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黔01破38号贵州西南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破产财产处置机械设备整体转让-拍卖公告
2023黔01破38号贵州西南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破产财产处置机械设备整体转让-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 | 贵州 (略) 名下破产财产处置(机械设备整体转让)(第四次挂牌) | |||
标的类别 | 破产财产 | 挂牌底价 | 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18日 | |
挂牌公告期 | 30日 | 发布渠道名称 | 贵州阳光产权交 (略) 站 | |
一、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 转让方名称 | 贵州 (略) 破产管理人 | ||
注册地(住所)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注册资本 | / | |||
机构类型(经济性质)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
资产转让决策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债权人会议 | ||
决议或决策类型 | t《拍卖方案》的债权人会议通过文件 □ (略) 裁定文书 | |||
审议或批复情况 | 管理人根据《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同意项目在阳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 |||
. | ||||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资产类型 | 机械设备 | |
权属证明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机器设备(不含电力系统) | |||
资产数量 | 23项 | |||
资产所在地 | (略) 西山镇金星村贵州 (略) |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是 t否 | |||
资产评估情况(如有) | 评估机构 | 贵州筑信联诚房地产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30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不含电力系统的价格)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标的系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取得充分处置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 |||
三、交易条件及交易保证金设定 | ||||
交易相关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全款 | ||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转让方会对受让申请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受让申请方可详细查阅有关备查资料,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担保情况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服务费,否则贵州阳光产权将暂扣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 ||||
2.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确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需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 ||||
3.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再实现全部资产交割。 | ||||
4.资产转让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或阳光产权交易所向受让方出具《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申请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受让。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受让方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受让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 人民币 42 万元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汇款、网银转账(以上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事项 | 1.受让申请方按标的挂牌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视为受让申请方接受标的的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 |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 |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受让申请方 | ( )A.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30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期最多不超过10次。 | |||
( √ )B.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 )C.终止挂牌。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 | ( √ )A.在挂牌底价的基础上协议交易。 | |||
( )B.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后,若无新的受让申请方,采取协议交易 | ||||
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 | (√ )A.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B.选择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C.选择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D.选择其他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网络竞价加价幅度 | 1.竞价起始价不低于挂牌底价。 | |||
2.加价幅度为 1 万元或 1 万元的整数倍。 | ||||
3.竞价人通过自备终端设备登录竞价系统,开始连续报价,每个竞价人的每次报价须在300秒内完成。 | ||||
最终受让方受让资格确认 | 1.若本项目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以转让方出具的《受让方资格确认函》下发时间为准。 | |||
2.若本项目征集到2个及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以网络竞价结束后的《成交结果通知书》下发时间为。 | ||||
五、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委托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对外公开挂牌转让,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就本次确认的内容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 ||||
1.本次财产转让的相关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财产拥有合法的处置授权; | ||||
2.我方转让财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确认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六、受让申请方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 ||||
受让申请方享有以下权利: | ||||
阳光交易所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7 6134 2234 破产管理人联系人:龙律师 联系电话:151 8535 9223 |
?标的名称 | 贵州 (略) 名下破产财产处置(机械设备整体转让)(第四次挂牌) | |||
标的类别 | 破产财产 | 挂牌底价 | 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18日 | |
挂牌公告期 | 30日 | 发布渠道名称 | 贵州阳光产权交 (略) 站 | |
一、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 转让方名称 | 贵州 (略) 破产管理人 | ||
注册地(住所)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注册资本 | / | |||
机构类型(经济性质)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
资产转让决策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债权人会议 | ||
决议或决策类型 | t《拍卖方案》的债权人会议通过文件 □ (略) 裁定文书 | |||
审议或批复情况 | 管理人根据《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同意项目在阳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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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资产类型 | 机械设备 | |
权属证明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机器设备(不含电力系统) | |||
资产数量 | 23项 | |||
资产所在地 | (略) 西山镇金星村贵州 (略) |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是 t否 | |||
资产评估情况(如有) | 评估机构 | 贵州筑信联诚房地产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30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不含电力系统的价格)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标的系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取得充分处置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 |||
三、交易条件及交易保证金设定 | ||||
交易相关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全款 | ||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转让方会对受让申请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受让申请方可详细查阅有关备查资料,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担保情况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服务费,否则贵州阳光产权将暂扣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 ||||
2.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确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需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 ||||
3.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再实现全部资产交割。 | ||||
4.资产转让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或阳光产权交易所向受让方出具《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申请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受让。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受让方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受让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 人民币 42 万元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汇款、网银转账(以上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事项 | 1.受让申请方按标的挂牌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视为受让申请方接受标的的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 |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 |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受让申请方 | ( )A.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30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期最多不超过10次。 | |||
( √ )B.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 )C.终止挂牌。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 | ( √ )A.在挂牌底价的基础上协议交易。 | |||
( )B.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后,若无新的受让申请方,采取协议交易 | ||||
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 | (√ )A.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B.选择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C.选择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D.选择其他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网络竞价加价幅度 | 1.竞价起始价不低于挂牌底价。 | |||
2.加价幅度为 1 万元或 1 万元的整数倍。 | ||||
3.竞价人通过自备终端设备登录竞价系统,开始连续报价,每个竞价人的每次报价须在300秒内完成。 | ||||
最终受让方受让资格确认 | 1.若本项目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以转让方出具的《受让方资格确认函》下发时间为准。 | |||
2.若本项目征集到2个及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以网络竞价结束后的《成交结果通知书》下发时间为。 | ||||
五、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委托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对外公开挂牌转让,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就本次确认的内容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 ||||
1.本次财产转让的相关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财产拥有合法的处置授权; | ||||
2.我方转让财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确认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六、受让申请方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 ||||
受让申请方享有以下权利: | ||||
阳光交易所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7 6134 2234 破产管理人联系人:龙律师 联系电话:151 8535 9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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