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账号:*8023)
1、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约定: (略) 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举报监督电话:0795-*
案件承办人:0795-* 朱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 袁 座机咨询电话:079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暂无修改记录
,江西, (略) ,南丰县,宜春

(略) (略) 将于2024年9月11日10时至2024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丰县桔都阳光城11号楼1层12号商铺【赣(2019)南丰县不动产权第*号】。
起拍价:327,459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3,200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 (略) , (略) 南丰县桔都·阳光城小区临街商铺,现堪时为“云樽背景墙”租赁使用,租期已过未签订新合同(租金收取相关事项需买受人与租户自行沟通),该租赁范围包括11栋10号、11号、12号,其中10号未使用,前合同租金*/年,具体位置请参考附件评估报告以及照片,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2、标的物展示照片非近期拍摄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4、以上起拍价(保留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到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3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是本人行为, 拍卖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契税、印花税)、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上述一切可能存在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南丰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0794-*。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提前5个工作日, (略) 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账号:*8023)
1、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约定: (略) 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举报监督电话:0795-*
案件承办人:0795-* 朱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 袁 座机咨询电话: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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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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